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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重置成本和造價有什麼區別

發布時間: 2024-08-08 01:18:33

1. 房屋重置成本價格不包含士地取得費用是什麼意思

房屋拆遷補償中的「重置價」也稱重置價格,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與應計算重置價的房屋相同結構、相同建築標准、相同質量的房屋所需要的價格。也有的將重置價稱為房屋的單方工程造價。

重置價的計算方法就其本質來說,屬於房地產評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價實際上還不是成本價,只是成本價的主要組成部分。

按重置價格進行征地拆遷補償,就是房子不論新舊,一律按照當時當地同類房屋新建的市場價補償,不按成新率打折。 需注意的是,重置價並不完全等同於商品房價格。

2. 房屋拆遷重置成本如何計算

一般是按當地房價百分之30,評估價的70%

3. 重置價值是什麼意思

重置價值的意思是按照當前的生產條件下,重新購建固定資產所需的全部的支出,重置價值是一種現行成本,它和原始成本在資產取得當時是一致的。由於物價的變動,同一資產或其等價物就可能需要用較多的或較少的交換價格才能獲得。

重置價格的估算主要是為了清產核資或固定資產重新估價的需要。清產核資時,為使帳面價值與實物一致或使折舊計算更加准確,要以固定資產的重置價格為基礎,根據已使用和尚可使用的年限,估算其應計折舊額。

以房屋的重置價值為例,其重置價值是按當時的市場價格和生產條件等情況,重新購建、安裝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包括造價、購進價、安裝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等。

(3)建築重置成本和造價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與原始價值屬性相比,重置成本具有以下幾個優點:

1、重置價值表示企業現在獲得該資產或勞務所須支付的數額。客觀存它是現行投入價值的最佳計量。用它與現行收入配比計算利潤富有意義。

2、以現行重置成本與現行收入相配比,可以將資產持有損益與營業損益區分開來,提供有意義的會計信息。

3、如果要持續取得這種資產,現行重置成本就表示資產對企業的價值。

4、以各項資產現行重置成本相加的總額,比以不同時期所發生的歷史成本相加的總數更富有意義。

4. 如何用重置成本法計算房屋的價格

在房屋建築的估價中,用重置成本法求取房屋評估值一般分為3個計算階段,即造價計算階段、重置價值計算階段和評估值計算階段。無論採用什麼方法去進行房屋價值評估,後兩個階段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就是造價計算所採用的計算方法各不相同。眾所周知,計算一個建築項目的工程造價的方法不外乎有預(結)算編製法、竣工結算調整法、造價換演算法、工料機價值編製法、指數調整法、單方造價比較法等。另外還有一種概算指標編製法,它是屬於預(結)算編製法的另一種形式,它和概預 (結)算編製法的不同之處只是所採用的定額種類不同, 預(結)算編製法所採用的定額為建設預算定額,而概算指標編製法所採用的定額為建築設計概算指標定額。在企業的整體資產評估或群體建築的資產評估中,單方造價比較法應用最廣、也是行之有效的評估方法,指數調整法一般不提倡使用。總之,上述各種造價計算方法的選用應根據所具備的評估資料的條件來確定,下面將對各種造價計算方法的適用條件進行分析。

1.概預(結)算編製法

按照資產評估的概念,概預 (結)算編製法不是一個正規的評估方法,在正常的情況下, 概預 (結)算只能作為房屋評估的依據資料,由委託方提供給評估人員,而不是評估人員必須做的工作,更不能將資產評估和概預 (結)算編制混為一談,除非在概預 (結)算資料未能保存,原圖紙及技術資料、定額資料非常齊全,編制量又不大的情況下可以採用。用設計概算指標去編制建築造價的方法更不能使用,因為設計概算指標是一個在進行房屋建築初步設計時的經濟控制指標,它不能代表房屋的實際價值,用這個指標去編制建築造價,很可能誤差太大而失去評估值的准確性。

2.竣工結算調整法

竣工結算調整法一般適用於原竣工結算數據齊全,准確可靠,距評估基準日又較近,現行建築造價變動幅差不大的房屋估價情況,通常可以採用不超過±5%的造價調整系數對原竣工結算進行調整求得委估建築的現行造價。如果上述條件不具備,建議慎用。

3.造價換演算法

造價換演算法實際上就是重套定額法,它按照原項目工程量套用現行預算定額去估算房屋現行造價的一種房屋估價方法,一般適用於單體建築的評估。當委估建築的建造期時過已久,概預算定額已有變動,其建築造價已有較大的變化,原竣工結算造價已無法作為評估依據時,一般可以採用造價換演算法。但是,必須在委估建築的各類技術資料齊全、原竣工結算資料完整的情況下採用此法,否則,不得使用。

4.工料機價值編製法

工料機價值編製法就是先將委估建築的人工、材料、機械三類費用分別計算而後再相加求出建築造價的方法,它一般適用於單體建築的評估。這個方法適用范圍很窄,因為這三類費用的原始數據很難齊全,准確度難以掌握,容易因數據資料的不完整或不準確而失去造價的正確性。只有在評估項目各相關資料齊備、數據准確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此法計算建築造價。否則,要慎重考慮。

5.指數調整法

(1) 指數調整法應用分析

指數調整法系按照賬面原值乘以建築調價系數去估算房屋現行造價的一種方法。它一般適用於群體建築的評估,也可用於單體建築的評估,但評估的可靠性較差。運用該方法進行房屋估價計算有兩個關鍵因素,即賬面原值和採用的調整系數,只有在賬面原值正確,採用的調整系數准確的前提下,這樣計算的結果才能准確可靠。在一個群體的房屋建築評估中,由於很多項目賬面值缺乏可靠性,有的調整系數不準確,應避免使用此法。

在不得已的情況必須採用指數調整法進行房屋估價時,應認真審核賬面原值及造價調整指數的正確性,只有在兩個因素相關關系符合評估要求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此法進行房屋造價計算。

(2)計算方法

建築調價系數系由造價調整系數、前期和其它費用調整系數以及資金成本綜合調整系數等部分組成,前者系指在房屋建築建造過程中所耗費的建造成本在不同建造時期的比例關系;後者系指在房屋建築建造過程中建造成本以外所耗費的費用成本在不同建造時期的比例關系以及在不同建造時期資金成本綜合率的比例關系,還有其它方面的調整比例關系暫未考慮。在重置價值評估計算過程中,重置價值的調價系數應由建築綜合調價系數來表達,建築綜合調價系數可以近似地按下列公式計算。

C=C1×(1+Cq1) ×(1+Cz1)/ (1+Cq2) ×(1+Cz2)

Jc=Jz×C

C:建築綜合調價系數;

C1:評估基準日時的造價調整系數;

Cq1:評估基準日時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系數;

Cz1:評估基準日時的資金成本綜合率;

Cq2:原前期和其它費用系數;

Cz2:原資金成本綜合率;

Jc:建築重置價值或建築單方重置價值;

Jz:建築賬面成本價值或建築賬面單方成本價值。

在房屋建築評估中,僅用一個造價調整系數去進行造價計算是不科學的。

例如,北京市某辦公樓,磚混結構,6層,層高3.0m,磚條形基礎365mm厚磚外牆,240厚磚內牆,鋼窗,包板木門,包門套,水磨石地面, 外牆水刷石,內牆噴大白漿,每層設有普通衛生間,水暖電配套齊全,建築面積3058平方米,竣工造價570409元,1985年12月竣工使用,評估基準日為2002年12月,現求評估基準日時的單方重置價值。

經測定評估基準日和房屋建造時的造價調整系數為531%,建造時期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率為5.65%,計劃經濟時期的資金成本率應為0;評估基準日時的前期和其它費用率為7.86%,資金成本率為一年期5.49%的一半,即2.745%。則

當時的單方成本價=570409/3058=186.53元/m2,

建築綜合調價系數=531%×(1+7.68%)×(1+2.745%)/(1+5.64%)×(1+0%)

=531% ×107.68%×102.745%/105.64%×100.00

= 556.11%

評估基準日時的單方重置價值=186.53×556.11%

=998.25元/m2

重置價值=1037.31×3058

=3172093.98元

在使用造價指數進行房屋造價評估時,應注意造價指數的類別,要選擇相應類別的造價指數去調整,一般情況,造價指數按結構類型劃分可分為鋼筋混凝土框架、鋼筋混凝土排架、磚混、磚木等結構以及其它結構造價調整系數,構築物可按其相應結構類型調整系數套用或按其它結構調整系數套用。還要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物價指數及環比指數、清產核資採用的固定資產調整指數不能使用。因為這些指數綜合范圍太廣,概念含糊,沒有針對性;還有按建築物用途劃分的造價系數例如倉庫、醫院、辦公樓、住宅、鍋爐房、車間等用途的造價系數也不能使用。因為房屋造價與結構構造有關,而與用途無關。

另外,建築造價和建築重置價值的含義應區別開來,建築造價增長了,重置價值不一定增長,因為當前期和其它費用率或資金成本率大幅度減少時,建築重置價值有可能還要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