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年的暫估今年怎麼沖回來
法律分析:1、如果商品已在去年銷售,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來調整差額 如果商品已在今年銷售,通過"主營業務成本"調整差額 如果商品未在今年銷售,通過"庫存商品"調整差額.
沖減原來暫估分錄(金額與暫估一樣,用紅字或負數表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2、部分暫估物料去年銷售今年收到發票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沖減原來暫估分錄: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2)根據發票入庫: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藍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藍字]
貸:應付賬款-×××(藍字)
(3)按實際成本與暫估成本的差額調整銷售成本
A、若實際成本比暫估成本大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B、若實際成本比暫估成本小的: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B. 如何沖回暫估入賬材料
1、將暫估入庫按原分錄紅字沖銷。
2、根據取回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3、如果這批材料沒有出庫也就是沒有結轉為成本,只做第1、2步就可以了。
4、(暫估價高時)如果已經結轉,根據材料賬目上的實際金額與賬面金額之差【即這批材料結轉成本(部分或全部)時多結轉的金額】,借記材料科目,貸記就成本,進行調整【或者借記成本紅字,貸記材料紅字,保證本年累計額的准確】 。
5、(暫估價低時)與第4步相反。
(2)票到了怎麼沖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暫估入賬的要求: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該方法應用較廣,其優點是便於查詢核對未取得發票的入庫材料的情況,缺點是賬務中不能全面准確反映應付每個客戶的款項(因其不含增值稅),不利於應付賬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現多付款或不能及時付款的情況。
實務中,大部分會計人員認為:暫估入賬戶無論怎樣並鋒設置,也只是個過渡性賬戶,若暫估入賬情況不經常發生,只是臨時性、偶然性的有此類業務,怎樣設置都無大礙。
但若暫估經常發生,且客戶較多,應直接暫估到相應的應付賬款客戶名下,這樣能解決上述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的問題。最好是應付賬款明細賬下設三級明細,即對每家客戶核算應付(票到)和暫估(票未到),以利於對賬。但此法簡指也有缺點,就是不能對暫估人材料直接查詢。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絕咐晌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筆者推薦一種方法: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C. 暫估成本後,發票已到時又如何做賬
如果增值稅發票未到時,以暫估價入賬後,只有等增值稅發票到賬後,先把暫估價入賬沖回;然後再入按正確的增值稅發票做采購入庫、入賬即可。
1、先沖暫估入庫、入賬的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應付暫估---XXX供應商(紅字)
2、按收到增值稅發票入庫、入賬的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暫估---XXX供應商
(3)票到了怎麼沖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D. 在用友中怎樣進行暫估成本處理
1、對於暫估記賬的入庫單,發票到時,入庫數量全部結算後,要在核算模塊進行「暫估成本處理」,如果沒有執行「暫估入庫成本處理」的操作,則平時月份在期末處理的時候不提示,但12月份在進行核算模塊期末處理的話,就會出現上述提示
2、核算模塊已經進行了「暫估成本處理」,但是在「采購結算「ursettlevouchs」中「是否記賬」標志仍是「否」,也會出現上述提示。
(4)票到了怎麼沖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E. 當月暫估入賬之後,下月如何沖銷上月暫估入賬的憑證
1、月末,貨到發票未到,按合同暫估入帳,如果是計吵埋劃價可以按計劃價,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料XX材料(計劃價)或合同價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款
2、次月初,暫估入賬會計分錄要作反分錄沖銷,沖銷時摘要要註明。
沖銷時,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XX材料(計劃價)或合同價(負數 )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款 (負數)
這樣就把第一個分錄平了。
3、收到發票後,按發票重新入帳時,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春碰卜
借:原材料XX材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XX公司
支付貨款時,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5)票到了怎麼沖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應付賬款主要的賬務處理
公司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企業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企業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購貨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
企業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扒穗門批准後,可視同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F. 暫估成本分錄怎麼處理
1、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暫估金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 (暫估金額)。
2、暫估回沖
(1)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原暫估金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原暫估金額,紅字)。
(2)收到發票,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 (發票不含稅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稅額)。
貸:應付賬款——XX供應商 (發票含稅金額 )。
(6)票到了怎麼沖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暫估入賬最容易產生的問題就是暫估容易沖銷難,特別是客戶很多或較長時間才收到發票的情況更易產生這種問題。
一是月底暫估,月初沖回,保持賬務的連續性以免因發票長時間未到而難以查對。
二是設備查賬(表),對每筆新發生的暫估入賬及發票到達沖銷後都要及時登記,將存貨明細賬與庫房的明細賬定期不定期地核對,減少差錯的發生。
但是,如果本月同類商品,既無月初結存,又無購銷業務發生的,或者企業是使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存貨的發出成本,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