1. 開發成本如何核算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
不含營業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其中,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應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應計入「管理費用」,它們都不是開發成本核算的范疇。
2. 房地產完全成本如何核算
房地產完全成本如何核算:
1、樁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2、鋼筋:40~75KG/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3、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4、砌體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5、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6、外牆工程(包括保溫):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塗料為標准,如為石材或幕牆,則可能高達300~1000元/平方米;
7、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區檔次,多層略低一些);
8、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9、門窗工程(不含進戶門):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門窗面積約為0.25~0.5平方米(與設計及是否高檔很大關系,高檔的比例較大),造價90~300元/平方米,一般為90~150元/平方米,如採用高檔鋁合金門窗,則可能達到300元/平方米;
10、土方、進戶門、煙道及公共部位裝飾工程:30~150元/平方米(與小區檔次高低關系很大,檔次越高,造價越高);
11、地下室(如有):增加造價40~10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12、電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與電梯的檔次、電梯設置的多少及樓層的多少有很大關系,一般工程約為100元/平方米;
13、人工費:130~200元/平方米;
14、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約為70~100元/平方米;
15、模板、支撐、腳手架工程(成本):70~150元/平方米;
16、塔吊、人貨電梯、升降機等各型施工機械等(約為總造價的5~8%:約60~90元/平方米;
17、臨時設施(生活區、辦公區、倉庫、道路、現場其它臨時設施(水、電、排污、形象、生產廠棚與其它生產用房):30~50元/平方米;
18、檢測、試驗、手續、交通、交際等費用:10~30元/平方米;
19、承包商管理費、資料、勞保、利潤等各種費用(約為10%):以上各項之和*10%=90~180元/平方米;
20、上交國家各種稅費(總造價3.3~3.5%):33~70元/平方米,高檔的可能高達100元/平方米。
以上沒有算精裝修,一般造價約為1000~2000元/平方米,高檔小區可達3500元以上。以上沒有包括部分國有企業開發造成的腐敗成本。精裝修造價一般為500~1500元/平方米,這要看檔次高低,也有300元/平方米簡裝修,更有3000~10000元/平方米超高檔裝修(拎包入住)。
21、設計費(含前期設計概念期間費用):15~100元/平方米;
22、監理費:3~30元/平方米;
23、廣告、策劃、銷售代理費:一般30~200元/平方米,高者可達500元/平方米以上;
24、土地費:一般二線城市市區(老郊區地帶)為70~100萬/畝,容積率一般為1.0~2.0,故折算房價為:525~1500元/平方米,市區中心地帶一般為200 萬元/畝,折算房價為:1500~3000元/平方米,核心區域可達300萬元/畝以上,單方土地造價更高;一線城市甚至有高達20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單方造價; 三線城市、縣城等土地單方造價較低,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也有高達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情況;
25、土地稅費與前期費,一般為土地費的15%左右,二線城市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各地標准都不一樣。
3. 房地產成本會計核算方法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4. 如何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謝謝指教----
主要有土地、前期費用、設計費、審圖費、報建費工、質監費、人防費、保函、臨水臨電投資、土建費(含地面和地下、樁基礎、外牆、鋁門窗、水電等)、小區園林(綠化、造景、道路、水系)、智能化、管道煤氣、小區公共配套(物業管理用、供水配電、地下室通風)銷售推廣費用(樣板房建設、項目現場包裝、廣告設計、銷售策劃費、媒體發布、銷售代理費)、物管理建設、銷售稅費、所得稅、增值稅(和原有地發票、建設成本有關)、借貸資金利息、行政開辦費及員工福利項目保險等等。
5. 房地產開發成本如何核算
1、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發生的所有開發費用都在「開發成本」下核算。開發成本下一般設置以下明細科目: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以及開發間接費用這幾個明細核算跟商品房開發有關的所有費用支出。
2、其實和工業做賬差不多,區別只在於科目不同,然後對於預收賬款的核算是重點,因為房地產企業預收房款的業務比較多
6.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步驟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開發產品成本的核算程序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核算開發產品成本時應遵循的步驟和順序。其一般程序是:
1、歸集開發產品費用
由於開發規模的不同,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歸集對象也是不同的。必須科學地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在這種情況下,成本核算不能過細(台以單幢為單位),因為許多直接開發費用很難分攤到每幢房屋,這樣做勢必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瑣化。相反,成本核算也不能簡單地以小區為核算單位,而其中所開發的商品房卻是陸續完工出售的,這樣做勢必使成本核算資料滯後,失去其成本結算和管理上的作用。本文以為:對大的開發項目應該按不同的開發期進行分塊,便於費用的歸集和成本結算,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1)在項目開發中發生的各項直接開發費用,直接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貸記有關賬戶。
(2)為項目開發服務所發生的各項開發間接費用,可先歸集在「開發間接費」賬戶,即借記「開發間接費」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貸記有關賬戶。
(3)將「開發間接費」賬戶歸集的開發間接費,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各開發成本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賬戶,貸記「開發間接費」賬戶。
通過上述程序,將應計人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費用,歸集在「開發成本」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之中。
2、正確劃分成本項目
選擇成本項目不能太多,對於發生次數較少、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並。而對金額較大、並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
為核算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企業可根據其本身經營開發的業務要求,設置下列賬戶:
(1)「4301開發成本」賬戶。
本賬戶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本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貸方登記開發完成已竣工驗收的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借方余額反映未完開發項目的實際成本。本賬戶應按開發成本的種類,如「土地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和「代建工程開發成本」等設置二級明細賬戶,並在二級明細賬戶下,按成本核算對象進行明細核算。
(2)「4302開發間接費」賬戶。
本賬戶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本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貸方登記分配計入開發成本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間接費。月末本賬戶無余額。本賬戶應按企業內部不同的單位、部門(分公司)設置明細賬戶。
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間接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樣處理,對部分費用來說,有悖於會計的配比性原則。該原則要求:企業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間內予以確認和計量。
3、計算並結轉已完開發產品實際成本
計算已完開發項目從籌建至竣工驗收的全部開發成本。並將其結轉進入「開發產品」賬戶,即借記「開發產品」賬戶,貸記「開發成本」賬戶。
4、按已完開發產品的實際功能和去向,將開發產品實際成本結轉進入有關賬戶。
即借記「經營成本」、「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周轉房」等賬戶,貸記「開發產品」賬戶。
可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重視工程決算而忽視項目決策,比較實際,不易拖拉,而項目決算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顯得遙遙無期,或者押金的收回久拖不決等等,這些都會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的完全建成,進而影響項目決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本文以為完全可以通過「預提費用」科目將尚未實施的工程預算預提計入成本,以便項目決算能按計劃進行,以後待工程完成後再按實際支出調整項目成本。由於這部分工程內容通常在項目總投資中所佔的比例很小,所以對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一般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
7. 如何提高房地產業的成本核算
一、規范並完善成本核算,提高核算水平
(一)正確劃分工程項目
由於房地產產品規模大、生產周期長,往往成片分期開發,而且建築產品是非標准產品,因此在核算時對同一小區內的各工程項目應分別進行核算。為便於成本的分配和分析,本文認為應以竣工區域另設立工程項目的依據,並單獨設立須進行共同分配的成本對象。例如甲小區分期成片開發,可將相同時間竣工的區域合並為分工程對象。即甲小區——共同費用、甲小區——A工程、甲小區——B工程……。在同一施工地點、同一結構類型、開竣工時間相同或接近的設立各分項工程;在同一工地上施工的幾個預算造價很小的工程,可合並核算,然後按照預算造價比例計算各分工程的實際成本。
(二)正確設置三級科目,規范反映核算內容
為了正確核算房地產產品的開發成本和成本控制,本文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務院及上海市制定的房產建設和投資方面的各種稅費計征辦法和標准,依據重要性原則,建議在「開發成本」科目下設置六個二級科目,其下再分設三級科目和必要的明細科目。
1、土地徵用及動拆遷補償費
(1)土地徵用費: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糧油差價、蔬菜地建設費、墾復基金、耕地佔用費、勞動力安置費、老年社員養老費、征地包干費及征地管理費、其他。
(2)動拆遷補償費:拆遷私房補償費(搬遷費、獎勵費)、拆遷單位補償費(搬遷費、獎勵費)、集體設施補償費、其他。
(3)動遷房源建設費
(4)其他
2、前期工程費:勘察費、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招標費、臨時措施費(臨時道路建設費、臨時水源建設費、臨時電源建設費等)、土地平整費、其他。
3、建築安裝工程費:建築工程、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監理費、其他。
4、基礎設施費:排污排洪費、供電費、供氣費、供水費、通訊費、照明費、環衛費、道路橋梁涵洞、綠化帶、建設配套費(住宅建設配套、人防工程費、商業網點建設費、臨時建設工程費、臨時占路費)、施工配套費(許可證執照費、新型牆體材料費、檔案保證金、竣工圖編制技)、其他。
5、公共配套設施費:教育設施費、醫療設施費、商業設施費、地區行政設施建設費、服務設施費、其他。
6、開發間接費: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利息、審計費、公證費、評估費、周轉房攤銷、其他。
(三)准確進行成本分配
成本分配主要有四個標准:(1)因果關系法。追溯成本發生的原因據以分攤成本。如基礎設施費的分攤。(2)受益程度。以受益比例將成本分攤至受益對象。如分攤公建配套費,按預算面積分配。(3)公平合理。有時盡管與某項特定成本並無直接聯系,但為示公平合理,仍將間接成本分配給無關聯的對象,其依據為從公司角度出發,該間接成本是大家「應接受」的成本。(4)承受能力。按成本對象的負擔能力分攤間接成本。要求慶利能力高的獨立核算項目吸收更多的成本,能產生納稅收益,對整個企業集團有利。
雖然成本分配的方法較多,但並不表明會計人員可以隨意分攤,需要服從於成本分配目的亦即成本分配的意圖。成本分配目的主要是提供經濟決策信息、客觀公平計算成本、激勵成本中心努力降低成本等。
(四)正確劃分開發間接費與期間費用
按照規定,只有在施工現場設立的管理機構(如指揮部等)的費用方可列入開發間接費。但有些企業將公司工程部等與現場有聯系的部門費用均列入開發間接費,以達到減少期間費用、提高利潤的目的,或藉此提高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的金額基數。
二、加強內部成本分析,提出控制辦法
為便於考核項目收益情況,房地產企業須對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開發成本、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周轉房等科目按成本對象分別核算。通常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分成本對象考核工程項目的毛利、毛利率、投資報酬率、凈現值、現值指數、開發周期、竣工面積率、空置率、產銷率等。
2、與工程的預算比較分析節超額,按成本項目列示。由於房地產開發周期長,工程項目可變因素多,在立項前所做的預算並不能反映實際情況,可比性不強。建議按工程的開發不同階段編制滾動預算,以動態地反映預算執行情況。
3、分析項目差異。項目差異與竣工的時間和成本的節超密切相關。項目差異=進度差異+成本差異。其中,進度差異=按實際進度截止至當日的預算成本-按計劃進度截止至當日的預算成本;成本差異=按實際進度截止至當日的實際成本-按實際進度截止至當日的預算成本。
通過項目差異的分析,可促使企業縮短項目的開發周期,降低項目的成本或修證預算,使之更加切實可行。
4、運用網路計劃技術(計劃評審技術,PERT),大力降低工程成本。網路圖是表示一項工程各個工作環節或各道工序的先後關系和所需要時間的網狀圖。它不僅能反映出工程所有作業(工序)之間的相互關系,而且能表明工程的時間進度,突出工程中的關鍵作業和關鍵路線,從而使項目管理人員集中精力抓住關鍵,合理調配資源,尋求以最小的工程費用獲得最佳工期。網路計劃技術尤其適用於建築工程項目的時間一成本控制。
8. 房地產開發成本怎樣計算
房地產成本的組成
1、土地費用 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目前基本以後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政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佔20%,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2、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主要指房屋開發的前期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地質勘查費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6%。 3、建築安裝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廢紙房屋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等,又被稱為房屋建築安裝造價。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大。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約占整個成本的40%左右。 4、市政公共設施費用 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公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他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所佔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30%左右。 5、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養老保險費等。在整個成本構成所佔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2%。 6、貸款利息 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藉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 7、稅費 稅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與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稅收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有稅,土地增值稅,兩稅一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契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費用,項目繁多且不規范。包括諸如征地管理費,商品房交易管理費,大市政配套費,人防費,煤氣水電增容費,開發管理費等。在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