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暫估成本,怎麼估會計分錄
1、估入
借:庫存商品-XXX
貸:應付賬款--暫估
2、下月初,暫估入賬要沖回
借: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估價入賬是在沒有取得發票時暫估入賬的,取得發票時,就不是暫估入賬了。暫估入賬可以用入庫單作為附件。
(1)企業盈利怎麼暫估成本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成本應以實際發生額予以確認;
如果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確實可靠地估計並計量的話,也可以在當月按估計值入賬;
譬如月末,在發票未到,貨物已到的情況下,應該暫估相關原材料或物資暫時入帳;
待下月初應將此分錄按暫估金額紅字沖回.
待發票到達後按實際發票列明金額處理.
對暫估人賬發生的成本,如果遵守原則,且納稅人不存在濫用暫估入賬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情形,原則上可在稅前扣除.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如下: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
不同財務軟體對暫估的管理
采購入庫業務,大概分三種情況:貨票當期全到,票到貨未到,貨到票未到。會計制度上是要求使用月初沖回,國產軟體目前對暫估入賬處理方式多數支持月初回沖、單到回沖和單到補差的三種方式,供客戶選擇,部分軟體只提供單到回沖的方式。在存貨核算系統中,分外購入庫核算和存貨暫估入賬兩種方式,暫估計方式又分兩種:手工暫估和使用計劃價/最新出入庫價暫估。
材料暫估的會計處理:
1、采購或倉庫部門收到實物時,按對方送貨單據或合同價格填制一式幾聯入庫單,實物進入倉庫。當月終了,對於本月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到商品的憑證,分別商品科目,抄列清單,按應付給供應單位的價款,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包裝物等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材料)
2、收到材料的發票賬單並隨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付款,驗收單附發票後,會計做賬:
借:原材料、包裝物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同時,根據發票賬單所附驗收單的日期或附表,統計本發票賬單需要沖減以前月份材料暫估的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包裝物等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材料)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