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管理費用和營業費用該如何分攤到產品的成本中去
產品的成本採取「製造成本法」,作為期間費用的管理費用和營業費用不是產品成本的組成,它們是利潤的直接減少。
㈡ 請問如何把 運費、人工費、算進銷售產品的成本里 怎麼算出一個百分比
費用/出廠價=分配率
分配率*分別的出廠價=該產品應分擔的成本
㈢ 如何將開銷的費用分攤到商品售價上
可以嘗試按進貨成本比例攤銷,打個比方:您進貨三種分別是A、B、C,A的進貨金額2元,B3元,C5元;進貨的總成本為10元,那麼三種貨物所佔進貨成本比例分別為A20%,B30%,C50%;歸結您所說「開店、房租、工資」等費用,拿費用總和乘以上述進貨比例就是每種貨物需要分攤的費用金額,用每種貨物所應分攤的費用金額除以該種貨物數量就是單個商品應該分攤的費用。
希望可以幫到您!
㈣ 怎樣把生產成本分配到每個產品里與及確定每月成本
有以下分配方法:
品種法;品種法是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種方法。由於品種法不需要按批計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驟來計算半成品成本,因而這種 成本計算方法比較簡單。品種法主要適用於大批量單步驟生產的企業。
如發電、採掘等。或者雖屬於多步驟生產,但不要求計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業,如小水泥、制磚等。品種法一 般按月定期計算產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分批法。分批法也稱定單法。是以產品的批次或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分批法主要適用於單件和小批的多步驟生產。如重型機床、船舶、精密儀器和專用設備等。
分批法的成本計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個生產周期(即從投產到完工的整個時期)作為成本計算期定期計算產品成本。由於在未完工時沒有產成品,完工後又沒有在產品,產成品和在產品不會同時並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產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分步法。分步法是按產品的生產步驟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分步法適用於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驟生產。
如機械、紡織、造紙等。分步法由於生產的數量大,在某一時間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產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產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產品完工後再計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計算成本,並且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確定每月成本:
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期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是成本核算的最後一個步驟。企業應當根據月末在產品數量的多少,各月月末在產品數量變化的大小,產品成本中各成本項目費用比重的大小,以及企業成本管理有關基礎工作的好壞等具體條件,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
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計算在產品成本法、在產品按固定成本計演算法、在產品按原材料費用計演算法、在產品按完工產品成本計演算法、約當產量法、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演算法、定額比例法等。
例:某食品加工企業採用不計算在產品成本法進行產品的成本計算。某月該企業共發生生產費用29074元,其中原材料費用19036元,直接人工費用6780元,
製造費用3258元,本月企業完工產品100公斤,月末在產品數量很小,故忽略不計。要求:計算企業當月完工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由於該企業採用不計算在產品成本法進行產品的成本計算,所以本月企業發生的全部生產費用即為完工產品的總成本。
本月完工產品總成本:29074元(或19036+6780+3258=29074元)
其中,直接材料項目總成本:19036元
直接人工項目總成本:6780元
製造費用項目總成本:3258元
本月完工產品單位成本:29074÷100=290.74元
其中,直接材料項目單位成本:19036÷100=190.36元
直接人工項目單位成本:6780÷100=67.80元
製造費用項目單位成本:3258÷100=32.58元
拓展資料:
生產成本分配到每個產品里:不同的企業,由於生產的工藝過程、生產組織,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計算的方法也不--樣。不同成本計算方法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成本計算對象不同。二 是成本計算期不同。三是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的分配情況不同。常用的成本計算方法主要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美國著名會計學家查爾斯·T·霍恩格倫認為,成本分配是「把一項成本或者一組成本分配和再分配給一個或幾個成本目標」。 進行成本分配,主要是基於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決策、成本計算和財務評價的需要,也是基於財務報告和合理確定成本補償標準的需要。縱觀成本會計的發展史,成本會計的每一次重大發展都與成本分配有關。
成本分配 網路
㈤ 經營成本要怎麼分攤到每個產品中,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一、生產成本分配到每個產品里
不同的企業,由於生產的工藝過程、生產組織,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計算的方法也不--樣。不同成本計算方法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成本計算對象不同。二 是成本計算期不同。三是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的分配情況不同。常用的成本計算方法主要有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1.品種法;品種法是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種方法。由於品種法不需要按批計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驟來計算半成品成本,因而這種 成本計算方法比較簡單。品種法主要適用於大批量單步驟生產的企業。如發電、採掘等。或者雖屬於多步驟生產,但不要求計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業,如小水泥、制磚等。品種法一 般按月定期計算產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2.分批法。分批法也稱定單法。是以產品的批次或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分批法主要適用於單件和小批的多步驟生產。如重型機床、船舶、精密儀器和專用設備等。分批法的成本計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個生產周期(即從投產到完工的整個時期)作為成本計算期定期計算產品成本。由於在未完工時沒有產成品,完工後又沒有在產品,產成品和在產品不會同時並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產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㈥ 超市如何核算成本
超市經營管理的基礎之一是標准化管理,而超市生鮮管理中,非標准生鮮品及其加工過程與高度標准化的超市管理要求之間形成了很大反差,使得生鮮區管理面臨一系列的難題。損耗控制就是生鮮經營的難題之一,從表面來看,它是生鮮賣場管理問題;再進一步說它與生鮮經營成本核算方法相關;如果上升到生鮮供應鏈管理的高度,大處著眼則是怎樣整合規模經營的連鎖企業各方面資源,從生鮮供應鏈管理戰略上尋求整體生鮮經營運作成本最優的控制和把握。
按照超市生鮮經營商品分類狀況,生鮮商品成本核算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自製生產加工產品
超市生鮮區自製生產加工的產品包括熟食製品、半成品配菜、面點和大眾主食廚房類產品,還有肉禽類產品和少量水產品,按照加工方式不同主要包括兩大類:
組合加工類生鮮商品:主要指熟食製品、半成品配菜、面點和大眾主食廚房類產品等,由於需要使用各種相關原料經過加工生產流程轉化為某一固定產品,成本也隨產品經過由多到一的組合過程,所以稱為組合加工類生鮮商品。因每個單品的原材料配方、加工方法和產品生命周期不同,與同類競爭產品的價格可比性不大,很容易形成差異化經營優勢並取得較高的銷售毛利,因此它是生鮮經營重點發展的經營項目之一。
分拆加工類生鮮商品:主要指肉禽類和水產品等,相對完整的屠體進場後要經過分割成為特定的銷售單品定價銷售,成本隨產品經過由一到多的分解過程,因此稱為分拆加工類生鮮商品。由於是顧客購買頻率最高的基本生鮮品類,價格敏感度比較高,在生鮮商品結構上也比較容易出現同構化傾向,但它卻是超市生鮮區必須經營而且必須經營好的重要項目。
2、蔬果類農產品由於生鮮區中部分水果蔬菜品種隨行就市,價格波動和變化較大,顧客對價格的敏感程度較高,需要經常做出價格反應,反應越及時迅速,因調價速度而產生的核算難度和工作量就越大;另外因保質期短,損耗極易發生且頻繁出現,損耗隨時記錄有難度,所以果蔬商品管理水平對成本核算也有一定影響。
3、供應商商品
供應商商品主要包括供應商製作的麵包、點心和日配商品,由於可以作為標准化產品進行正常的采購談判,其成本核算與控制相對容易把握。
目前生鮮經營的平均毛利相對較高,其中又以自製生產加工產品的毛利最高,而成本核算的難點也恰恰在這些品類上,現就組合加工類和分拆加工類生鮮商品成本核算的主要問題介紹如下:
組合加工類生鮮商品是以自製麵包和主食廚房產品;熟食和半成品配菜等加工部門為主,在成本由多到一的轉化組合過程中,加工生產過程的標准化程度對成本核算的准確性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自製麵包、主食廚房產品和半成品配菜由於配方和加工生產的標准化程度較高,只要標准配方制定出來,製作過程管理到位,其成本核算可以相對穩定,並能夠將損耗和誤差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而熟食中的中式熟食和快餐等品種,由於從配方到生產製作過程的標准化程度不高,受製作人員操作的影響比較大,下料和配方誤差導致成本核算的浮動性較大,因此始終是個管理難題。
加工製作標准化問題並不是超市生鮮區所獨有,實際上在國內快餐和餐飲行業中已經為此爭論了多年,西式麥當勞連鎖快餐店標准化運作和中式餐飲非標準的個性化風格體現之間的爭論,實際上反映了各自飲食文化上的差異。但對於強調管理規范和標准化的連鎖超市經營來講,生鮮加工的標准化是規模化連鎖經營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基本前提。
分拆加工類生鮮商品多集中於肉類部和水產部,在成本核算上主要問題一方面受到來自生鮮供應鏈上游非標准化商品原料的影響比較大,例如豬源在品種和等級上能否保持穩定性;另一方面是操作人員在分拆加工時作業標准化程度;最後是准確的、與市場價格相適應的由一到多的成本分配模型,只有這三個方面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分拆加工類生鮮商品成本核算的誤差才能變得可以把握。
由於現行生鮮品成本分類核算在不同管理水準下的准確性差異很大,為改進管理所提供的深度分析依據不足,使得企業管理人員衍生出生鮮單品核算的需求,並不斷探討其可能性和現實性。實際上,無論分類核算還是單品核算,准確性的提高都存在著管理前提(如同電腦管理系統和管理保障的關系一樣),如果沒有高水準生鮮管理體系的配合,任何成本核算方式的准確性都不會太高,核算方式方法的討論也就失去了意義。
從日本等生鮮經營精細化程度較高的國家地區來看,其發展歷程中都經過了管理標准化和規范化的過程。
作為管理前提的高水準生鮮管理體系必須有效地解決三個關鍵問題:
1、建立加工原料和自製產品的標准體系
由於來自生鮮供應鏈上游原料非標准化的影響,這種影響會在未來一段時間給標准體系建立帶來不小的困難,但作為生鮮采購人員要了解各種商品及原料的品質屬性、用途和市場行情
,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逐步制定相關專業標准,降低非標准化給生鮮加工帶來的直接影響。
生鮮采購人員針對自製和分拆加工產品要制定產品配方,無論是自己做還是與委託開發者共同制定,要在試制的基礎上觀察掌握成品率和損耗情況,測算產品加工成本,最終確定產品配方標准和成本標准。在實際工作中,相關管理人員可以依此檢查核對部門毛利狀況。
2、標准化的加工流程和操作手冊
生鮮經營者要十分熟悉自製和分拆加工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按照不同商品分類制定出標准化的加工操作手冊,對本部門每一個單品的配方和加工製作過程做詳細說明,並進行必要的現場加工培訓,定期跟蹤檢查,以確保現場操作人員執行手冊標準的工作質量。
3、成本核算方法
准確的成本核算依靠穩定的數據來源,需要適用的數學模型和演算法,需要一定的數據分析和處理能力,因此電腦管理系統的配合就顯得十分重要,它有助於改善生鮮經營管理,而現在電腦管理系統在生鮮經營中的應用水平確實顯得微不足道。
只有在生鮮管理體系中採用標准化的演算法、操作手冊和加工作業才能產生標准化的產品,有標准化的產品才能夠完善生鮮商品的質量管理
,才能夠做出准確的成本核算進行成本分析,並發現問題。將問題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並在穩定的基礎上逐步探討進一步的解決方法。通過前期周密的准備工作、准確的計算和後期細致的管理、嚴格的操作共同達到生鮮區的成本管理目標。
就目前生鮮經營的內外部環境和實際運作狀況來看,100%的實行單品核算是否具備條件,或者在現有條件下推行生鮮單品核算的投入產出比是否理想,這些尚值得深入探討。
比較現實的策略是根據連鎖企業實際情況,在生鮮分類核算和單品核算之間尋求過渡模式,即首先做到單品進貨收貨和單品銷售,按小分類做成本核算;其次在能夠做到單品核算的商品分類推行單品核算管理,難度較大分類維持小分類核算方式,逐步縮小問題范圍,加大核算透明度;最終在條件完全具備的情況下全面推行單品核算。
㈦ 受託代銷商品的結轉營業成本為什麼這么做
商業企業委託代銷商品業務的會計處理
在當前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大量的企業為了擴大產品的銷售量,提高企業的銷售收入,增加企業利潤,採取代銷的方式進行商品銷售。由於該銷售方式比較復雜,財會人員在會計處理上容易混淆。下面筆者對代銷商品業務的會計處理作一介紹。
一、委託方的會計處理
企業發出委託其他單位代銷商品時,按實際成本或進價(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採用售價的技售價)借記「委託代銷商品」賬戶,貸記「庫存商品」賬戶。
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應視同銷售貨物,銷售、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收到受託單位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委託單位收到代銷單位代銷貨物清單時,應據此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付受託單位並按不同方式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視同買斷
即由委託單位和受託單位簽訂協議,委託單位按協議收取所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託單位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託單位所有。委託單位將商品交付給受託單位時,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給受託單位,委託單位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只有在受託單位將商品銷售後,收到受託單位的代銷清單時,再確認收入。
當委託單位向受託單位發出代銷商品時,按商品的進價或售價(採用售價金額核算的企業)借記「委託代銷商品」賬戶,貸記「庫存商品」賬戶。委託單位收到受託單位的代銷清單時,按增值稅發票上價稅合計金額借記「應收賬款」賬戶,按協議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賬戶,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
例1:甲批發企業委託乙零售商店代銷電器商品400件,協議價1900元/件,進價為1700元/件,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甲企業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680000
貸:庫存商品-電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銷清單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銷商品已全部售出)時:
借:應收賬款 889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9200
收到乙商店付來商品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889200
貸:應收賬款 889200
結轉委託代銷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80000
貸:委託代銷商品 680000
2.收取手續費
即受託單位根據所代銷商品的數量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這對受託單位來說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這種代銷方式與視同買斷相比,主要特點是,受託單位通常應按照委託單位規定的售價銷售,不得自行改變售價。受託單位將商品銷售後,開具代銷清單,並向委託單位交回款項,委託單位應在收到代銷清單時,按銷售價格確認收入,同時支付代銷手續費或受託單位從銷售款中扣除手續費,將餘款付給委託單位。
委託單位收到受託單位代銷清單時,按商品含增值稅售價扣除手續費後的差額借記:「應收賬款」賬戶,按代銷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賬戶,按不含增值稅售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
例2:假如例1中,乙商店按含稅零售價2925元/件出售該商品,甲批發企業按含稅零售價8%支付乙商店手續費。甲企業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1700×400)680000
貸:庫存商品-電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銷清單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銷商品400件全部售出):
借:應收賬款-乙商店 1076400
營業費用 (2925×400×8%)93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0
收到乙商店付來商品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1076400
貸:應收賬款-乙商店1076400
結轉委託代銷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80000
貸:委託代銷商品 680000
二、受託方的會計處理
企業受託代銷商品時,也應按不同的代銷方式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視同買斷
企業收到其他單位委託代銷的商品時,按接收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含稅售價),按接收價貸記「代銷商品款」賬戶,採用售價核算的還要按售價與接收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賬戶。
將代銷商品售出時,按含增值稅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賬戶,按不含稅售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賬戶,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也可暫按含稅售價先暫記收入,然後月末匯總計算銷項稅額後再借記有關收入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時,按接收價(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含稅售價)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賬戶,貸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採用售價核算的月末還要隨同自營商品一並分攤進銷差價,借記「商品進銷差價」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成本」賬戶。
受託單位送交代銷清單時,還應向委託單位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反映進項稅額。根據專用發票上列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接收價借記「代銷商品款」賬戶。按增值稅發票上價稅合計金額貸記「應付賬款」賬戶。
例3:沿用前例1,但甲批發企業與乙零售商店協商確定的不含增值稅接收價為1900元/件。乙零售商店採用售價核算制,實際含稅零售價為2925元/件,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2925×400)1170000
貸:代銷商品款 (1900×400)760000
商品進銷差價 410000
代銷商品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117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款) 170000
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170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170000
收到委託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900×400×17%)129200代銷商品款760000貸:應付賬款889200。
月末分攤進銷差價(假定該月進銷差價率為35%):借:商品進銷差價(1170000×35%)409500貸:主營業務成本409500。
付還代銷商品款時:
借:應付賬款-甲企業 889200
貸:銀行存款 889200
2.收取手續費
受託單位按委託單位規定的價格將商品銷售出去後,委託單位另行支付手續費,或受託單位從銷售款中扣除手續費後向委託單位結算,並將收取的手續費確認為收入。
企業收到委託單位交來代銷商品時,按估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按售價貸記「代銷商品款」賬戶。
將受託代銷的商品銷售時,應根據規定向購貨方(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增值稅額之和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按不含稅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賬戶,按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同時,按售價借記「代銷商品款」賬戶,按售價貸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
將代銷清單送交委託單位,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收入和支付代銷商品款。此時按含增值稅售價借記「應付賬款」賬戶,按計算的代銷手續費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賬戶,按含增值稅售價扣除代銷手續費後的差額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並按規定結算應負擔營業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賬戶。收到委託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按專用發票列示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
例4:沿用前例1(甲批發企業委託乙零售商店代銷商品),但零售價為2925元/件,代銷手續費為含稅零售價的8%,乙商店收到代銷商品時:借:受託代銷商品(2925×400)1170000貸:代銷商品款(1900×400)1170000代銷商品銷售時:借:銀行存款1170000貸:應付賬款-甲企業100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0借:代銷商品款1170000貸:受託代銷商品1170000。
收到委託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0貸:應付賬款170000。
付還代銷商品款並結算代銷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甲企業 117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2925×400×8%)93600
銀行存款 1076400
結算代銷收入應負擔營業稅及附加: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5148.00
貸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936000×5%) 4680.00
-應交城建稅(4680×7%) 327.60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4680×3%) 140.40
來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