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政事業單位的公用支出包括哪些
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和其他費用。
❷ 行政事業單位的公用支出包括哪些
一)按支出的層次分類
根據支出的層次劃分,行政事業單位的支出分為本單位的支出和對其他單位的支出。
本單位支出,是指為了完成本單位的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發生的各種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基本建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等。
對其他單位的支出,是指由所屬單位向下級轉撥款項和將本單位集中的資金分配給所屬單位使用所發生的支出,包括撥出經費、對附屬單位的補助等。
(二)按支出的用途分類
根據支出的用途劃分,即按照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目」級科目的規定分類,以2000年財政預算收支科目的規定為例,其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
它反映國家統一規定的基本工資,包括行政機關人員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技術等級)工資與國家規定比例的獎金、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固定工資與國家規定比例的津貼,各類學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的臨時待遇。
2.補助工資
它反映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包括各項崗位津貼、價格補貼、地區性補貼、冬季取暖補貼、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3.行政事業單位津貼
它包括政府特殊津貼、教齡津貼、班主任津貼、特教津貼、護齡津貼、運動員津貼、藝術工種補貼、福利院崗位津貼、接濟站津貼、手語費、環衛津貼、老幹部工作人員津貼、財會人員崗位補貼等。
4.社會保障費
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5.職工福利費
它反映撥繳的工會經費,按標准提取的工作人員的福利費、獨生子女補貼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的醫療費、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不含符合離休條件的在職人員工資),職工探親差旅費,由原單位支付的退職金,退職人員及其隨行家屬路費,職工死亡火葬費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等。
6.助學金
它反映各類學校學習助學金、獎學金、學生貸款、出國留學(實習)人員生活費、青少年業余體校學員伙食補助費和生活費補貼,按照協議由我方負擔或享受我方獎學金的來華留學金、進修生生活費等。
7.商品和服務支出
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等。
8.設備購置費
它反映行政事業單位不夠基本建設投資額度,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辦公用一般設備、車船等購置費,車輛購置附加費,教學、科研醫療單位的專業設置購置費,專業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的圖書購置費,以及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圖書購置費,檔案設備購置費等。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劃分標准,按照國家計委規定辦理。其中按規定由事業費列支的各種設備,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列入本目,不夠固定資產的列入有關目。
9.維修(護)費
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路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具體包括設備維修費、房屋維修費、提取修購基金、其他維修費。
10.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具體包括宣傳費、行政賠償費、行政訴訟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提取住房基金、燃氣費。
11.醫療費
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12.其他費用
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經濟科目的其他支出,主要包括預備費、預留或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未劃分的項目支出、其他支出。
❸ 日常公用經費支出范圍
公用經費包括哪些
【1】公務費
行政單位用於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費用開支,如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
【2】業務費
行政單位為完成專業所需的消耗性費用開支和購置低值易耗品的費用,包括縣以上黨派團體業務費、外賓差旅費、招待費等;
【3】修繕費
行政單位的公用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的修繕費和租用公房租金,以及不足基本建設投資額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
【4】設備購置費
行政單位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設備購置費,包括一般設備購置、專業設備購置、車輛購置、圖書購置及其他購置等的費用;
【5】其他費用
指除以上各項費用之外的費用。
綜上所述,公用經費包括五大費用,即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希望以上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
拓展資料:
公用經費按單位編制內實有在職人數核定, 對超編人員財政不供給任何公用經費。 各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的核算定額, 結合本單位工作任務和收支計劃的安排,做到增收節支,量財辦事。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公用經費一律實行「包死定額, 超支不補, 結余留用」辦法。
在經營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公用經費為生產成本和管理費用之和。
經費分為維持經費和發展經費。
前者指維持原有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及規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後者是指在計劃年度內,經批准新增加的機構、人員或其他事業項目所需的經費。原單位增加少量人員,不增設機構和不擴大事業項目的,屬於自然增長,不作為發展經費。
公用經費常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和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