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會計成本核算方法
商貿公司會計成本核算的方法如下:
一、數量進價金額核演算法;以實物數量和進價金額兩種計量單位,反映商品進、銷、存情況的一種方法。
二、數量售價金額核演算法;指對庫存商品存貨同時以實物數量和售價金額兩種計量單位,反映商品進、銷、存情況的一種核算方法。
三、售價金額核演算法;是指平時商品的購入、加工、收回、銷售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進價的差額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
四、進價金額核演算法;是指庫存商品的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都只反映進價金額、不反映實物數量的一種核算方法。由於這種方法不記實物數量,所以必須通過對庫存商品的實地盤點計算出期末結存金額,才能倒算出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
商貿企業一般都是運用實地盤存制的。從會計規定來說一般小規商貿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制度》按其規定毛利率法一樣是可以運用的。毛利法在會計和稅法中沒有具體的定義,按會計上對毛利法的規定一般是最少三個月盤點一次來倒擠實際毛利率。就是說按規定小型商貿企業只要是至少每季未進行一次實物盤點,通過盤點可以倒擠出本季的實際毛利率來核算成本就是符合稅法和會計規定的。
按稅法規定商貿企業(內資)對成本核算可以適用毛利率法。(具體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第十一條)外資商貿企業因為企業所得稅是按季預交按年清算的,按稅法規定一樣是可以適用毛利率法的。稅法的在小型商貿企業的成本核算上的規定還是比較人性化,當然在實踐中因為稅務人員和企業會計人員對以上規定並不是很清楚可以會有各自的理解。並且毛利法從稅務籌劃來說是有很大空間的,因為實地盤存制是倒擠的,對於損失的實物是查不出來的,都計入了成本中。
B. 成本會計核算的方法
成本會計核算方法有: 1.移動加權平均法師2.全月平均法 3.先進先出法 4.後進先出法等等
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其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後進先出法:與先進先出發正好相反。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期,使當期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可以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實行穩健原則的方法之一。
C. 財務成本核算方法
財務成本核算方法如下:
1、品種法。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品種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點為:以「品種」為對象開設生產成本明細賬、成本計算單;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會計期間」;以「品種」為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以「品種」為主要對象進行成本分析。
4、分類法。以「產品類」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費用、計算成本的一種方法。
分類法成本核算的方法要點,可概括如下:以「產品類」為成本計算對象,開設成本計算單;「產品類」的成本計算方法同於「品種」;「類產品」的成本計算出來後,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體品種,以計算品種的成本;類中選定某產品為「標准產品」;定義其他產品與標准產品的換算系統;按照換算系統之比例將「類產品」的成本分解計算到具體品種產品的成本。
D. 會計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會計成本核算方法共十種,如下:
1、不再分別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科目,將其合並為一個生產成本科目,不按產品設明細賬,直接設原材料、工資及福利費、電力(燃料動力)、製造費用等幾個二級明細科目對大項費用進行歸集。
6、若管理上或生產工藝上非常有必要,設自製半成品科目,否則不設。
7、不設在產品科目。生產成本科目月末余額即為其成本。
8、不設低值易耗品科目,直接記入製造費用---機物料或修理費明細科目,同時設備查賬以備管理需要;若需要設,亦採用一次攤銷法,入賬同時即進行分配。
9、關於折舊,建議按稅法規定的年限計算,可省去納稅調整的辛苦。稅法沒有明確規定的,再參考財務制度的規定。
10、對於在產品構成中所佔比重較小且數量眾多的存貨建議採用實地盤存制計算每月實際消耗量
E. 成本會計核算的方法
成本會計的核算方法主要有6種,分別是品種法、分批法、逐步結轉分步法、平行結轉分步法、作業成本法和分類法。除此之外還有4種輔助方法,分別是標准成本法、定額法、責任成本核算以及聯產品、副產品和等級品成本的計算。企業產品成本核算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一經確立,不可隨意更改。在成本核算中,不同的會計實務處理方法必須前後一致,使每個項目之前和之後的成本數據相互可比。
成本會計核算的要點有哪些?
成本會計核算主要有三個要點,首先要確定成本核算的目的,之後是確定成本核算的對象,因為對象不同,採用的核算方法也不同,最後是確定成本核算的內容,成本核算內容一般有兩部分,分別是費用歸集分配與產品成本計算。
成本會計核算程序的步驟是什麼?
成本會計核算程序的步驟如下:
1、對生產費用支出進行審核。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
3、對要素費用進行分配。
4、分配綜合費用。
5、對完工產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進行劃分。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第五條單位進行成本核算應當滿足內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特定成本信息需求。單位的成本信息需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一)成本控制。為滿足該需求,單位應當完整、准確核算特定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揭示成本發生和形成過程,以便對影響成本的各種因素、條件施加影響或管控,將實際成本控制在預期目標內。
(二)公共服務或產品定價。為滿足該需求,單位應當准確核算公共服務或產品的成本,以便為政府定價機構、有關單位制定相關價格或收費標准提供依據和參考。
(三)績效評價。為滿足該需求,單位應當設置與成本相關的績效指標並加以准確核算,以便衡量單位整體和內部組織部門運行效率、核心業務實施效果、政策和項目資金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