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財務會計:長期股權投資中,什麼時候用成本法,什麼時候用權益法區別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投資單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採用成本法。
一、適用范圍不同:
成本法: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舊准則不同);權益法注重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只要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了,投資企業也隨之進行調整。
二、核算不同:
投資單位採用成本法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受被投資單位盈虧和其他權益變動的影響。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受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影響。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需要根據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進行調整的。
處理技巧
正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的投資生效後取得的投資回報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二是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而這兩項獲益數額往往並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總規則是:
當某項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出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的部分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以前留存收益積累的無償分享,應視為該項投資代價的減少,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即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在以後年度再進一步進行初始成本沖減額的補充登記或轉回。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
『貳』 什麼情況下要採用成本法
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小企業會計准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基本一致,一律採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對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實例3-95】沿用【實例3-93】,2020年12月31日,該企業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分派0.6元,並於2021年2月1日實際支付。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該企業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000
貸:投資收益3000
(2)2021年2月1日,實際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3000
貸:應收股利3000"
『叄』 會計中的權益法和成本法有什麼區別
區別一: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兩頭,權益法是中間。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對「四無」企業,「四無」企業,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公允價值 不能可靠計量。這種情況一般是買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佔20%以下,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 在公開市場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而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的,則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准則來處理。比如:一個企業在二級市場上買了點股票,當然不能按長期股權投資來處理了。
區別二:對投資收益的處理
成本法你可以簡單理解成是收付實現制,不管其是盈利還是虧損,被投資企業宣告發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除非增加或減少了投資,不然一般不會調整。 權益法對應地可以理解成是權責發生制,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如果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的話還要抵消。
成本法會計處理:
被投資單位宣告或派發股利時
宣告時:
借:應收股利
貨:投資收益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貨:應收股利
權益法會計處理:
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一損益調整
貨:投資收益
收到分紅時:
借:銀行存款
貨:長期股權投資一損益調整
被投資單位分紅時,資金從公司流向了股東,即被投資公司的凈資產減少,而權益法的本質是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要反映企業在被投資企業享有份額的價值,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減少,那企業享有的份額的價值相應地也減少,所以這里又要貸記一筆損益調整。)
合並報表的時候,一般來說都是以成本法為基礎,因為要納入合並報表范圍的一般都是能夠實施控制的,這種情況下都是成本法。
中級會計
『肆』 長期股權投資,什麼情況用成本法,什麼情況用權益法
會計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方法有兩種:成本法與權益法。
(一.)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范圍是: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范圍是
1.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伍』 成本法與權益法的區別
成本法與權益法的區別:
適用范圍不同
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對投資收益的處理不同
成本法你可以簡單理解成是收付實現制,不管其是盈利還是虧損,被投資企業宣告發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除非增加或減少了投資,不然一般不會調整。權益法對應地可以理解成是權責發生制,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如果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的話還要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