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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降低行政成本

發布時間: 2024-04-15 15:12:49

A. 如何對行政管理成本進行控制

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高效低耗地開展行政管理工作,是我國政府行政改革所面臨的重要課題,尋求行政成本得以降低的措施與途徑是我們解決當前行政成本過高或失控的關鍵。

對行政管理成本的控制著重從宏觀與微觀上進行控制。

一、從宏觀方面。

1、更新思想觀念,在行政管理中借鑒「經濟人」的思想。

對於要建立一個做得更好和花錢更少的政府來說,在改革和探索中借鑒企業的經營理念,借鑒「經濟人」的思想,是非常有價值的,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確立講求效益的思想觀念。

在政府與公眾的關繫上確立以公眾為本的思想觀念,遵循國家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節省行政經費開支,讓更多的資金投入到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中去,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產品,公眾既然是這些利益的出資者,也應該是最終的受益者。

政府要在行為方式上確立追求高效率的時間觀念,政府需要借鑒企業的快節奏、高效率的運作模式,強化時間觀念,重塑追求高效率的思想觀念,以提高政府工作的行政效率,避免時間這種抽象的行政資源被無端的損耗,從而加大行政成本,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2、.精簡政府機構,建立現代化的管理模式。

精簡政府機構,建立現代化的管理模式是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的主要途徑,伴隨著機構改革的進行,政府在管理模式上可以借鑒西方國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結合我國國情,盡快實現由傳統行政向現代行政的轉變,減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耗費。

3、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

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與行政質量的迫切要求,對公務員綜合素質的要求,本質上是對政府管理的要求,只有公務員的素質提高了,才能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推動政府加快行政管理的改革,提高行政效益。

B.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有

一、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繼續加大放權力度,堅持基層需求導向,變政府「端菜」為基層「點菜」,增強放權的精準度;採取委託、代辦等方式,年內將適合由基層辦理的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的行政許可事項交由基層辦理。在投資建設領域創新實行「多圖聯審、多評合一、聯合驗收」審批模式。推行「一窗式」受理行政審批改革,將納入審批大廳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一窗受理、部門協同辦理、一窗發證」,實現審批材料一次性提交、辦事群眾最多跑一趟。推進縣級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逐步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繼續推進政務服務網上平台建設,年內將服務平台延伸至鎮街,達到省市縣鎮四級聯通,完善服務平台功能,實現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提高網上審批效率。清理規范各類年檢、政府指定培訓,今年6月底前公布市縣兩級擬保留的年檢和政府指定培訓目錄。
(一)「一窗式」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改革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市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動員大會精神,市政務服務辦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尋標對標,前期,會同市編辦就推進「一窗式」審批服務改革赴廣州和佛山等地學習考察,重點學習了當地「一窗式」改革經驗做法。並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濰坊市「一窗式」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討論稿),主要目的就是以推行「一窗式」集中受理為突破口,整合部門資源,優化辦事流程,在政務服務標准化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窗口統一發證」的審批服務運行機制,著力解決審批服務過程中存在的條件互為前置、材料重復提報、自由裁量權過大、缺乏有效監管而導致的服務周期過長,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努力營造「國內一流、省內標桿」的政務服務環境。
目前,該方案已呈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閱,還未批示,下一步,在領導批示,且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對該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待市政府研究通過正式發文後,將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任務分工開展工作,並制定相關政策解讀。
(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政務辦;配合單位:市直有關部門。
具體措施:依託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組建行政審批局,將投資建設領域涉及的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統一劃入行政審批局,統一行使行政審批權,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未劃轉行政許可事項,仍按照「兩集中、四到位」的要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審批。
法律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五條:「經國務院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行政許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兩個以上部門分別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可以確定一個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後統一辦理,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理、集中辦理。」
適用對象: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人。
辦理程序:申請人直接向行政審批局提交申請,審批過程實行內部流轉,最後由行政審批局出具審批結果。
辦理地點:壽光市政務服務中心。
效果體現:以創新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公開審批標准、規范審批行為和加強監督管理為重點,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便於企業和群眾辦事,穩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推進政務服務平台向鎮街延伸
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辦;配合單位:市編辦、市智慧辦、市法制辦
具體措施:全面梳理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編制標准化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依託全市統一的網上政務服務平台,為各鎮(街道)建設獨立的網上政務服務廳,全面公開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為群眾提供規范、准確的辦事指南。實現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納入濰坊市政務服務管理平台進行管理,推進全市所有鎮(街道)政務服務上網運行。
適用對象: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辦理程序:申請人在山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申請注冊,注冊成功後,即可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濰坊市網上政務大廳,點擊「站點切換」,選擇所轄的鎮(街道)網上政務大廳進行業務辦理,也可直接到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效果體現: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向鎮街延伸,進一步優化簡化網上政務服務流程,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體系,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多公平、可及的政務服務,切實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四)編制《濰坊市市級年檢事項目錄》和《濰坊市市級政府指定培訓事項目錄》
牽頭單位:市職能辦;配合單位:市貿促會、市教育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編制原則:年檢清單堅持「四不納入」原則:一是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依據的年檢事項不納入清單;二是已經改為年度報告公開的年檢事項不再納入清單;三是不需證照蓋章的年度檢查不納入清單;四是到期換證、證照延期等事項不納入清單。清單共保留市級年檢事項27項。政府指定培訓清單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要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依據;二是要與權力事項或服務事項相關聯且作為辦理要件。政府指定培訓清單共14項。
實施舉措:凡未列入清單的市級年檢和政府指定培訓均不得實施。對列入清單的市級年檢和政府指定培訓,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本著精簡、效能、便捷的原則,進一步規范事項內容,簡化操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按規定對兩個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調整變化情況,由市級相關部門、單位提出申請,經市編辦審核同意後進行調整。
二、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記便利化改革,有序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為市場主體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深化落實「先照後證」改革,今年11月底前全市實現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對民間投資進入自然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股東結構、出資比例等限制。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序,境外投資者在國家規定實施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外的產業進行投資的,自今年1月起,商務部門的備案證明不作為企業進行工商登記的前置條件。

適用對象: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我市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申請人。

C. 怎樣優化和控制行政管理費用

第一條為控制市行政中心運行費用,推動節約型機關建設,根據市行政中心運行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中心運行費用是指市行政中心大樓及其附屬設施、市信訪局辦公樓在正常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水、電、汽、設備維修、設備檢測、物業管理等費用。
第三條行政中心運行費用的管理,堅持保障與節約並重的原則,採取現代技術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行政中心管理單位。負責行政中心的供水、供電、供汽、設施維護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並落實行政中心的各項節能降耗措施和具體管理制度;檢查考核並及時通報駐行政中心辦公單位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節能工作情況;編制上報行政中心運行經費預算並執行批復下達的經費預算。
第五條駐行政中心辦公單位負責管理和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控制行政中心運行費用的各項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節約節支意識。
第六條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行政中心能耗、水耗定額、支出標准和考核辦法;科學核定市行政中心運行成本基數,並嚴格審核、下達行政中心運行經費預算;保障行政中心正常運行經費的供給;承擔行政中心運行中的設備、物料、服務等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
第七條市審計局、市財政局負責檢查監督行政中心運行經費使用情況,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審核,進行全面的分析評估。
第八條物管公司負責行政中心所有公共部位節約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三章費用控制
第九條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對行政中心的中央空調系統、照明系統、供水系統、電梯等,運用樓宇監控系統進行集中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設備的空轉時間。
第十條抓好節約用電工作。機關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間較長或下班時,必須關閉空調、電燈和電腦、列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在日照光線充足的情況下,室內不得開燈;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正常情況下,嚴禁使用電爐、電暖器、電熱水壺等電器產品。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必須加強公共部位的亮化管理,在日照光線充足的情況下,不開啟公共部位的照明設備;非節日和沒有重大活動,不開裝飾燈;非工作日的白天,每個樓層只開一台茶水爐,夜間茶水爐一律停用;科學設置電梯運行編程,提高電梯利用率,減少電梯空運行的無效能耗;降低電梯使用頻率,非工作日和工作日的非工作時間,兩組電梯各停用兩台。物管公司要督促保潔人員加強巡查,及時關閉長明燈;加強對地下車庫的照明管理,平時開啟一組照明,夜間根據需要開啟。
第十一條加強節約用水管理。所有人員用水完畢或發現水龍頭滴水,必須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在行政中心內洗滌衣物;嚴禁在行政中心內直接用自來水沖洗車輛。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和物管人員要加強對用水設備的巡查檢修,杜絕跑冒漏滴,避免長流水現象的發生;衛生間採用延時沖便閥和沖水感應裝置,節約用水;綠化澆灌用水一律使用雨水和景觀河水。
第十二條降低蒸汽消耗。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根據天氣和節假日情況,調控中央空調使用時間,降低汽耗;運用循環技術,將蒸汽冷凝水回補到空調供暖管道中循環使用,在節約補充水的同時,利用余熱節約蒸汽用量。
第十三條控減維修保養費用。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要對市行政中心的運行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防止因設備損壞造成浪費;行政中心運行設備維修,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安排專業人員施工。維修所需物料必須由使用部門人員簽字確認後,再按規定程序報支;按設備供應合同規定應由設備供應商承擔的維修費用,要及時向設備供應商索取。
第十四條壓縮會議開支。各單位要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壓縮會議時間和規模,減少文件發放,盡量淘汰一次性紙杯的使用,節約會議成本。會議室服務人員必須根據日照、氣溫情況,嚴把照明、空調使用關,減少電耗、汽耗。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各單位的工作職能、以往召開會議的次數等情況,核定駐行政中心各單位每年無償使用會議室的基數。超額使用的,按市財政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確定的收費標准收費;不駐行政中心辦公的單位,使用行政中心會議室,一律按規定標准收費。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五條行政中心運行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制度,每年單獨編制,並與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年度部門預算同步送審。
第十六條行政中心運行費用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並實行專項核算。
第十七條行政中心運行費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凡屬於年度預算安排的支出項目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實際支出數提出支付申請,經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審核後,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負責運行費用用款進度的審核把關工作,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進度用款。
第十八條行政中心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屬於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政策。未經批准,擅自采購的,財政不安排經費。不屬於政府采購范圍內的費用支出,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從嚴從緊把好支出關。
第十九條對駐行政中心的經營性單位,單獨核算其應承擔的水、電、汽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月收繳。
第二十條行政中心辦公用房對外出租收入,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合同規定按期收取,納入行政中心年度運行經費預算,統籌使用。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獎懲
第二十一條建立定期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的檢查監督制度。
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安排人員,每天對用水、用電、用汽等情況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糾。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駐行政中心各單位(包括物管公司、經營性單位)執行節能降耗情況進行抽查,每季度通報一次抽查結果。
第二十二條對被通報的各種浪費行為視情節一次扣發有關責任單位不少於2000元的公用經費,同時扣發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的月度節約獎。物管公司因管理不善、履行職責不力而造成資源浪費、運行成本加大的,視情節扣減其當年度物管費用。
第二十三條行政中心年度運行費用實行目標考核。按市財政局核定、市政府審定的年度運行費用目標控制值和節約率,對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考核,節約獎勵,超支扣發其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獎、節約獎。
第二十四條行政中心年度運行費用的考核獎勵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審計局、財政局實施。 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涉及的有關具體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D. 試述我國行政成本現狀及解決辦法

我國行政成本現狀

1978年,國家財政的行政管理費為52.90億,僅占政府財政支出的4.71%,佔GDP的1.45%。而2005年,國家財政的行政管理費為6512.34億元,占政府財政支出的19.19%,佔GDP的3.56%。如果把預算外行政事業費支加上的話,我國的行政事業費支出則更高,2005年,我國預算外資金分項目支出中,行政事業費支出為3133.80億元(不含鄉鎮自籌,統籌支出);預算內與預算外相加為9646.14億元,超過了經濟建設費與社會文教費,為我國政府財政指出的第一大項目,占預算內外支出總額38282.01億元的25.1%,佔GDP的5.27%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任玉嶺提交的提案《關於黨政機關帶頭發揚艱苦奮斗傳統的建議》中,提供了一組數據:「從改革開放初期的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間,我國行政管理費用已增長87倍。行政管理費用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僅為4.71%,到2003年上升到19.03%,這個比重,比日本的2.38%、英國的4.19%、韓國的5.06%、法國的6.5%、加拿大的7.1%、美國的9.9%分別高出16.65、14.84、13.97、12.53、11.93和9.13個百分點。而且今年來行政管理費用增長還在大跨度上升,平均每年增長23%。」馮培恩委員指出;從1986年到2005年我國人均負擔的年度行政管理費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長23倍;而同期人均GDP增長14.6倍,人均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986年的10%到2005年的19.2%,20年間增長將近一倍,超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5.6%的標准;同期,我國撫恤和救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國防、科技和農業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分別下降了1.8、1.2、和0.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