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值稅為什麼要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領用材料時,應當把增值稅進項稅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你在領用材料時增值稅已經抵扣,在建工程領用時,用作進項稅轉出。
轉出的要進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這種情況,一般有兩種辦法,一種是先將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轉為實際成本,再做在建工程和轉出。
另一種是用實際成本算增值稅轉出,然後用計劃成本算原材料,同時做材料成本差異。
如果材料是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視同銷售,增值稅銷項稅計入成本。
Ⅱ 建築工程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什麼是計入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三)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五)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上述(一)-(四)項的購進貨物改變生產經營用途以及第(五)項情況發生,若在購進時已抵扣了進項稅,需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所以,企業將購進的材料用於房屋建築物屬於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因此,用於建造不動產所購進的原材料其進項稅不能抵扣。用於機器設備的物質其進項稅可以抵扣。
Ⅲ 增值稅計入成本問題
1、要計入成本。因為工程物資最終用於在建工程建設,交營業稅,不是增值稅應稅項目,相關進項稅不得抵扣,必須計入工程物資成本。
2、以庫存商品對外投資,視同銷售,銷項稅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不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