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常情況下,確認收入就應該結轉成本。但是,用於出租的投資性房地產,在取得租金收入時,為啥不結轉成本
一、投資性房產以公允價值和相關費用作為成本入賬,但在出租時不結轉成本。租金收入按稅法規定繳納房產稅、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在該房產轉讓時結轉成本。
土地用於出租也屬於投資性房地產,如果是按公允價來核算,當期與收入配比的成本就是相關的稅費,期末根據市價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並不需要攤銷或計提折舊。
二、投資性房地產後續計量: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
1、成本模式下:
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計提折舊或者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即結轉相應成本
2、公允價值模式下:
注意: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者攤銷,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資產負債表日賬面價值低於其公允價值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若高於,則做相反的分錄
(1)房屋轉租的租金收入怎麼結轉成本擴展閱讀:
一、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IAS39使用指南提出了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1)使用該方法的目的是建立計量日的可能交易價格,該價格為一般商業考慮下的正常交易價格;
(2)價值評估方法盡量加入市場參與者在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因素;
(3)盡量定期使用可觀察的同一商品現時市場價格或可觀察市場信息,測試並校正該評價方法的有效性。除了考慮這三個條件外,還應該考慮資料輸入的使用、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和其他可能影響金融商品公允價值的不可觀察因素。
例如,債券商品評估的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即計量日的市場基準利率,可採用銀行間的同業拆借利率,不可觀察因素為信用風險貼水等。評估結果最好使用實際交易價格進行校正,同時調整信用風險貼水,以便評估模型在開始時就能夠產生「交易價格」。
二、三個條件確定合理的公允價值
(1)信息公開,雙方對於交易對象所了解的信息是對稱的;
(2)雙方自願,若沒有相反的證據表明所進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處於非自願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3)對資產或負債進行公平交易。
公允價值既可以是基於事實性交易的真實市價,也可以是基於假設性交易的虛擬價格。
B. 那租賃公司怎麼結轉,會計分錄怎麼做
是指租賃收入嗎?收到租賃費作: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房屋
支出工資,水電費,辦公費等費用作:
借:營業費用--辦公費
--工資
---水電費
---稅金
貸:現金/銀行存款
結轉成本做: 借:營業利潤
貸:營業成本(分明細)
貸:財務費用
貸:所得稅費用
結轉收入作: 借:營業收入
貸:營業利潤
結轉未分配利潤做: 借:營業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