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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公司如何獲得碳排放權配額
一、正面回答
碳排放權配額的分配一般有3種模式:有償分配、免費分配、混合模式。其中,免費分配是指國家向企業免費分配碳排放額度。有償分配是指國家從配額總量中預留出部分或全部配額進行拍賣定價出售。
二、詳情分析
碳排放權是指企業依法取得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的權利。經當地發改委核定,企業會取得一定時期內合法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這個合法總量即為配額。當企業實際排放量較多時,超出部分需花錢購買。而當企業實際排放較少,結余部分則可在碳交易市場上出售。其過程是政府對一家公司發放一個碳排放指標或配額,限制其每年只能排放多少噸二氧化碳。如果某公司節能減排,這個指標沒用完,剩餘的部分可以拿到碳交易市場上賣。相反,如果某公司碳排放超過配額,超過的部分,則需要去市場上購買。
三、配額分配的收益和成本是什麼
成本不是控排企業購買碳排放配額的成本,而是整個社會成本,這裡面既包括碳排放配額買賣的直接成本,又包括為實現交易而產生的中間環節成本。收益除了考慮溫室氣體減排產生的長期收益外,還要考慮由此而產生間接的社會收益。因此評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好壞,不能只簡簡單單地去看交易量、交易額和履約率等表面的數據,還要看由此產生的社會收益和社會成本,以及達到的實際減排量是多少。
㈢ 目前,我國每年的碳交易均價為每噸49元。
目前,我國每年的碳交易均價為每噸49元。據聯合國環境組織稱,碳排放的社會成本約為每噸41美元,國際碳交易價格為47美元以上。
顯然,我國碳排放交易價格過低,無法局物運真正反映可再生能源電力對二氧化碳減排的價值,如風電、光伏和生物質發電。
當然,隨著碳指標成為強需求,我國的碳交易價格自然會上升,最近的交易顯示,我國碳交易價格一度達到87元每噸。
風電、光伏和生物質發電會隨著碳市場規模的擴大和成熟成為最大受益者,這主要是因為它們在氫被廣泛使用之前,是能源領域最大的碳減排、碳中立主力。
風電、光伏和生物質發電手中的碳減排指標,將成為高能企業的香餑餑。1億度的綠電可以減少近8萬噸二氧化碳,這個收益非常可觀。
碳指標交易不僅使可再螞談生能源發展的投資回收周期大大縮短了,同時也提高了風力光電和生桐梁物質發電的經濟性。
㈣ 碳排放的成本是什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被認為是冷戰結束後最重要的國際公約之一。針對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國際社會在
1992年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達成了《京都議定書》 (以下簡稱《議定書》)。《議定書》要求30多個附件一國家(包括發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在2008至2012年間,把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平均比1990年削減>5.2%。在得到占發達國家1990年CO2排放總量的55%以上的締約發達國家批准後,《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這標志著國際社會進入了一個實質性減排溫室氣體的階段,人類發展史上首次具有了一個國際法律框架,用以限制人類活動對地球系統的碳循環和氣候變化的干擾。減少碳排放成為締約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議定書》設計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為溫室氣體減排提供了一個雙贏的長期行動框架。是《議定書》設計的三個靈活機制之一,其初衷是為了各國可以採用最小成本且有效的方式來削減排放,各國可以運用這些機制相互協作以履行減排的承諾。該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開展減排項目來獲取減排信用,並從2000年開始到第一個承諾期(2008-2012)執行。它既可以使發達國家降低減排的成本,同時又使發展中國家通過項目合作,獲得相應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中國可以通過積極參與項目獲得巨大的經濟收益,據估計中國可以提供全球CDM所需項目的一半以上。此外,碳交易市場也有望成為世界最大的市場之一。《議定書》生效是各國在政治、經濟、能源、環境等方面利益相互妥協的結果。由於各國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加上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履行減排義務時付出的代價不同,所以在減排的國際談判中不得不考慮各自的國家利益,使得談判過程成為一個各個國家或利益集團在政治、經濟、資源、環境等方面博弈的復雜過程。
由於占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約40%的美國和澳大利亞沒有批准《議定書》,並且《議定書》最終文本是在談判過程中對一些國家的減排義務作了較大讓步的情況下才達成的妥協方案,所以《議定書》執行的意義和效果並不顯著。即使《議定書》所規定的各項目標能夠實現,與穩定氣候變化的最終目標仍相距甚遠。由於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較高,對經濟將產生不可忽視的重要影響。所以,實力薄弱的發展中國家無力承擔如此巨大的經濟負擔,需要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另一方面,減排的效果如何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國際社會實現穩定氣候變化的目標仍然任重道遠。[1]碳排放-碳交易 排放模式 全球碳交易市場年均交易額已達300億美元,預計將來還會大幅增加。在歐洲,企業可以通過買賣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額來實現排放達標的目標。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在倫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國就自發建立了碳交易體系。另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業致力於研發有助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雖然在倫敦沒有一所類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這些大大小小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業卻早就聯合在一起了。碳排放價格一直處於波動狀態,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噸16.50歐元(約合人民幣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則為17歐元。除英國外,歐洲各國目前都有活躍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02年,荷蘭和世界銀行首先開始碳交易時,碳排放的價格為每噸5歐元左右,此後開始上揚。2004年達到6歐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噸價格超過了31歐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總額達280億美元,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達到了13億噸。英國、美國已經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兩大中心——擔綱的分別是倫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現在,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將目光投向了亞洲,投向了中國。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辦法,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的核心內容。1997年開始接受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重要議定書,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驅動力。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約定,「已發展國家」有已經核準的2008-2012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同時,至2012年,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平低5.2%。為減少「全球蔓延」的溫室氣體,《京都議定書》同時規定,協議國家(現有169個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可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英文簡稱CER)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國際市場。受《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牽引,英國早在2002年即啟動自願排放貿易計劃,31個團體根據1998-2000年基線自願性設定排放減量目標,包括了6種溫室氣體。2005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啟動,該體系覆蓋歐盟25個成員國,包括近12000個燃燒過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業實體,遂使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倫敦金融城則是歐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額超過200億歐元,歷年來呈翻番增長趨勢。「走在環保問題的前列,已經為金融城帶來了切實利益。」倫敦金融城當局政策與資源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斯奈德如此評價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美國目前尚未加入簽署《京都議定書》,其制定了「10年內減少20%的汽油用量」的發展減排計劃。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交易,會員200餘個,這足以使其成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碳排放-與溫室效應 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在近一個世紀以來大量使用礦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種溫室氣體。由於這些溫室氣體對來自太陽輻射的可見光具有高度的透過性,而對地球反射出來的長波輻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說的「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候變暖。全球變暖的後果,會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凍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更威脅人類的食物供應和居住環境。碳排放-應對措施 積極應對 與其他污染物不同,CO2的減排存在很大的技術難度。目前,主要有3種技術方向和選擇。一是採取化石能源的替代技術,主要包括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新能源技術(核能目前已經被排除在聯合履約和CDM機制之外);二是提高能效,進而通過減少能耗實現削減CO2排放;三是碳埋存及生物碳匯技術。此外,稅收等財政金融政策可以起到加速技術改造進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作用。 (1)能源結構調整對減排的作用明顯但困難較大
從目前情況來看,短期內,通過能源替代技術改變能源結構的作用有限。人類存在採用低碳或無碳的替代能源技術的可能性,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為此,重點研究了現有能源的相互替代的可能性與效果。 在考慮宏觀經濟系統各個方面的復雜相互作用的基礎上,我們初步建立了以減排政策為核心的一般均衡模型,應用這一模型對能源結構調整、經濟結構調整、徵收碳稅等進行了政策模擬分析,主要結論如下。 中國2003年能源消費中,煤的比重為67.1%,天然氣的比重為2.8%。如果將煤的使用比重降低1個百分點,代之以天然氣,CO2的排放量會減少0.74%,而GDP會下降0.64%,居民福利降低0.60%,各部門生產成本普遍提高,其中電力部門受影響最大,平均成本提高0.60%;如果「氣代煤」的比例為5%,CO2的排放量會減少4.9%,而GDP會下降2.0%,居民福利減低2.0%,電力部門平均成本提高2.4%。 因此,能源結構調整的後果是,一方面CO2排量會顯著降低,另一方面GDP增長速度會放緩,居民福利受到一定的影響。在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經濟必須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因此,即使在能源供給充分的條件下,能源結構調整的速度不應也不可能太快。 (2)實施清潔生產
技術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最有效的途徑。根據以上預測,即使採取較積極的能源政策,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油氣等清潔能源的比例,2020年中國煤炭消費仍占約60%。而碳埋存和相關碳匯技術因成本等問題難以推廣。因此,最可行也是最有效的技術減排措施就是採取清潔生產等技術來提高能效,特別是煤炭的清潔利用技術在未來15年中將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能效技術不僅減少能源利用、減少排放、提高成本效益,還能通過技術轉移發揮更大潛力,因此是CDM項目最優先的選擇。另外,在農業方面,提高化肥利用率。在保證作物產量的前提下,實現減少化肥消耗量,對於減少化肥生成過程中的CO2排放和保護環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國履行《京都議定書》 (3)增加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有助於減輕中國潛在的減排壓力
造林、林地恢復、豐產林管理、採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蟲害控制等可增加森林固碳量,減少碳排放。據初步估計,中國實施的林業六大重點工程的固碳潛力約200億噸,持續時間約為100年。合理的農業管理措施(包括平衡施肥、合理種植、增加秸稈還田、少耕免耕等)和減少土壤侵蝕能大大提高農業土壤固碳量。根據目前的野外定位研究成果,在施用有機肥的情況下,除東北部分地方外,土壤有機質均會增加,平均增加幅度為8.52~59.78 g/(m2·yr)。農作物秸稈的還田,類似於施用有機肥,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平均增加幅度45.24 g/(m2·yr)。免耕和少耕可以分別平均增加土壤有機碳134.81和208.74 g/(m2·yr)。在中國農業生產中,積極施用有機肥及推廣秸稈還田和免耕,農田生態系統土壤的固碳潛力是巨大的。初步估計,目前森林植被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44.3%,土壤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90%。 增加草地固碳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種改良等。另外,中國青藏高原高寒濕地、東北濕地以及分布在幾大流域的濕地是個巨大的碳庫,納入陸地生態系統碳管理框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當前中國符合《京都議定書》的生態系統碳匯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4%~6%。到2020年,這個碳匯可提高2~4倍,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7%~8%。增強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與碳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中國所面臨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為加快中國的工業化進程爭取空間和時間。 4)徵收碳稅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如果採用徵收碳稅的市場手段實現5%或10%的減排目標,需要分別徵收每噸碳90.71元和192.9元的碳稅。如果將徵收的碳稅全部用於返還居民,其稅率還會略有提高。在徵收碳稅情形下,各部門的生產成本將增加,電力部門增加的成本分別為5.78%和12.07%,鋼鐵部門增加0.91%和1.94%,郵電運輸業增加0.128%和0.263%。 如果把調整能源結構和徵收碳稅的措施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到社會總成本略小的方案。例如:「氣代煤」1%,徵收碳稅82.1元/噸碳,可以實現5%的總的減排目標,而居民福利下降0.78%,GDP下降1.51%。
總之,採用徵收碳稅和能源結構調整的政策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比較大。 5)消費行為對節能與減排的作用突出
目前,對生產活動中的節能、提高能效方面的研究比較多,而對居民生活用能研究得比較少。事實上,1999~2002年中國每年全部能源消費量的大約26%、CO2排放的30%是由居民生活行為及滿足這些行為需求的經濟活動造成的。經過研究,居民的生活用能具有巨大的節約空間。在基本不降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單是在住房、汽車、摩托車和家用電器節能這幾項就可以節約能源2176.3萬噸標准煤,佔2002年居民生活行為用能的11.0%,相當於每年減少1628.8噸碳的CO2排放。碳排放-減排目標 中國: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2]
美國: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17%。韓國:為了削減碳排放,將在未來10年執行正在考慮的三個計劃中最嚴格的一個,使2020年的碳排放量比正常水平降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