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費用要素包括哪些
問題一:成本要素有哪些? 你好,成本的要素一般有這四項,請看下面內容 成本要素一般分為: (1)原材料:指生產耗用由外部購入的原料、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2)燃料:指耗用由外部購入的燃料。 (3)工資及附加費:指付給工人和職員的工資和附加費。 (4)折舊費:指提取各項固 望笑納!謝謝!
問題二:利潤要素包括哪些? 通常,利潤表主要反映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構成主營業務利潤的各項要素。從主營業務收入出發,減去為取得主營業務收入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稅金後得出主營業務利潤。(2)構成營業利潤的各項要素。營業利潤在主營業務盯激利潤的基礎上,加其他業務利潤,減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後得出。(3)構成利潤總額(或虧損總額)的各項要素。利潤總額(或虧損總額)在營業利潤的基礎上加(減)投資收益(損失)、補貼收入、營業外收支後得出。(4)構成凈利潤(或凈虧損)的各項要素。凈利潤(或凈虧損)在利潤總額(或虧損總額)的基礎上,減去本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後得出。一、主營業務收入減: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二、主營業務利潤(虧損以「―」號填列)加:其他業務利潤(虧損以「―」號填列)減: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三、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加: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激核四、利潤總額(虧損以「―」號填列)減:所得稅五、凈利潤(虧損以「―」號填列)營業外收入是利得的組成部分,是非日常活動產生的,它隻影響利潤總額,不影響日常活動產生的營業利潤。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問題三:要素費用包括哪些?如何進行要素費用的歸集 要素費用的組成:
(1)外購材料。它是指企業為生產耗用而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備件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外購動力。企業生產耗用而從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3)外購燃料。企業為進行生產而耗用的一切向外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燃料、液體燃料、氣體燃料等。
(4)職工薪酬。企業所有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工資性津貼、補貼、獎金及職工福利費用等。
(5)折舊費與攤銷費。企業計提的固定 資產折舊費和無形資產等的攤銷費。
(6)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減去利息收入後的金額。
(7)稅金。計入管理費用的各種稅金。
(8)其他支出。不屬於以上個要素的費用支出。如差旅費、辦公費、租賃費、保險費和訴訟費等。
1.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
輔助生產費用歸集和程序與基本生產費用歸集和程序相類似。「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可以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賬,歸集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單獨設置「製造費用―輔助生產車間」科目,歸集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期末,再從「製造費用」科目的貸方直接轉入或分配轉入「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及其明細科目借方的製造費用成本項目。
為了簡化核算工作,輔助生產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都記入「輔助生產―生產成本」科目及其所屬明細賬,不單獨設置「製造費用―輔助生產車間」科目。這樣,計算輔助生產成本時,可將成本項目與製造費用項目結合起來,設置簡化的項目,即費用項目,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明細賬中按成本項目與費用項目結合歸集費用,計算成本。
2. 製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是通過設置「製造費用」科目進行的,各項製造費用發生時,在生產多種產品的車間中,一般很難直接分清應由各成本核算對象負擔多少,因此,先通過「製造費用』科目借方匯總;月末,採用一定分配標准從該科目的貸方,分配轉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該科目按照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賬內按費用項自反映。製造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生產工時比例法、生產工人工資比例法、機器工時比例法、按年度計劃分配率分配法等。分配時通過編制製造費用分配表進行,根明則掘據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登記有關總賬和明細賬。期末一般應無余額,如果期末有餘額(借余或貸余),則作為待攤費用或預提費用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年未如有餘額時,在12月末進行調整,調整後應無余額。
3.廢品損失的歸集
不符合規定的技術標准,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後才能使用的在產品、半成品和產成品,不論是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還是在入庫後發現的,都是生產中的廢品。按其報廢程度和修復價值,可分為不可修復廢品和可修復廢品。廢品損失也就是指的不可修復廢品的報廢損失和可修復廢品。廢品損失也就是指的不可修復廢品的報廢損失和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有兩種方法計算:(1)按廢品所耗實際費用的計算方法;(2)按廢品所耗定額費用的計算方法。通過廢品損失計算表,計算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和廢品損失。 廢品損失的歸集和分配是通過設置「廢品損失」科目進行的。該科目借方登記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和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貸方登記不可修復廢品的殘值,以及廢品凈損失轉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的借方數額。期末根據廢品損失計算表,編制會計分錄,登記「廢品損失」總賬和明細賬,以及有關的科目。
問題四:請問費用要素和要素費用的區別是什麼 5分 費用要素和要素費用的區別是什麼?
1. 要素費用是指:按企業經濟釘務的性質分類的方法:它按費用的原始形態分類為:材料,工資。費用。
2. 費用要素是指:按企業經濟用途分類的方法,如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項目:中:原材料費用:工資;專用費用;廢品損失。製造費用等;
3.》兩者主要區別就是分類的口徑不同。前者是按原始形態分類;後者是按經濟用途分類:前者的「材料」要素1項,可以在後者的:原材料;廢品損失;製造費用都有發生。(因為它的費用中都含有材料費用)。
問題五:費用要素特點的有什麼 費用要素的特點:
1、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2、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
3、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
問題六:費用類賬戶有哪些科目 你說的是會計要素劃分中的費用類科目?
那樣的話包括在會計實務中兩類科目:成本類科目和損益類科目中的損失部分
主要包括: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外支出等
問題七:會計六大要素包括哪些內容? 會計的六大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1)資產是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該資源能夠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按照資產流動性的大小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資產;長期資產可以分為:中長期貸款、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2)負債是過去經濟業務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會使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分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3)所有者權益是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是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即凈資產,也可以說是所有者享有的企業凈資產。(4)收入是企業在日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收入分為:營業收入、其他收入。(5)費用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費用與收入相配比。(6)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有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等幾個概念。
問題八:生產費用要素有哪些 生產費用按經濟性質分類的構成內容。如企業的原料和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燃料、外購動力、工資和工資附加費、折舊修理費、其他費用等。按費用要素列示企業生產費用可以說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耗用。
問題九:什麼是會計要素?具體包括哪些要素?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如何? 會計要素是指會計報表的基本構成要素。我國《企業會計准則》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六個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的內容:
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了企業會計要素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大基本會計要素。
(一)資產
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由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並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有以下特徵:
①資產是由於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如過去購買、生產、建造等等,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即資產是現實中的資產而不是預期的資產(如談判或計劃中的)。
②該項資源必須為企業所擁有或控制,指企業享有該項資源的所有權,或雖不享有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這樣才能排他性地從中獲取經濟利益。
③該資源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如貨幣資金可以用於購買所需商品,廠房、機器設備、原材料可以用於生產經營過程,製造商品出售後收回貨款即為企業獲得的經濟利益。
④該資源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按資產的流動性可將其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即長期資產)兩類,其內容為:
①流動資產:可以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存貨等。
②長期資產:是指變現期間或使用壽命超過一年或長於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的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其他資產。
長期投資:准備持有一年以上,不隨時變現的股票、債券和其他投資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型態的資產。如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
無形資產: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如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
其他資產:除上述資產以外的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銀行凍結財產、訴訟中的財產等。
(二)負債
由於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特徵:
①這種現時義務是指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或者說經濟責任,其清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②負債是由於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③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負債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還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還日期可以合理加以估計。
負債按流動性分:流動負債、長期負債
負債的內容包括:
①流動負債:指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如短期借款、應付款項、應付工資、應交稅金等。
②長期負債:指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償還的債務。如應付債券、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三)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是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的凈額。所有者權益表明了企業的產權關系,即企業歸誰所有。
所有者權益的特點:
①無須償還。除非發生減資、清算,企業不需償還所有者權益。
②企業清算時,接受清償在負債之後,所有者權益是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權。
③可分享企業利潤。所有者能憑借所有者權益參與利潤的分配。
所有者權益的內容包括:
①實收資本:所有者按出資比例實際投入到企業的資本。
②資本公積:指由投資者投入但不構成實收資本,或從其他非收益來源取得,由全體所有者共同享有的資金。包括資本溢價、資產評估......>>
㈡ 生產成本包括哪些內容
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動力、直接工資等。
1、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生產某種產品的基本原料。它是用於生產過程起點的產品。原材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自然形態下的森林產品、礦產品與海洋產品,如鐵礦石原油等。一類是農產品,如糧、棉、油、煙草等。
2、輔助材料
輔助材料也稱為消耗品,是維持企業經營活動所必需的產品,但其本身並不能轉化為實體產品的一部分。如催化劑、染料、潤滑油、照明設備、包裝材料等。輔助材料是工業生產中的日用品,具有價格低、使用時間短、需要經常購買等特點。
3、備品備件
備品備件是一個通用詞,所有與設備有關的零件都可以用做備品備件。按詞面來說就是備用的物品和備用的零件。其實無論在維修還是製造,還是在各個領域,都需要提前准備一些物品和零配件,這些提前准備並會在不久的將來使用上的物品和零配件。
4、燃料動力
燃料動力費是指機械在運轉或施工作業中所耗用的企業自製或外購的固體燃料(如煤炭、木材)、液體燃料(汽油、柴油)、電力、水和風力等費用。
5、直接工資
薪酬是員工因向所在的組織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酬勞。狹義的薪酬指貨幣和可以轉化為貨幣的報酬。廣義的薪酬除了包括狹義的薪酬以外,還包括獲得的各種非貨幣形式的滿足。
㈢ 產品成本的核算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 成本開支范圍
第三條 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製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 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4. 製造費用:指應由產品製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第四條 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 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 對外投資的支出。
3.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4. 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5. 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6. 災害事故損失賠
7. 各種捐贈支出。
8. 各種贊助支出。
9. 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0. 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
第五條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
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准,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並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准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2. 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
3. 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
1.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2. 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3. 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 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後。
5. 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准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6. 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7. 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8. 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9.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四章 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
第七條 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1. 外購材料: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購燃料: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休和氣體燃料。
3. 外購動力: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4. 工資 :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
5. 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6. 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7. 修理費:指按照確定並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 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後的凈額。
9. 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0. 其他支出:指不屬於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條 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1. 直接材料:直接用於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並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2. 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製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3. 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4. 製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 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 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 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 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 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 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 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採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 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 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 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於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 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1) 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
(12) 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 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製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防護措施支出。
(14) 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15) 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 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託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 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 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 其他: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製造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 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
1. 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准,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2. 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3. 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採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准進行分配。
4. 分配標准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 購入材料的成本:
1. 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2. 購進材料直接用於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3. 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第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 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於材料報賬時沖回。
2. 採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劑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 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於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製造一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製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並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4. 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十二條 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 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製兩種。自製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後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 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准,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3. 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