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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資怎麼結轉成本

發布時間: 2024-04-27 07:46:54

Ⅰ 工人工資怎樣結轉

1、雖然你公司這月沒有生產產品,但是還要進行核算。
2、核算非常講究程序,就是各種費用要通過既定的會計科目核算。所以,沒有產品,其發生的工人工資還要計入到「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而生產用的設備折舊,首先要計入到「製造費用」,而後轉到「生產成本」。
3、一直到你企業有了產品,再從生產成本科目,結轉到「庫存商品「科目,那樣勢必造成成本會很高,甚至會高於售價。
對你補充的問題我再說幾句:因為你現在沒有產品來承擔你的費用,只有你有產品時,不僅要承擔新發生的費用,還要承擔以後所發生的費用,這樣勢必造成當期的產成品成本提高,這是沒有辦法的。
特此回答!

Ⅱ 工資發放後把工資結轉為成本,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工資轉結成本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
製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在建工程(基建人員)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費用化支出(研發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
職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根據《(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有關規定:
1、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1)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採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①.銷售商品採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②.銷售商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③.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④.銷售商品採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於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Ⅲ 工資發放後把工資結轉為成本,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如果工資是企業的成本的話,賬務處理是: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等
結轉損益時: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工資
工資的會計分錄可以分為兩部分:(假設次月發放上月工資)當月計提時: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次月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如果有涉及社保、公積金、個稅等,可以這么做:;計提工資分錄不變;;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金額為之前計提的應發工資);貸: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部分;其他應收款——個人公積金部分;其他應收款——代繳個稅;銀行存款(金額為實發工資);繳納社保、公積金、個稅時:借:管理費用(相關福利企業承擔部分);其他應收款(相關福利個人部分以及代繳個稅);貸:銀行存款;註: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做賬習慣,可以根據自己的習慣進行計提,不違反相關會計准則和財經法規即可。
工資費用工資費用指稅務人員按照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來發工資的情況。要企業列出人員的工資表,繳個人所得稅等。
分配原則(1)分清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與不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工資費用一般都應計入產品成本,但醫務、福利人員的工資則應由福利費開支,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應由管理費開支,專設銷售機構人員的工資應由銷售費負擔。(2)分清直接計入成本的工資費用與間接計入相應的產品成本。而生產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應先按不同的車間進行歸集,計入製造費用,然後與其他製造費用匯總以後分配計入產品成本。

Ⅳ 工人工資怎樣轉到主營業務成本

工人工資在做分錄時,是生產成本,最後結轉生產成本到主營業務成本中去啊,比如1.「生產成本
原材料

生產成本
應付工資

2 庫存商品
生產成本
3 銷售商品時:
主營業務成本
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