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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資產

發布時間: 2024-06-01 21:19:40

①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而增加的成本。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是指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預期合同而發生的應確認為資產的成本,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

如果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賬面價值高於企業因轉移與資產相關的貨物而 預計取得的剩餘對價與轉移相 關貨物預計發生的成本之間的差額,超 出部分計提減值准備。企業在確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減值損失時,應當先確定其他資產的減 值損失,然後確認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 得成本的減值 損失。合同取得成本,企 業為取得合同 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業在未取得合同的情況下不會發生的成本。

② 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是什麼意思

因為這個是新收入准則裡面所規定的:第二十六條;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
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拓展資料:
企業的解讀
盡管企業的內部交易會消除或降低一部分市場交易成本,但是,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企業所特有的交易成本。導致企業這一缺陷的主要原因也同樣在於信息的不完全性。首先,企業內部存在著各種契約關系,其中包括企業與勞動者的契約關系、企業與管理者的契約關系等。企業要對其所僱用的工人、產品推銷員,直至經理等各類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同時還要誘導他們為企業努力工作。企業在簽訂契約,以及在監督和激勵方面要花費成本。其次,一方面,企業決策者往往要從下級獲取信息,另一方面,企業上層的決策信息又要通過向下級傳遞而得到實現。這兩個不同方向的信息傳遞,都會因企業規模擴大所帶來的隸屬層次的增多而被扭曲,從而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如果企業在傳達決策的時候不能正確傳達,那麼就會導致企業虧損,這些都將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由此可見,企業的擴張是有限制的。企業的規模應該擴張到這樣一點,即在這一點上再多增加一次內部交易所花費的成本與通過市場進行交易所花費的成本相等。

③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嗎

合同履約成本是成本類科目,在資產負債表存貨欄次體現,是企業的資產。合同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履約成本科目核算哪些內容?

“合同履約成本”,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如,與組織和管理生產、施工、服務等活動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等)、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給分包商的成本、機械使用費、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等)。

本科目可以根據合同分別設置“服務成本”和“工程施工”進行明細核算,但是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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