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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麼做成本發票

發布時間: 2024-04-01 08:32:28

❶ 開什麼內容的發票可以做公司的成本票

只要為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開具相關發票,就可以計入費用,以減少利潤和所得稅。

1、例如,公司員工因公司工作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機票、機票)、住宿費、合理的餐飲費、電腦、列印機、日用品、紙張、快遞、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租賃費(租賃票)。

如果公司有汽車(必須以公司的名義購買,並有汽車發票,發票上的買方是公司的名稱)或公司以租賃形式租用的汽車,並出具租賃發票,公司可以准備油票、高速公路收費票(出具通用電子票,可認證)、汽車維修票等。

2、例如一家製造業,購買配件或產品的發票即可以作為成本發票入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配件

貸:銀行存款等

3、例如一家培訓機構行業,支付培訓費也可以作為成本發票入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培訓費

貸:銀行存款等


(1)公司怎麼做成本發票擴展閱讀:

開票規定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准,並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並要求開具後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❷ 公司成本票怎麼開

一、正文回答
公司成本票開的流程:
1、打開開票系統里的發票填開;
2、選擇購貨方的名稱、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和賬號;
3、選擇貨物的名稱,有規格型號的話再選擇具體型號,單位是自動的,之前要先設置,輸入數量,在含稅狀態下輸入含稅單價,再點擊不含稅的按鈕就是自動轉成不含稅價了;
4、然後核對下價稅合計,在商品設置里把商品的名稱、規格、單位等信息填入,准確無誤後列印。
二、分析
專用發票必須按要求開具,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項目填寫齊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按照相關規定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二、公司成本票是什麼
成本票是公司銷售商品或者加工商品過程中所消耗的費用,主要是指直接或間接計入,生產成本、計入、製造費用等方面的發票和票據,舉個例子,比如開一家電腦貿易公司,先是去供貨商那裡去購買電腦,然後再賣給客戶,而從供貨商那裡買電腦並付錢給供貨商,就要給發票或者收據。這張發票就是公司的成本票,成本發票對有限公司是可以抵稅的,如果公司企業所得稅是查賬徵收的話,成本越高,交稅就交得越少。

❸ 純勞務工程款怎麼提供成本票

法律分析:1、工程款發票由承包商公司開具給承包單位,主要包括人工費、水電費、主要材料費、設備租弊飢豎賃費等。

2、工程發票的營增改後工程款增值稅發票。一般計稅方法,開具稅率為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則只能開具「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勞務費發票的開材料發票即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針對一般納稅人開的,對方可以抵扣進項稅。

4、工程發票開具應該由納稅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一份,然後提供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並提供付款方(建業公司)對建安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或建安合同,還肢高有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如果一個人名義代開發票,租大隻需要身份證即可)。在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可當場辦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