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金的 機會成本 和 資本成本 分別是什麼意思
1、資金機會成本是指在為手中的一筆資金選派用場時,面前有兩種不同的方案,由於選擇了其中一種從而放棄了另一方案所失去的利益或收入,亦叫資金擇機代價。
2、資本成本是指投資資本的機會成本。這種成本不是實際支付的成本,而是一種失去的收益,是將資本用於本項目投資所放棄的其他投資機會的收益,因此被稱為機會成本。 例如,投資人投資一個公司的目的是取得回報,他是否願意投資於特定企業要看該公司能否提供更多的報酬。為此,他需要比較該公司的期望報酬率與其他等風險投資機會的期望報酬率。如果該公司的期望報酬率高於所有的其他投資機會,他就會投資於該公司。他放棄的其他投資機會的收益就是投資於本公司的成本。因此,資本成本也稱為投資項目的取捨率、最低可接受的報酬率。
(1)資本成本分類借入長期資金即債務資本,要求企業定期付息,到期還本,投資者風險較少,企業對債務資本只負擔較低的成本。但因為要定期還本付息,企業的財務風險較大。自有資本不用還本,收益不定,投資者風險較大,因而要求獲得較高的報酬,企業要支付較高的成本。但因為不用還本和付息,企業的財務風險較小。所以,資本成本也就由自有資本成本和借入長期資金成本兩部分構成。資本成本指企業籌集和使用資本而付出的代價,通常包括籌資費用和用資費用。
(2)資本成本分類籌資費用,指企業在籌集資本過程中為取得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如銀行借款的手續費,發行股票、債券等證券的印刷費、評估費、公證費、宣傳費及承銷費等。
用資費用,指在使用所籌資本的過程中向出資者支付的有關報酬,如銀行借款和債券的利息、股票的股利等。資本成本是選擇籌資方式、進行資本結構決策和選擇追加籌資方案的依據,是評價投資方案、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標准,也是評價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依據。
⑵ 資本成本是什麼
資本成本是指投資資本的機會成本。這種成本不是實際支付的成本,而是一種失去的收益,是將資本用於本項目投資所放棄的其他投資機會的收益,因此被稱為機會成本。 例如,投資人投資於個公司的目的是取得回報,他是否願意投資於特定企業要看該公司能否提供更多的報酬。為此,他需要比較該公司的期望報酬率與其他等風險投資機會的期望報酬率。如果該公司的期望報酬率高於所有的其他投資機會,他就會投資於該公司。他放棄的其他投資機會的收益就是投資於本公司的成本。因此,資本成本也稱為投資項目的取捨率、最低可接受的報酬率。
借入長期資金即債務資本,要求企業定期付息,到期還本,投資者風險較少,企業對債務資本只負擔較低的成本。但因為要定期還本付息,企業的財務風險較大。自有資本不用還本,收益不定,投資者風險較大,因而要求獲得較高的報酬,企業要支付較高的成本。但因為不用還本和付息,企業的財務風險較小。所以,資本成本也就由自有資本成本和借入長期資金成本兩部分構成。
⑶ 什麼叫做資本機會成本
資本機會成本是指在為手中的一筆資金選派用場時,面前有兩種不同的方案,由於選擇了其中一種從而放棄了另一方案所失去的利益或收入,亦叫資金擇機代價。
利用機會成本概念進行經濟分析的前提條件是:
1、資源是稀缺的
2、資源具有多種用途
3、資源已經得到充分利用
4、資源可以自由流動
(3)投資於資本的機會成本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生活中,有些機會成本可用貨幣來衡量。例如,農民在獲得更多土地時,如果選擇養豬就不能選擇養雞,養豬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養雞的收益。但有些機會成本往往無法用貨幣衡量。
而機會成本泛指一切在作出選擇後其中一個最大的損失,機會成本會隨付出的代價改變而作出改變,例如被舍棄掉的選項之喜愛程度或價值作出改變時,而得到之價值是不會令機會成本改變的。
而如果在選擇中放棄選擇最高價值的選項(首選),那麼其機會成本將會是首選。而作出選擇時,應該要選擇最高價值的選項(機會成本最低的選項),而放棄選擇機會成本最高的選項,即失去越少越明智。
⑷ 增加投資的機會成本是什麼
收入=儲蓄+消費+投資,投資增加了,儲蓄和消費必然有一個要減少,這個就是機會成本,答案裡面A減少消費是對的,C增加儲蓄是錯誤的。因為是無失業率的,投資導致經濟總量增加,雇員數量不變,所以收入是增加的,B收入減少選項錯誤,如果有失業率則不一定,因為總量和雇員都增加。D選項利率跟投資無直接關系
⑸ 人力資本投資的機會成本是什麼
人力資本投資的機會成本是可以是利用人力生產一種商品時,而失去的利用人力生產其他最佳替代品(substitute)的機會就是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是指為了得到某種東西而所要放棄另一些東西的最大價值;也可以理解為在面臨多方案擇一決策時,被舍棄的選項中的最高價值者是本次決策的機會成本;還指廠商把相同的生產要素投入到其他行業當中去可以獲得的最高收益。
⑹ 為什麼說資金成本是投資企業的機會成本請高手具體解釋一下多謝了!
資金成本是指企業為籌集和使用資金而付出的代價。作為決策人的投資企業,有很多的投資方向,在經濟學上來說就是面臨很多的權衡取捨,在資金成本的定義中的「代價」指的就是投資企業在選擇了一個投資方向後所獲得的機會成本。 舉例的話就用樓上的例子。
⑺ 什麼叫資本機會成本
簡單講 資本機會成本就是放棄其他機會的付出的代價
下面是非常詳細的解釋
機會成本(或備擇成本)的概念表述了稀缺與選擇二者之間的基本關系.對任何人來說,如果有價值的實物或活動並不稀缺,那麼,所有人在任何時期的所有需求都能得到滿足.這就沒有必要去從價值各不相同的備擇方案中進行選擇,實際上也就沒有必要去進行決定哪種需求優先的社會協調過程.在這沒有稀缺的幻想環境中,不存在錯過,放棄或損失機會取捨的問題.
一旦稀缺被引入,需求就不能都得到滿足.除非存在著能夠預先決定有價值最終產品分配的"自然"約束(比如,2月份蘇格蘭的陽光),否則,稀缺既直接地在備擇的最終產品中引起對必需品的選擇,又間接地在公共機構或在為社會相互作用,並產生最終產品選擇的程序安排中引起對必需品的選擇.
選擇暗含著拒絕和挑選備擇品.機會成本就是特指拒絕備擇品或機會的最高價值的估價.它是為了獲取已挑選的具體實物中具有更高價值的選擇物而放棄或損失的價值.
機會成本與選擇 如果做出不同的選擇,機會成本不是"某一種可能是"的預期價值.注意,它不是那種沒有有效地參照選擇的"某種一定是"的價值.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下,有時候討論預計要發生但沒有發生事件的價值是有意義的,但是,既然可供選擇的方案並不代表一種丟失或已損失的機會,因而把這些價值定義為機會成本是無意義的.一旦選擇與機會成本之間的基本關系被承認就會得出幾種含意.
第一,如果選擇是在不同的價值選擇物中進行,一些人不一定會進行選擇.這不是說,一個作出決定的人必然成為選擇者.由此得出第二種含義.沒有選中的選擇方案的價值,即機會成本,一定是存在於參與選擇的個人頭腦中的價值,而不是其他.因此,成本必定完全由選擇者來決定,而不能由其他人決定.第三個必然結論是,機會成本必定是主觀事物.它存在於選擇者頭腦中,並且能由居於選擇者之外的其他人去具體化或進行測量.同時,不能輕易地被轉化為一種資源,商品或貨幣信度.第四,機會成本人是存在於作出選擇決定的時刻.在此以後它立即消失.因此,這種成本從未被實現,這種被拒絕的選擇物從不能被享有.
在選擇和機會成本二者關系中最重要的結論是,這里,成本必須具有超前或向前看特徵.機會成本,即選擇者所拒絕的選擇方案的價值,是選擇的障礙;但是,在選擇者選擇到更喜愛的選擇物之前,它必須被考慮,估價,直到被拒絕.當然,在任何具體的選擇中的機會成本,會被以前進行過的選擇所影響,但是相對於選擇本身來說,機會成本影響著選擇(Choice-influencing),而是被選擇所影響(Choice-influenced).
成本的其他概念 機會成本與成本的其他概念之間的區別,最好按照影響選擇或被選擇所影響這兩類來解釋.事實上,一旦做了選擇,出現後果,結果很可能包含著效用損失,不論對於最初作出選擇的人或是其他都是如此.在某種意義上,把這些損失(不論估計的學是實現的)稱為成本是意義的,但必須認識到,這些通過選擇決定的成本,由自身定義可知,不能影響選擇本身.
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這一點.一人願意採用期限三年的分期付款計劃購買一部汽車.形成並影響選擇的機會成本是購買者對所拒絕購買的備擇品的估價.在上述情況下是該貨款所能夠支付的購買物的估計值.在考慮了備擇物的潛在價值,並決定購買汽車之後,須要履行償債計劃.每月必須支付,通常把這些支付稱為汽車的"成本".只要貸款到期並必須按時支付,這個人將非常清楚,他正蒙受效用損失.然而,作為影響選擇的要求,這些"成本"是不相乾的.從效用維度看,選擇後果不能資本化這是造成混淆的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學家們在某種意義上認識到這里產生的區別.他們常常用"旁置成本不再相關"的論調表明,選擇的後果不能影響選擇自身.另一方面,通過建立形式化的成本表和成本函數(它們必定隱含著成本的可測量性和可具體化性),經濟學家們把成本從選擇過程中分離出來.
會計師們也基本持有同一觀點,他們通常嚴格按事後或受選擇影響的方式估計成本.這些由會計師估計的"成本",不能准確地反映損失值或失去的機會.在決策之前,可以把數量估計引入備擇行動工作計劃.但這種對機會成本的估計是會計對沒有進行的項目的估計,而不是對已擇項目定值的估計.
正如前面所言,只有選擇才會影響選擇的機會成本.由定義成本不能"溢出"到其他人中.當然,也可能某人的選擇會使其他人蒙受損失,把這些損失稱為"外在成本"有時是有益的.我們必須強調,這些外在成本是選擇的障礙,它衡量了失去的機會,如果人們願意考慮這些外在成本,並按自己估計的效用值對其進行計算的話.
機會成本和福利准則 在分析和應用機會成本理論時,混亂的主要根源在於,將理想人的市場反應的結果推廣到為非市場環境的決策者定義規則或准則.在市場充分均衡時,大量買方和賣方分別選擇,產生了可以用價格與成本之間的關系進行正式描述的那種結果.在特定條件下,通過競爭過程的作用,價格等於邊際成本.此外,上述等式描述的一般均衡狀態滿足某些特定效率准則.
價格可被觀測,客觀上是可度量的.市場均衡的一個條件是,任何一種商品的所有單位的所有相應交換價格都相等.根據這種相等關系,可以看出,由於交易者的均衡條件要求邊際成本等於價格,邊際成本在客觀上也是可度量的.由上面討論可推知,如果邊際成本可以測度,通過迫使決策者使價格等於邊際成本的機制的作用,就可以實現獨立於與競爭過程本身的資源"有效"利用.
上述整個邏輯來源於對機會成本的誤解所引起的一系列混亂.每個交易者按照適當的數量關系進行調整,使他的邊際機會成本等於價格.所有交易者邊際機會成本均等於適當的,統一的價格這一事實表明,直到上述條件滿足為止,所有交易者都具有調整商品數量的能力.它並不意味著在客觀意義上邊際機會成本與價格相等可以獨立於數量調節過程.
考慮一個理想市場.市場中存在種商品,其統一的交易價格為每單位1美元.交易者預期的機會損失值為1美元.在客觀決定的價格下,只有調整商品數量,交易者才能使其主觀經驗與預期的效用損失相等.在採取活動過程中所放棄的預期比活動過程中的預期值更不具體,更難以度量.選擇雙方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
除市場選擇,沒有其他辦法能使邊際機會成本等於價格.因此,任何指導"管理者"在非市場環境中用成本作為確定價格基礎的"規則",必定是沒意義的.然而,由機會成本定價確定的福利准則還受到另外一個重要的批評,它與可度量問題相去甚遠.即使我們忽視第一種批評,並且假定邊際成本可按某種方式度量,指導"管理者"用成本確定價格的原則也必須依賴於"管理者"個人行為,這種行為更像機器人,而不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的個人.為什麼"管理者"會遵循這一規則 他不能使他的邊際成本等於選擇的預期收益值嗎 他不能使他的邊際本等於選擇的預期收益值嗎 "管理者"生活在非市場環境中,這一事實保證了他沒有義務承擔選擇所產生的效用增減.然而,從個人的意義上來說,他自己的收益或損失,不論在選擇之前還是在選擇之後進行估計,都與在選擇前本金的估計值完全不同,並由選擇後的本金承擔.
機會成本與制度選擇 如上所述,在缺乏預先配置的"自然"約束條件下,存在稀缺必然存在選擇,不論直接從最終"商品"中做選擇,還是間接地從最終配置決定的規則,制度和程序中進行選擇.上述第二類選擇中的機會成本須進一步考察.在某種意義上用制度化程序分配稀缺資源會消除上述意義上的"選擇",在這方面它近似於上面提到的"自然"約束.分配結果可從某些制度過程操作中得到,沒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從最終備擇狀態中選擇,因而沒有任何主觀上經歷的機會成本.然而,盡管在成本和選擇之間缺乏這種一般意義上的重要橋梁,我們仍然可以估計不同的配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選擇值.在一系列制度決定的配置中,這些預期值損失的形式會歸入理性選擇計算,這種計算包括各種備擇制度程序中較高水平的選擇.在這種高水平的選擇中,即使"選擇"這個詞的標准用法沒有包含在資源配置中,它只單獨使用,機會成本也為選擇的負方出現.
考慮一個極端例子.一座樓房有兩套互相分開的恆溫器裝置(高溫和低溫恆溫器);規則是每天用一個均勻的硬幣在兩套裝置中"選擇"高溫或低溫調節.即使個人沒有單獨地,或做為集體中的一員做出選擇,如果恆溫裝置是高溫而不是低溫的,他研究可預期的潛在價值也是有意義的.投擲硬幣"選擇"的溫度設施對個人效用具有影響,其影響可以在實際"選擇"之前預估.然而,只要常規程序實際上持續不變,在任一天,使用某一恆溫裝置而不是另外那種恆溫裝置的損失的預期值不能代表機會成本.
為代替均勻,等重的硬幣,假定現行制度允許樓房中所有投票表決,每天早晨由大多數人"選擇"的結果確定該日的恆溫器裝置.再假定表決團體的人數很多,一個人對預期的多數派結果的影響很小.需要強調的是,在這一程序中,正如投擲硬幣一樣,沒有人真正在備擇物的最終狀態之間選擇.每一投票都面臨十分不同的"贊成"高溫或贊成低溫的制度內選擇,眾所周知,任何人對結局的影響都很小.在他所面臨的選擇中,在這個術語的任何完全的價值意義上,每個表決者既不能為自己也不能為他人合理地考慮最終備擇狀態的預期損失.假如對個人來說低溫恆溫裝置的預期損失為1000美元,如果他認為自己只對表決的結果有1‰的影響.則損失的預期效用值按交換標准僅為1美元.這1美元代表贊成高溫調節的機會成本的交換標準的值.
既然同一結果(數值可能不同)對所有的投票者都成立,則沒有人按收益和損失充分估值進行"選擇"."選擇"來自於個人和群體都未充分考慮效益——成本的制度程序.在相關機會成本意義上,有效選擇成為各種制度的選擇.當然,在很長時期內(在上述溫度選擇例子中為多日),一個制度中做出的"選擇"的結果可能成為其他制度做出選擇進行比較的資料.當個人面臨各種制度中的一種選擇時,只要他知道他對選擇負有個人責任.那麼全部機會成本邏輯就與制度或體系選擇水平相宜.然而,只有當每個人在有關的團體中確實成為各式各樣制度規則的選擇者時,這種結果才得以實現.只有威克塞爾(Wicksell)一致性規則在制度體系選擇的某些最高水平上生效時,從而任何人都具有潛在的抉擇權力,才能預期選擇的備擇機會成本進入並形成個人決策.
總結 機會成本是經濟理論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從它的基本定義(即稀缺存在時因選擇而失去的機會值)上看,這一概念簡單,直截了當,易於理解.在分析買賣雙方在市場上做出的選擇時,在概念的嚴格定義中出現的復雜性質相對而言並不重要.但是,當我們想讓機會成本邏輯擴展到市場環境中時,不論在指導決策的規范確定上,還是在制度內部或制度之間的選擇的應用上,所出現的模糊和混淆表明,就連這樣一個基本的概念也需要予以分析和澄清.(詹姆士.M.布坎南(James M. Buchnam)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