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房地產開發企業賣出的房子已收到首付該怎麼做分錄,要同時結轉成本么怎麼結轉
房地產開發企業賣出的房子收到首付時,無需結轉成本,待完工時確認收入並結轉成本。
分錄: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❷ 房地產開發完項目後,帳務上怎麼結轉成本和收入啊
完工後:
一、相關成本的結轉
1、結轉開發成本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
2、結轉售房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3、結轉主營業務成本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二、收入結轉
1、結轉預收房款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結轉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❸ 房地產企業的成本怎麼結轉
法律分析:房地產企業結轉成本的流程:
1、確認的銷售收入做憑證: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預提時候:
借:開發成本;
貸:應付賬款-預提;
3、按照這個金額結轉到開發產品: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
4、結轉開發產品到產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 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