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長期股權投資有的用成本法有的用權益法
長投的核算是按控股比例來的,兩頭用成本法,中間用權益法,也就是不具有重大影響、實際控制和具有實際控制權時這兩種情況都用成本法,而中間的控股比例,也就是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情況,都要用權益法。
不具備重大影響時(一般控股比例小於20%),用成本法是因為你對被投資的企業沒有重大影響,因此你的長投賬面價值不必也不能跟著被投資企業的損益表來跑;
而實際控制時,卻也要用成本法,這是新准則相對於舊准則修改的一個很重要的地方(舊准則是用權益法核算的)。這是因為對被投資公司已經有了實際控制權,相當於已經形成了母子公司關系,這時由於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關系緊密,如果使用權益法的話,母公司長投的賬面價值要隨子公司損益表來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也要相應隨子公司的凈利潤來調整,這樣非常容易造成利用調節子公司報表來操縱利潤,於是新准則為了規避這種情況的發生,規定了要用成本法核算;
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情況,需要用權益法,就很好理解了,因為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有重大影響,因此投資公司的報表需要反映被投資公司的情況,所以用權益法來核算,讓投資公司的長投和投資收益可以跟著被投資公司的利潤表跑。
其實說白了,成本法還是權益法,反映的都是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聯系的緊密程度,不緊密,用成本法,緊密,用權益法,太緊密,又要用成本法,因為要考慮到規避操縱報表的情況發生。
㈡ 什麼情況下用成本法和權益法
權益法和成本法 的適用范圍: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首先,成本法和權益法都會在企業長期股權投資匯總中發揮作用,區別在於雙方的適用范圍不同。當企業面臨不同的情況時,所採用的方法也會隨之改變。例如,這種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沒有控制、沒有共同控制、沒有重大影響。且該企業占本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不足20%的,在其他單位投資;或者雖然佔有20%以上的表決權,但沒有重大影響,這些情況都適合採用成本法核算。
一般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應保持不變,但也有例外,如追加投資、將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等。被投資單位確定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可作為當期投資收益分配。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於上述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這些超額利潤將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收回,以抵消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收到現金股利時,應當在成本法下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當投資後累計應收股利大於投資後累計凈利潤時,兩者的差額為累計投資成本沖減金額,本期應沖減或恢復的投資成本需要調整,以前期累計投資成本沖減為基礎;但如果投資後累計應收股利小於或等於投資後累計凈利潤,且存在前期未收回的投資成本,則應先收回全部數據,再確認投資收益。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一定比例(被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權益資本中所佔份額)計價的方法。採用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除因權益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影響而導致賬面價值增加或減少外,還應變更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例如,被投資企業盈利或虧損。使用這種方法時,投資企業應當按照投資權益比例將被投資企業每年的凈損益列為自己的投資損益,並以投資的增加或減少表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㈢ 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要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呢
成本法是對被投資單位沒有重大影響,或控制被投資企業時採用。如果沒有重大影響,被投資單位的損益對投資單位不會帶來什麼影響。只有其宣告發放股利時,投資單位才有收益。
如果達到控制,如果採用權益法核算,則在並表之前,母公司的報表就已經顯示了子公司的收益所佔有部分,而這種收益在子公司沒有發放股利之前,容易造成母公司因此而超額發放自己的股利等不利影響。所以,改用成本法核算。
(3)為什麼安全控制也用成本法擴展閱讀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方法:
(1)投資公司購入股份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此時被投資公司無需作會計分錄。
(2)投資公司收到股利,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投資收益。
(3)當被投資企業用投資企業購售前的分配利潤或盈餘公積金支付一部分股利時,以及發放清算股利時,這些應作為投資成本的部分償還,借記銀行存款或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
(4)當股權投資發生永久性跌價時,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貸記長期股權投資。
㈣ 對於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在實施控制情況下,要用成本法,在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情況下用權益法,這樣處理
對於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不是用成本法,就是用權益法。
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為:
1、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也就是說對合營或聯合企業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