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暫估原材料太多有什麼稅務風險
暫估原材料過高,當期有虛增資產的嫌疑,會造成當期成本過高,利潤變低,但是暫估的原材料會在收到發票時沖回暫估,一般來說是不會有什麼稅務風險的,不過如果過於異常可能就是在調節利潤,減少當期的所得稅,原材料的暫估還是合理一點,不然沒啥稅務風險但是回完成成本忽高忽低。
B. 暫估成本指的是什麼
暫估成本就是購進的物品已入庫,但是結算用的發票等手續沒有到,為了賬實相符,庫存商品先入上賬.待以後月份發票收到後,將原先入賬分錄用紅字原筆重回,再按發票重新做一回購進即可.
一、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並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
二、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三、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四、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暫估成本的賬務處理對所得稅的影響:
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因此,發票未收到前,可以暫估成本。暫估入帳的成本在匯算清繳前,若是沒有取得合法憑證,則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部分暫估的成本在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時必須調增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