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利費為什麼計入生產成本
若仍在提福利費,則計提生產工人的福利費記入「生產成本」。若企業沒有計提福利費,則據實列支列入'生產成本'。
新准則下取消了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的要求根據2006年《企業會計准則》和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2006)的有關規定,對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取消了原來按工資總額14%的規定,對於「應付福利費」,明確指出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由企業自主決定提取福利費或是據實列支。如執行新企業會計准則,發生的福利費應按照計算對象列入相關成本、費用科目中進行分攤。所以生產工人的福利費,列入「生產成本」中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