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權轉讓收入怎麼計算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公司轉讓設備,並已計提折舊,如何結轉銷售成本
不轉結
銷售成本
借:
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設備
借: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
(或貸記
營業外支出
)
貸:固定資產清理
C. 贈與股權再轉讓的成本如何計算
我們首先明確一點:什麼是股權的成本?
通俗說,第一任股東的原始出資就是其持有的股權的原始成本。比如,張三出資100萬元,持有某公司10%的股權。那麼,這10%股權的原始成本就是100萬元。
如果張三將這10%股權轉讓給李四,則李四的股權成本會根據轉讓價格來重新確定這10%股權的成本。比如李四是以200萬價格購買的,則其成本就為200萬元;如李四是以100萬價格購買的,則其成本為100萬元;如是以80萬購買的,其成本就是80萬元。
轉讓價格的多少,原則上要根據其對應的凈資產來確定。低於凈資產轉讓的,則有可以被稅務機關進行調整。高於凈資產的,則由轉讓雙方自由約定。
這其實涉及到的,是稅款繳納問題。
現在回到問題本身。
其實,贈與可以看成轉讓,只是其轉讓價格為0元。
這個時候,受讓方的成本是不是就是「0」元了呢?
不一定哦。
此時,受讓方的成本是多少,要看出讓方是否納稅。
我們首先明確,沒有正當理由低於凈資產轉讓股權的,稅務部門會重新調整納稅額來確定出售方應該繳納的稅款。
我們以自然人轉讓為例。
張三持有的10%的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為200萬,他的合理轉讓價格就是200萬。
在贈與的情況下,由於相當於0元轉讓。如無正當理由,則稅務機關會按200萬來計算應納稅款,並要求張三繳納,共計為40萬。
此時,如果張三繳納了這40萬稅款,則受贈人(王五)持有的這10%的股權成本,在稅法上就應確定為200萬元,也就是視為按200萬元轉讓,否則,就會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
如果,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規定認定屬於有合理理由,比如父親將股權轉給兒子。此時,由於存在合理理由,稅務機關不向張三徵收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下,則在稅法上,認定為轉讓價格為「0」元。也就相當於受贈人(王五)取得股權的成本為「0」元。其持有的10%的股權成本就為0元。
綜上所述,在贈與情況下,確定股權成本的方法,要根據贈與人是否依照合理價格繳納了所得稅來確定。
D.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的成本應如何計算
答: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關於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的規定: (一)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轉讓成本應以200萬元計算,超過部分100萬元中,40萬作為被投資方已稅利潤分配計征企業所得稅,60萬元作為股權轉讓所得計征企業所得稅。對40萬元如何征稅,視利潤產生期間而定,如果是2008年之後產生,且被投資企業A公司也為居民企業,根據新稅法,為免稅收入;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征稅(A稅率高於或等於)、差額補稅(A稅率低於)等不同的稅務處理。
E. 公司股權轉讓費用如何定計算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成本.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批准或批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成本。《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