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管理中的(MBO)是什麼
MBO在西方發起的動因主要是解決經理人代理成本等問題,意在解決公司的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及企業的資產結構。而我國的產權制度不同於西方的產權制度,這就決定了中國MBO的動因和特點決然不同於西方。同時,MBO在西方的興起也是因為可以綜合應用各種完善的融資工具的結果,而我國證券市場目前還缺乏有效的融資工具,因此在中國現階段的MBO操作與國外的MBO操作必然有著明顯不同的特點。本文試圖結合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分析MBO理論及其操作實踐,力圖詮釋我國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對MBO感興趣的企業能夠從中獲益。
㈡ 如何解決公司委託代理關系中產生的問題
企業在分散所有權結構下,公司治理問題要面臨的核心委託代理關系是公司的股東與經理人之間的代理問題。在分散股權的條件下,經理人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者,雙方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產生了經理人作為代理人其利益與股東利益即委託人的利益不一致的問題。此問題成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此時,公司治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防止其他股東的搭便車行為。
從以上的觀點我們可以得到: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雙方的契約是不完全的,信息是不對稱的,代理成本必然產生,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必須建立完善的代理人激勵約束機制,使經理人的利益和自己一致。
拓展資料:
隨著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組織或形式不斷發展和變化,出現了個人業主制企業、合夥制企業、公司制企業,現代公司制企業(股份制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化大生產要求。股份制企業的股東擁有企業所有權,但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經營者擁有企業的控制權對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管理,企業表現為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針對這種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委託代理理論是一種強有力的解釋。
委託代理就是研究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的一種相互關系。現代公司的委託代理關系中主要涉及委託人和代理人,前者指股東後者指董事和經理,這種企業中的代理問題自科斯提出企業的性質理論以來,一直成為經濟學家關注的重要課題。代理理論認為:代理人和委託人是兩種不同的人,他們之間存在兩個方面的不對稱:一是利益的不對稱,股東追求的是公司利潤和股東權益最大化,而經理作為代理人追求的是個人收入最大化,社會地位、聲譽的提高,權力的擴大以及舒適的條件等。二是信息的不對稱,委託人了解的信息是有限的,而代理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存在明顯優勢。
㈢ 如何緩解第一類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系指因代理問題所產生的損失,及為了解決代理問題所發生的成本。代理成本的產生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之後,所有者即股東希望經理層按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盡力經營管理企業。但由於經理層本身不是股東,或持有股份比例小,往往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從事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比如通過在職消費獲取除工資報酬外的額外收益,從而造成所有者利益受損。
代理成本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所有者和經理層之間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經理層在第一線從事經營活動,掌握著企業貨幣資金的流入流出,在一定的授權范圍內負責企業內部資源的配置,控制著企業各項費用的支出。經理層處於相對的信息優勢,而所有者則處於信息劣勢。經理層利用信息優勢完全有可能為自己謀取額外利益。代理成本之所以出現還有一個內在原因是經理層並不持有企業股份,這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經理層辛勤工作並取得了相當卓著的業績,但由此產生的企業利潤完全歸企業股東所有,而經理層只能得到約定的報酬。這種付出和得到的不平衡很容易導致經理層放棄積極經營企業的努力。二是經理層「在職消費」帶來的效用完全由經理層享有,但支付「在職消費」所需的高額成本則完全由企業股東承擔。這種得到和付出的不平衡極易導致經理層侵蝕企業利益,為自己謀取福利而不承擔任何成本。具體地講,代理成本包括對代理人的激勵成本和約束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第一,制訂有關契約、規劃、協議的費用;第二,委託人度量、控制代理人行為和努力程度的費用;第三,代理人報酬方式和數量的設計;第四,代理人因經營決策失誤或投機取巧行為造成的委託人福利損失。
緩解代理問題,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辦法是委託人要設置恰當的激勵機制,委託人可以對代理人符合委託人利益的行為進行適當的激勵,或者對代理人謀取自身利益的行為傾向進行監督約束,使代理人的努力與其獲得的報酬相接近,同時設計各種規章來規制代理人的變異行為。第一,構建有效的手段和指標度量、控制企業經營者行為和努力程度,第二,革新對企業經營者的選拔任用制度,改任命制為以市場競爭為基礎的聘任制;第三,加強對企業經營者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的考核,培育發達的經理市場、產品市場和資本市場,實現對代理人的激勵與約束; 第四,保證成本,代理人也可以保證不採取某種損害委託人利益的行動,或者若採取了這樣的行動時,願意對委託人進行賠償,這方面的費用支出就稱為保證成本。
第二篇:Excel循環引用產生的原因及解決方法
Excel循環引用產生的原因及解決方法
我們打開excel文件時,如果遇到有「Microsoft Office Excel 不能計算公式。公式中的單元格引用指向的是公式的結果,從而造成循環引用。」的提示,這時這個文件中,就包含了循環引用了。
㈣ 什麼是代理問題企業的代理問題如何去控制
現代企業多數是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所有人與經營人的利益矛盾就產生了代理問題。解決的措施:
1.讓所有人與經營人的目標的一致
2.所有人保持有力的控制權,可以隨時撤掉不滿意的經營者。
㈤ 在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的情況下,可通過哪些途徑降低代理成本
在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的條件下,還可通過以下途徑降低代理成本。
(1)經理勞務市場的競爭對代理人行為的約束。法馬(Fama)認為,經理勞務市場的竟爭將對經理施加有效的壓力。如果經理在任職期間被發現有嚴重的侵害所有者利益的行為,或者因決策失誤造成企業虧損,那麼在經理勞務市場上,他的人力資本價值就會貶值。由於經理市場會根據經理過去的表現計算出他的將來價值,經理要顧及長遠利益,就必須努力工作,因此即使不考慮直接報酬的作用,代理成本也不會太高。霍姆斯特龍(Holmsrom)根據法馬的上述思想建立了如下模型:假定經理的實際能力未知,並且假定時間是無限的,在這種情況下,經理有可能努力工作,盡管沒有任何監督。這是由於市場根據他過去的表現,對他未知的能力作出估計。雖然在均衡點上,市場不會被欺騙,但是由於經理害怕市場對他作出不利的判斷,為了長遠利益考慮,他會努力工作。
(2)產品市場的競爭對代理人行為的約束。哈特(Hart)認為,如果企業面對的產品市場是充分競爭的,那麼這種競爭會對經理形成壓力。假定同一產品市場上有許多企業,它們的生產成本是不確定的,但統計是相關的,這樣,產品市場的價格便包含著其他企業成本的信息。同時,相關性使得這個價格也包含了被考慮的企業的成本信息。如果被考慮的企業的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那麼只有代理人最清楚企業的成本,委託人並不擁有足夠的信息,即信息具有不對稱性。如果產品市場上的競爭是充分的,則產品市場的價格可以向所有者提供有關企業成本的信息。假定社會中的一部分企業由經理控制,另一部分企業由所有者直接控制,在後一場合,所有者會努力通過降低生產成本來壓低產品的市場價格,以便在競爭中占據有利的地位。這樣,由所有者控制的企業越多,「競爭」就越激烈,價格就壓得越低,因而對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的企業中的經理的壓力就越大,從而促使經理努力降低成本。哈特的模型說明,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所產生的代理成本,在有市場竟爭的環境下和有大量所有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企業存在的條件下,可以被大大地降低。
(3)資本市場的競爭對代理人行為的約束。資本市場競爭的實質是對公司控制權的爭奪,它的主要形式是接管。接管被認為是防止經理損害股東利益的最後一種武器。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盡管每一投資者在某一股份公司中所佔的股份比例很小,不足以直接對經理實行有效的監督,但是,由於股份可以自由買賣,分散在千百萬人手中的股份就可能被集中起來。如果公司經理過分侵害股東的權益,或者因經營不善引起公司虧損,或者代理成本過高,這些都會導致公司股票價格的下跌.於是,有能力的企業家或其他公司就能用低價買進足夠的股份,從而接管該公司,趕走現任經理,重新組織經營,獲取利潤。沙爾夫斯坦(Scharfstein)據此建立了以下模型,用以證明資本市場的競爭確實可以刺激經理努力工作。假定企業的生產條件只為經理所知而不為企業股東所知。於是,股東可以同經理簽訂某種契約來激勵經理。由於信息具有不對稱性,這種契約的效率並不高。假定在資本市場上有一些「襲擊者」(raiders),他們可以獲得有關企業的生產條件的信息。可以證明,由於企業有被接管的可能性,經理為保住自己的職位,就會自覺地約束自己對非貨幣物品的過度追求,努力使企業利潤達到最大化。因此,經理會比在沒有「襲擊者」的條件下要更努力地工作。
如果在經理勞務市場、產品市場、資本市場缺乏或嚴重扭曲的條件下實行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則一旦所有者放鬆控制,代理成本就會上升;一旦所有者通過制定詳盡的契約關系來監控經理的行為,約束成本將會上升。相反,在自由市場經濟中,即使在所有者與控制者相分離的情況下,由於存在充分的市場競爭,經理所受到的壓力是多方面的。當然這種制約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一定程度的代理費用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是,市場機制保證了這種費用被限制在某一限度內,不可能無限制地增長。
四、挑戰
在公司治理問題上,標準的委託代理理論包含了這樣一個基本前提: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委託代理關系中的委託人;經營者是公司委託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具有代理人的自利經濟人性質和機會主義行為傾向,有著不同於公司股東的目標函數。因此,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就是解決經營者偏離股東利益而產生的代理問題,具體地說,就是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促使經營者為股東利益最大化服務。可見,傳統委託代理理論是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公司治理的目標。[2]委託代理理論在現代公司治理理論中一直占據著絕對的統治地位,近年來伴隨著新經濟發展理論而發展起來的「利益相關者理論」等理論使委託代理理論遇到了新的挑戰。
㈥ 為什麼股權激勵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
中大管理研究 2008年第3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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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股權激勵在美國的運用自1993年以來呈迅速增長的態勢。CEO基於股權激勵的報酬增長率每年都保持在100%以上,2000年甚至高達500%。近幾年,股權激勵在中國也有了一定的發展,而且目前政府正在上市公司中積極推行股權激勵計劃。許多西方的研究認為,股權激勵是將管理者的目標與股東的目標保持一致的有效手段,而且比以業績為基礎的薪酬激勵更加有效①,但是,國內的研究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取得支持的證據。一方面是政府和實務界對股權激勵的熱衷,另一方面則是實證研究不支持高管持股具有激勵作用。面對這一矛盾,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中國的環境造成股權激勵機制在中國水土不服,還是研究方法存在問題?
回顧過去的研究,我們發現已有的研究基本上從高管持股與公司業績的關系或實施股權激勵後上市公司的業績是否有顯著的變化這一方面來檢驗高管持股是否具有激勵作用。如魏剛(2000)以1999年4月30日前公布年報的765家A股上市公司的數據作為研究對象,發現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激勵效果;宋增基等(2005)也以1998年底之前上市的786家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發現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與公司管理層的持股比例之間基本不相關;諶新民和劉善敏(2003)以2002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報的1036家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發現總經理持股與經營績效顯著正相關;陳勇等(2005)以1999~2001年中實施過股權激勵的46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實施股權激勵後上市公司的業績無顯著提高;周建波和孫菊生(2003)以2002年4月30日前公布的2001年報中披露已經對經營者實施股權激勵的34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股權激勵的效果較弱;俞鴻琳(2006)則以2001~2003年間所有上市公司為樣本,沒有發現管理者持股能夠提高公司價值(托賓Q值)的證據。
以上這些研究在方法上多多少少存在局限性,其結論有待於進一步驗
① 如Hall和Liebman(1998)與Hall和Murphy(2000)以美國大公司作為樣本的大樣本量觀察提供的證據表明,CEO薪酬對股價變化的敏感性大部分來源於CEO的股票和期權。
40證。首先,以上的研究基本上以眾多創造包括所有高級管理者持股在內的高管持股比例來度量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程度。該指標計量空間的有效性是值得懷疑的,因為不同的公司高管人數經常存在差異,而且股權迅速激勵效果與高管持股比例不一定是線性的關系。其次,他們沒有區分企業的所有制結構騰達的影響,即國有企業的激勵效果與私有企業會有很大的差異。西方國家的理論與實證結果通常僅適合於私有企業。再次,影響公司業績的因素眾多,特別是一些管理者無法控制的影響個別行業的宏觀因素以及公司的前期投資規模、盈餘管理等對公司業績的影響導致以業績來衡量股權激勵效果噪音太大,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這些因素,所得的結果就會產生偏差。企業理論認為,經理人的激勵機制安排是為了降低企業的代理成本(Jensen和Meckling,1976)。因此,本文擬採用更為直接的檢驗方法,即用總經理持股對代理成本的影響來檢驗股權激勵的效果。本文的研究發現,在私有產權控股的上市公司內,總經理適當持股、送股或期權的激勵安排確實能夠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而在國有產權控股的上市公司內,總經理持股並不降低代理成本。產生這一差異的原因主要可能在於國有產權控股的上市公司總經理持股比例很低①(見圖1),無法發揮激勵作用。本文的結論為中國上市公司即將展開的股權激勵計劃提供寶貴的經驗支持。本文以下部分先是對已有的文獻進行評述,繼而在第三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第四部分是實證結果,最後是結論。本文將對代理成本的計算方法進行重大的改進,以使結果更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