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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賬務的成本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12-24 15:45:56

1. 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哪些

兩類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不同,各自的處理方法如下:

第一類企業: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一、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增設「勘探開發成本」科目和「地質成果」科目,分別核算企業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通過地質勘探取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二)賬務處理
企業按規定申請取得探礦權,其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的,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不能形成地質成果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勘探開發成本」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石油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並轉入開採的,形成資產的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未形成資產的部分,經批准予以核銷,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勘探結束全部未形成地質成果的,經批准核銷已發生的勘探開發支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二、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核算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企業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下增設「采礦權使用費」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開采過程中,按規定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
(二)賬務處理
企業申請取得采礦權,其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采礦權使用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按規定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企業應按應交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探礦權和采礦權轉讓的核算
國有企業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和采礦權在轉讓時,應首先補交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部分,借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按規定轉增資本的部分,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規定上交的部分,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轉讓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和采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國有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等科目。
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科目。
四、會計報表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設「地質成果」項目和「勘探開發成本」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因地質勘探而獲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以及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類企業: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

一、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探礦權,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采礦權,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除應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采礦權價款。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地質勘查單位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地質勘查單位進行地勘生產發生的各項成本以及結轉地勘生產成本,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地勘生產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其中,自行出資勘查發生的地勘生產成本,沒有形成地質成果的,應轉作損失,從「地勘生產」科目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四、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探礦權或以探礦權對外投資,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關於轉讓地質成果的規定處理。
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采礦權,按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多種經營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經營成本—多種經營成本」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2. 生產成本包括哪些內容

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動力、直接工資等。

1、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生產某種產品的基本原料。它是用於生產過程起點的產品。原材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自然形態下的森林產品、礦產品與海洋產品,如鐵礦石原油等。一類是農產品,如糧、棉、油、煙草等。

2、輔助材料

輔助材料也稱為消耗品,是維持企業經營活動所必需的產品,但其本身並不能轉化為實體產品的一部分。如催化劑、染料、潤滑油、照明設備、包裝材料等。輔助材料是工業生產中的日用品,具有價格低、使用時間短、需要經常購買等特點。

3、備品備件

備品備件是一個通用詞,所有與設備有關的零件都可以用做備品備件。按詞面來說就是備用的物品和備用的零件。其實無論在維修還是製造,還是在各個領域,都需要提前准備一些物品和零配件,這些提前准備並會在不久的將來使用上的物品和零配件。


4、燃料動力

燃料動力費是指機械在運轉或施工作業中所耗用的企業自製或外購的固體燃料(如煤炭、木材)、液體燃料(汽油、柴油)、電力、水和風力等費用。

5、直接工資

薪酬是員工因向所在的組織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酬勞。狹義的薪酬指貨幣和可以轉化為貨幣的報酬。廣義的薪酬除了包括狹義的薪酬以外,還包括獲得的各種非貨幣形式的滿足。

3. 選礦的生產成本有哪些

選礦成本主要包括原料成本、設備成本、場地投資、人工費用等。其中佔主要費用的是設備成本。設備是我們選礦領域的重中之重,它決定了我們的產品質量和經濟收益。選礦設備主要包括:破碎機、制砂機、磨粉機、篩分設備、輸送設備、磁選機、浮選機等。這里的每一種設備,因不同種類,不同產能、不同型號、不同廠家等,價位會有很大不同。

4. 采礦業成本核算

1、煤礦采礦業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結轉,作為在產品,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存貨。待出礦,計入開採的礦石成本。
2,製造成本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生產各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自製材料、自製工具以及自製設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按費用項目內容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2,基本生產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輔助生產發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製造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
月終,製造費用分配給成本核算對象時,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科目月末無余額。

5. 成本核算的科目有哪些

成本核算的科目有: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製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纖殲腔工資)、銷售費用(銷售人毀衫員工資)。

成本核算是指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一定的對象進行分配和歸集,以計算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產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

品種法,是指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成本,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單步驟、大量生產的企業,如發電、供水、採掘等企業。

分批法,是指以產品的批別作為產品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成本,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單件、小批生產的企業,如造船、重型機器製造、精密儀器製造等,也可用於一般企業中的新產品試制或試驗的生產、在建工程以及設備修理作業等。改虛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產過程中各個加工步驟(分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成本,計算各步驟半成品和最後產成品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大量大批的多步驟生產,如冶金、紡織、機械製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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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業的成本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的成本:生產成本(製造成本):主要是指為生產產品所使用的原輔物料、煤水電、機器折舊、工人工資、生產期間產生的廢品損失;企業的費用:指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要做成本核算,第一步:先做好成本數據的統計收集;第二步:根據你公司的要求(比如按產品大類計算成本,按單個產品計算成本)進行成本費用的歸集。

關於如何歸集,簡單說一下:就是把材料成本、工資、折舊、電費、製造費用按照產品大類先整理分類(能直接歸集的先直接歸集,不能直接歸集的採用一定標准分攤);然後在各大類間,按照你可以取得的而且較合理的標准(比如產品工時、重量、體積等)進行分配即可!

(6)礦場賬務的成本有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成本費用方法控制:

一、加強成本費用管理、控制工作

企業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企業產品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競爭能力的強弱。控製成本、節約費用、降低物耗,對於企業具有重要意義。財務部門要發揮自身擁有大量價值信息的優勢,運用量本利分析法,合理測定成本較低、利潤較大的產銷量,減少無效或低效勞動。

改變現行產品成本出現浪費後再控制的做法和只注重在生產過程中抓成本控制的行為,從產品的設計、論證抓起,把技術進步、成本控制和經濟效益有機地結合起來,把成本浪費消滅在產品的「源頭」,實現財務部門抓成本管理的事前參與和超前控制。

要重點抓好采購成本、銷售成本、管理費用等支出的管理,采購成本管理要重點抓好原輔材料的價格、質量結構和存量,要認真研究原輔材料的市場和采購策略,按照貨比多家、比質比價、擇優選擇的原則進行采購。

銷售成本控制重點放在銷售費用,壓縮庫存,清欠貨款,減少資金佔用和利息支出上;管理費用的控制重點放在業務招待費、差旅費上,嚴格審批手續,真正把管理費用管好、控制好。

二、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實現財務管理預算化

財務管理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編制並執行財務預算十分必要。企業財務預算是由銷售、生產、現金流量等各個單項預算組成的財務責任指標體系。它以企業目標利潤為財務預算目標,以銷售前景為預算的編制基礎。綜合考慮市場和企業生產營銷諸因素,涵蓋了企業主要發展指標。

財務預算一經確定,企業各部門要圍繞實現財務預算開展經濟活動,企業決策執行機構按照財務預算的具體要求,按季分月滾動下達預算任務,財務部門按照預算方案跟蹤實施財務控制和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財務政策,及時反映和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7. 采礦證,在財務上形成無資產,其成本都包括哪些

一、原材料及輔助材料:采礦工作原料為礦體,采礦成本中不計其價值,
選礦成本中原料為原礦石。
輔助材料是指采准、
回採、
破碎、
通風、
排水、
充填等環節的使用的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釺鋼、坑木、硬質合
金等材料。
其計算採用當地單價乘以單位消耗量,
如外購,
則應考慮運雜
費用。

二、
動力、
燃料費:
動力燃料費是指生產工藝過程中消耗的電力、
壓氣及
汽油、
柴油、
煤油的費用。
單位電耗按設備本身功率和工作時間確定,

格按國家現行規定計算。燃料費按單價乘以單位消耗量確定。

三、
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
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是指從事礦山生產直
接生產工人和輔助人員
(不包括機修和非生產性工人)
工資和國家規定按
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企業福利經遇。
企業生產工人基本工資能照類似
企業並結合當地情況選取。

礦山生產成本

第一節

礦山生產成本構成

礦山生產成本是在礦產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全部支出。
礦山生產成本是反映礦山企業全部工作質量的綜合性指標。
勞動生產率的
高低、
開采方案的優劣、
材料消耗的多少、
設備利用的好壞以及企業的管
理水平等,最終均反映在生產成本中。

四、儲備基金。企業發展中遇到特殊情況時用於補償生產發展基金和獎勵基金。
五、社利基金。用於職工各項福利待遇和設施的基金。 六、科研基金。用於企業科研試驗、生產試驗等的基金。 更具體系統的情況見圖1 圖1 專項資金系統

什麼叫利潤?利潤指標有哪些?
利潤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總收入,扣除成本和營業外凈支出後所余的金額。利潤指標可分利潤額和利潤率。
利潤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是產品銷售利潤上營

業外收支額的總和。產品銷售利潤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中的扣除銷售成本、銷售稅金、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等費用的利潤。 利潤率是表示一定時期內的利潤水平的相對指標:

什麼是職工定員?職工定員編制如何確定?
職工定員是指企業為完成生產任務所需的人員。企業職工定員分直接生產人員和非直接生產人員。直接生產人員是指直接從事企業生產的采、剝、運、地測、破碎、調度、車間工程技術人員及輔助人員。直接生產人員編制可按工作量定員或按崗位要求定員。非直接生產人員指企業和理人員、服務人員等。非生產人員編制可參照類似礦山選取,或按直接生產工人的一定比例編制。此外,工傷、病假、事假、脫產學習等離崗超過六個月以上的人員不在此編制內。
勞動生產率是指工人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產品的數量或單位產品消耗的勞動時間。
常用的勞動生產率表達形式有:

露天開采安全基本知識來源:
露天開采是指用一定的采裝運設備,在敞露的空間里從事開采作業。根據露天開采所採用的採掘工具和采運設備的不同,露天開采又分為人工開采、機械開采、水力開采和挖掘船開采。露天開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階和露天溝道的總和稱為采礦場。
露天開採的生產流程包括采剝工作面穿孔、裝葯爆破、裝車、運輸,礦石運至破碎場或選礦場,岩、土運至廢石場。露天開采時,通常是把礦岩劃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層,自上而下逐層開采,並保持一定的超前關系。在開采過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間上構成階梯狀,每個階梯就是一個台階或稱為階段。台階是露天采礦場的基本構成要素之一,是進行獨立剝離和采礦作業的單元體。
台階的命名一般以平盤的標高來表示,如lOOm水平。台階根據其用途可分為工作平台、安全平台、運輸平台和清掃平台等。
最終邊坡是指已開采結束到達最終界面而留下的台階所組成的邊坡,其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最終邊坡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做最終邊坡角,它在露天礦設計和生產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大小直接影響露天開采境界和露天礦的生產能力。
露天礦的主要安全問題有爆破作業安全問題、機械運行時的安全問

題、交通運輸的安全問題、用電的安全問題、邊坡穩定及防排水的安全問題、階段構成的安全問題等。
成本核算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的各項費用支出進行審核與控制,並按其用途和發生地點進行匯總和分配,最後計算出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工作。 礦山成本核算的項目。 成本項目
1.原材料及輔助材料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2.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3.動力、燃料費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4.采礦車間經費 采礦車間成本 5.選礦車間經費 生產成本 6.管理費 銷售成本 7.銷售費 采選車間綜合成本
1、煤礦采礦業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結轉,作為在產品,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存貨。待出礦,計入開採的礦石成本。
2,製造成本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生產各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自製材料、自製工具以及自製設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按費用項目內容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2,基本生產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輔助生產發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製造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
月終,製造費用分配給成本核算對象時,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科目月末無余額

8. 成本費用的范圍包括哪些

扣除項目的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實際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還應注意三方面的內容:①企業發生的支出就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②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③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1.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即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等)、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
企業必須將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成本合理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間接成本是指多個部門為同一成本對象提供服務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種投入可以製造、提供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或勞務的聯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據有關會計憑證、記錄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間接成本必須根據與成本計算對象之間的因果關系、成本計算對象的產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中。
2.費用。是指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銷售費用是指應由企業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組織經營活動提供各項支援性服務而發生的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籌集經營性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其他非資本化支出。
3.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企業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即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這些已納稅金准予稅前扣除。准許扣除的稅金有兩種方式:一是在發生當期扣除;二是在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在以後各期分攤扣除。
4.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扣除項目的標准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可按照實際發生額或規定的標准扣除。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據實扣除。工資、薪金支出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標准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數扣除,超過標準的只能按標准扣除。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3.社會保險費。
(1)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2)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准予扣除。
(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利息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利息費用,按下列規定扣除。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生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其中,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各類銀行、保險公司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還包括全國性保險企業、區域性保險企業、股份制保險企業、中外合資保險企業以及其他專業性保險企業;城市、農村信用社、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信託投資、租賃等業務的專業和綜合性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是指除上述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企業或組織。
5.借款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2)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的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6.匯兌損失。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險費。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11.租賃費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經營性租賃是指所有權不轉移的租賃。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12.勞動保護費。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內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1)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4)收益和勞動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5)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6)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7)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8)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9)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14.有關資產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5.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16.資產損失。
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理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17.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其他項目。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等。
四、不得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製冷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五、虧損彌補
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暫行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稅法規定,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而且,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第五節 資產的稅務處理
資產是由於資本投資而形成的財產,對於資本性支出以及無形資產受讓、開辦、開發費用,不允許作為成本、費用從納稅人的收入總額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採取分次計提折舊或分次返銷的方式予以扣除。即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費用可以扣除。稅法規定,納入稅務處理范圍的資產形式主要有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均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一、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l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剩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二)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提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1.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從事開採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的企業,在開始商業性生產前發生的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耗、折舊方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二、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
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農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一)生物資產的計稅基礎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二)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三、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一)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無形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算基礎。
(二)無形資產攤銷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及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採取直線法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四、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發生的應一個年度以上或幾個年度進行攤銷的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企業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果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規定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資產發生改建支出,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所指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五、存貨的稅務處理
存貨,是指企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者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貨的計稅基礎
存貨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該存貨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3.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以產出或者採收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為成本。
(二)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轉讓以上資產,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資產的凈值允許扣除。其中,資產的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准備金等後的余額。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應當在交易發生時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者損失,相關資產應當按照交易價格重新確定計稅基礎。
六、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而形成的資產。
(一)投資資產的成本
投資資產按以下方法確定投資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二)投資資產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
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是指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中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予以調整。即企業在平時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但在申報納稅時,對稅法規定和會計制度規定有差異的,要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1.企業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依法清算時,以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所謂清算所得,是指企業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後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3.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稅收法規計算出來的,它在數額上與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利潤總額往往不一致。因此,稅法規定:對企業按照有關財務會計規定計算的利潤總額,要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調整後,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