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定額成本法的運用
按照定額成本法計算的產品實際成本,如果月末即有完工產品又有在產品,則累計生產費用應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由於在定額成本法下,成本的日常核算是將定額成本與各種成本差異分別核算的,因而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的費用分栩,應按定額成本和各種成本差異分別進行;先計算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的定額成本,然後分配計算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的各種成本差異。又由於定額成本法有著現成的定額成本資料,所以各種成本差異應採用定額比例法或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價法進行分配,當然,分配每種差異應分別進行。如果某種差異金額不大,或者差異金額雖大,但各種在產品數量變動不大的,可以歸由完工產品成本負擔;如果某種差異金額較大,應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按定額成本比例分配。根據完工產品的定額成本,加減應負擔的各種成本差異即可計算完工產品的實際成本;根據月末在產品的定額成本,加減應負擔的各種成本差異,即為月末在產品的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