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生產成本 » 哪些成本可以遞減額

哪些成本可以遞減額

發布時間: 2024-07-05 09:07:24

㈠ 營業成本可以抵減收入的納稅行業有哪些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 哪些成本費用要抵減收入

業務招待費、水電費。
水電費,可以計入成本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可以少交所得稅,勞務費、管理費用,日常管理支出是差旅費、業務招待費、水電費等、財務費用、零星材料費等。

㈢ 企業生產加工成本中的什麼可以抵扣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企業生產加工成本中:用於生產加工時采購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抵進項稅。
二.,從2009年1月1日起購入固定資產,也可以抵扣增值稅.
從2009年1月1日,購入的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就是買價了,其增值稅,可以作為以後銷售材料稅金的抵扣其詳細說明如下:
1、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 :
裝備製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車製造、農產品加工為主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用於自製固定資產的貨物或應稅務勞務和為固定資產支付的運費等所含進項稅金,准予用當年新增加的增值稅額抵扣,沒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夠抵扣,可結轉以後抵扣。
具體行業范圍:
(1)裝備製造業:包括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電氣機器及器材製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品製造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航空航天器製造、鐵路運輸設備製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製造。
(2)石油化工業:包括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醫葯製造業、橡膠製品業、塑料製品業。本行業不包括焦炭加工業。
(3)冶金業:包括黑色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本行業不包括電解鋁生產企業和年產普通鋼200萬噸以下、年產特殊鋼50噸以下、年產鐵合金10萬噸以下的鋼鐵生產企業。
(4)船舶製造業:包括船舶及浮動裝置製造業。
(5)汽車製造業:包括汽車製造業。
(6)農產品加工業:包括農業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紡織業、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皮革、皮毛、羽毛(絨)及其製造業、木材加工業及木、竹、藤、棕、草具製品業、造紙及紙製品業、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

㈣ 旅遊公司營業稅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呢有沒有國家的相關法律條文

旅遊企業營業稅計稅以下成本可以抵扣:
一、旅遊企業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他代付費用」從營業額中扣除,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替旅遊者支付;
2、已計入營業收入總額;凡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無論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合並營業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二、對「其他代付費用」的具體扣除范圍,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之前,按下列范圍扣除。具體包括:房費、餐費、交通費、門票費、陪同費(不包括隨團導游和陪同人員的電話費、出團補貼)、保險費、機場建設費、旅遊事業發展費。
旅遊公司屬於服務行業,涉及的稅種: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旅遊公司納稅上也其他公司有很大的不一樣,特別是營業稅方面更加不一樣。一般公司繳納營業稅是按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的,但旅遊公司不是這樣的,是可以扣除替旅客支付的車費、門票費、住宿費、給其他旅遊公司的費用後剩下部分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此條需要注意的是:
1、扣除范圍,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營業額可扣除的項目僅指以上列舉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除此之外如簽證費、保險費、會務費、業務招待費等其他費用均不得扣除。
2、憑合法有效憑證扣除;
3、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㈤ 增值稅新政加計抵減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一)按規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時
第一種方法:參考進項稅額/差額的會計處理,「加計抵減」 相當於是多抵扣的進項稅額。
財會(2016)22號文件關於「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抵扣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
按照上述思路,按規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第二種處理:按照政府補助核算
1.《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規定:
「其他收益」行項目,反映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等。該項目應根據「其他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營業外收入」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除營業利潤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務重組利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企業接受股東或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經濟實質屬於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其他收益」科目核算總額法下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且應直接計入本科目的項目。(會計司2018年2月22日《關於政府補助准則有關問題的解讀》)
3.按照上述思路,按規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貸: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
(二)實際抵減應納稅額時: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大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小於或等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3)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等於零,只需計提即可,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4)實際抵減應納稅額時不能抵減簡易計稅的應納稅額,所以對應的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三)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借: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㈥ 土地成本如何抵扣增值稅

一、正面回答
土地價款自銷售收入抵減抵扣增值稅,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是抵扣,而是自銷售收入抵減。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二、分析
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銷售額,自然扣除了增值稅。
三、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