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產品報價時核算成本怎麼把研發支出分攤進去
1、首先准備好一份產品報價合同書。
2、其次在合同書上寫出由於研發支出不屬於合同范圍之內的經濟支出所以要甲乙雙方共同分攤。
3、最後甲乙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即可。
㈡ 軟體開發企業的支出哪些可以計入成本
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研發人員的工資是要計入管理費用的研發費用。
(1)利息支出,指企業短猛虧期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資本化的利息外)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後的凈額。
(2)匯兌損失,指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銀行買入、賣出價與記賬所採用的匯率之間的差額,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余額按照期末規定匯率摺合的記賬人民幣金額與原碰嘩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等。
(3)相關的手續費,指發行債券所需支付的手續費(需資本化的手續費除外)、開出匯票的銀行手續費、調劑外匯手續費等,但不包括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續費等。
(4)其他財務費用,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租賃費用等。
㈢ 研發費用能否在成本項目中列支
研發費用不能在成本項目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研發費用如何能做進成本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十條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第三十一條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三十三條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第三十四條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第三十五條本法規定的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六條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或者由於突發事件等原因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企業所得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㈣ 如何將企業研發費用計入產品成本
研發費用是計不到產品成本的。
研發費用不形成資產的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形成資產的計入無形資產。
只有攤銷的無形資產才有可能計入到產品的成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