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同履約成本怎麼算
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履約成本,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❷ 合同成本包括哪些
一、合同成本包括哪些
1、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是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合同如何訂立
合同訂立的的步驟如下:
1、一方當事人發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
❸ 合同成本的合同成本的計算
(一)營業稅的計算
1、建築業營業稅適用稅率為3%,服務業營業稅稅率為5%。
應交稅金a=合同總額×適用稅率
2、營業稅附加稅:城市建設維護費 7%、教育附加費3%、地方教育附加費1%、防洪保安費 0.1%、印花稅 0.05%。前三項附加稅的計稅標准一樣,即:
附加稅=應交稅金a ×11%;
防洪保安費=合同總額×0.1%;
印花稅=合同總額×0.05%
可以將主稅與附加稅合起來計算:
建安項目營業稅及附加=項目總額×3.48%;
服務項目營業稅及附加=項目總額×5.7%
(二)增值稅的計算
1、增值稅的稅率為17%。以單純的設備采購項目為例,首先項目總額是含稅金額,要先換算為不含稅金額:
不含稅項目金額a=項目總額/1.17;
應交增值稅額b=a×17%;
可抵扣稅額c=不含稅設備采購成本×17%;
實交增值稅額=b-c
2、增值稅附加稅。與營業稅附加稅是一樣的。所以貨物銷售的主稅與附加稅合起來計算為:
應交增值稅及附加=(a-不含稅設備采購成本)×18.92%
(三)企業所得稅
假如我們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率為15%:則應交企業所得稅=(項目毛利-間接費用-營業稅金) ×15% 包括二種費用:
1、佔用自有流動資金產生的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付款合同總額×0.72%)/360 ×佔用資金日期
2、佔用貸款資金產生的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付款合同總額×6.12%)/360 ×佔用資金日期
註:6.12%為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佔用資金日期=回收資金日期-付出款日期;付款合同總額越高,項目資金回收期越長,財務費用就越大。
項目凈利=項目毛利-間接費用-[[應交營業稅]]及附加-應交增值稅及附加-應交企業所得稅-應承擔的財務費用
❹ 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確認金額怎麼計算
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業取得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合同取得成本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銷售人員的工資等於基本工資加銷售提成。但是,在合同取得前,還會發生一些別的成本,比如差旅費、投標費、為准備投標而產生的其他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記入當期損益。因為這些成本,即使沒有取得合同,也會發生。不是投標了就一定會中標,即使失敗也要外出談合同。這些直接列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除非,這些支出明確由客戶承擔。否則不屬於合同取得成本。
❺ 合同預計總成本怎麼算
您好!
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
建造合同裡面預計合同總成本里包含營業稅.
「總成本」包括「稅金」。所以這兩個等式都是正確的。
正如會計教材上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也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一樣。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指直接可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生產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常見的用於間接費用分攤的方法有人工費用比例法和直接費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後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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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預計合同成本如何計算
首先你要計算合同的工程量,計算材料費用再加上人工費用。可以加一些不可遇見費用。把這3種費用加一起就是合同成本計算。
❼ 合同成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成本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不宜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1、直接成本。設備及材料成本:為完成項目所支付的設備購置款及材料款。服務成本:為完成項目所支付的咨詢、培訓、設計、驗收等費用。人工成本:臨時勞務工資費用(項目員工的工資未計)。2、間接成本。間接費用:項目執行人員為完成項目而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補貼等以及相關的其它費用。稅金及相關財務費用。項目毛利=項目總額-設備材料成本-服務成本-人工成本; 項目凈利=項目毛利-間接費用-稅金及相關財務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註: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❽ 合同成本的合同成本的會計處理
直接費用。由於直接費用在發生時能夠分清受益對象,所以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
間接費用。間接費用雖然也構成了合同成本的組成內容,但是間接費用在發生時一般不宜直接歸屬於受益對象,而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
在實務中,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等。
(1)人工費用比例法。人工費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實際發生的人工費為基數分配間接費用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間接費用分配率=當期實際發生的全部間接費用÷當期各合同實際發生的人工費之和某合同當期應負擔的間接費用=該合同當期實際發生的人工費×間接費用分配率
例:某建築公司第一項目經理部同時承建A、B、C 三項合同工程,已知A合同發生人工費140 萬元,B 合同發生人工費160 萬元,C 合同發生人工費200 萬元。第一項目經理部當期共發生間接費用50萬元。間接費用分配率=50÷(140+160+200)=10%
A 合同應負擔的間接費用=140×10%=14(萬元)
B 合同應負擔的間接費用=160×10%=16(萬元)
C 合同應負擔的間接費用=200×10%=20(萬元)
其賬務處理如下:
實際發生的間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500 000
貸:銀行存款等 500 000
資產負債表日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 合同140 000
—B 合同160 000
—C 合同200 000
貸: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500 000
(2)直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為基數分配間接費用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間接費用分配率=當期實際發生的全部間接費用÷當期各合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之和某合同當期應負擔的間接費用=該合同當期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分配率 下列各項費用屬於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合同成本: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這里所說的「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包括建築安裝公司的總公司、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製造等企業的總部。
船舶等製造企業的銷售費用。
企業為建造合同借入款項所發生的、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17 號——借款費用》規定的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例如,企業在建造合同完成後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已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如企業為訂立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