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材料的單位成本是什麼購進原材料時從供貨方取得的發票上列明的原材料的單價 為什麼是錯的
1.購入的存貨,其實際成本包括下列各項: (1)買價。指進貨發票所註明的貨款金額。 (2)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5)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6)其他費用。
不僅僅是發票上的單價。
除此之外,還要看你們公司存貨核算採用什麼方法了
(一)實際成本法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的,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采購業務不多的企業(主要指未採用電子計算機處理日常核算業務的企業,下同)。由於各種存貨是分次購入或分批生產形成的,所以同一項目的存貨,其單價或單位成本往往不同。要核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就要選擇一定的計量方法,只有正確地計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進而正確地確定企業的凈利潤。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領用或發出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後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這五種方法都有自身的特點,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商品流通企業的商品存貨的日常核算,對批發商品來說,一般應採用進價計算。各批進價不同時,售出或發出的商品進價,也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後進先出法等方法中選用一種進行核算。
(二)計劃成本法 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大中型企業中的各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採用計劃成本核算。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其基本方法簡介如下:
1.企業應先制定各種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目錄。規定原材料的分類、各種原材料的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劃單位成本。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2.平時收到原材料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出收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內,並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類登記。
3.平時領用、發出的原材料,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原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將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必須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託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異率計算外,都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對存貨日常核算採用何種方法,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要遵守前後一致的原則。在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時,對於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以及在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對於成本差異手分攤方法,一經確定之後一般不應變更。
㈡ 如何計算原材料的實際單位成本
計算原材料的實際單位成本:
確定出每一種產品的總成本,然後用每一種產品的總成本/每種產品的產量。
單位成本對於分析成本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為單位成本的高低,反映了生產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的好壞。
計算單位成本的目的之一,是為了了解各種產品單位成本和各成本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利用單位成本可與同行業先進或國外先進進行比較,找出差距,明確改進方向。同時單位成本也是制定產品價格重要依據之一。
單位成本是指生產單位產品而平均耗費的成本。一般只要將總成本去除以總產量便能得到,是將總成本按不同消耗水平攤給單位產品的費用,它反映同類產品的費用水平。
通常要按月編制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表,分別成本項目反映主要產品的上一年實際平均單位成本、本年份計劃單位成本和本期實際單位成本。
㈢ 計算原材料單位成本
1.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總金額為:6000+350+130=6480元,
2.運輸途中合理損耗為:200*10%=20公斤
3.實際入庫數量為200-20=180公斤
4.因為是合理損耗,所以實際為購進這批貨物花費的金額除可作為進項稅扣除的增值稅外,全部應算作入庫成本,相當於你原來花6480元買了200公斤貨物,損耗了20公斤,數量減少了,但你不能因此少付20公斤的錢,而且沒有相關責任人給你承擔這部分損失,所以只能分攤到入庫的180公斤貨物中去,所以實際單位成本為:
6480/180=36元,
5.相比損耗前的單位成本6480/200=32.4元,每公斤增加了成本36-32.4=3.6元。
6.你以前問過這個問題吧,這次明白了嗎?
㈣ 關於原材料單位成本
可以按甲乙兩種材料的采購價款分攤哈
甲材料分攤比例=100*10/(100*10+150*8)*100%=45.45%,乙材料分攤比例=54.55%
甲材料分攤運輸裝卸費=(300+200)*45.45%=227.25元,乙材料分攤剩餘金額=272.75元。
甲材料分攤後單位成本=(100*10+227.25)/100=12.27元。
乙材料分攤後單位成本=(150*8+272.75)/150=9.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