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區分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1、影響因素不同
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的區分是相對的與成本責任中心所處的管理層次的高低、管理許可權的大小及控制的范圍的大小有關同成本發生的空間有關。
可控成本(驅動成本的客觀因素)是指在一個期間內隨合理地為負責該項成本的管理人員所能控制的成本;與此相反的,即為不可控成本(驅動成本的主觀因素)。
2、內容不同
可控成本是你能夠通過控制增加或者減少的成本 ,如:辦公費、招待費、差旅費、汽車費用、通訊費用、其他、福利費、燃料及動力、工資、製造費用、主營業務成本這些費用你可以多花,也可以少花。不可控成本是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產生變化的成本,如稅金及附加、銀行貸款利率、銀行手續費等。
3、目的不同
區分成本的可控與不可控,目的是為了區分成本責任。成本責任中心只對自己可以控制的成本負責,不可控成本不應成為業績考核的內容。
可控成本與不可控成本的區分同成本發生的空間有關。有些成本,即使是處於同一層次的成本責任中心,對有些中心是可控的,對有些中心則是不可控的。例如,材料采購成本的高低對於負責采購工作的供應部門來說是可控的,而耗用材料的生產車間卻無法控制材料價格的高低,他們只對材料單耗負責。
B. 什麼叫做價外稅與稅負
稅負
一.稅負,顧名思義就是稅收負擔,是指納稅人向國家交納稅款所承受的經濟負擔程度或負擔水平。既然是一種「程度或水平」的表示,實際中我們就習慣性地以百分率來表達。
納稅人依法向國家交納的稅款是多種多樣的。依據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屠宰稅、筵席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煙草稅等等,國家的這些種類繁多的稅收收入的總和與整個國家的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就構成了我們全國的稅負水平。這是宏觀上的稅負。
微觀上的稅負,就是單個納稅人的實際稅負負擔,包括個人與單個企業,這兒稅負承擔的主體是實際負稅人,不是名義納稅人,負稅人即最終負擔稅收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為在微觀上,稅負的實現是流動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稅負轉嫁。所以,稅負的最後歸宿就是微觀稅負的實際負稅人。
一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的高低,同國家的財政政策、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本國企業的生產較率、進出口水平及國內商品價格等等經濟因素相聯系。
宏觀稅負水平必須與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和現階段的稅收徵收管理水平相適應。稅負,是一種負擔,但納稅是一種義務。只要是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負是高是低就不是關鍵。
略……我們經常在說的「稅負」,其實是狹義意義上的概念。我們經常在說的「稅負」只是僅僅單指增值稅的稅負水平。
但這個「稅負」是我們所有財會人員,特別是稅務人員,都很關心和重視的。
增值稅的稅負就是企業產品增值部分所承擔的稅金負擔,國家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稅率,大多數行業的增值稅稅率都是17%,同國民生活密切聯系的行業,如食品類,水、氣,煤製品、報刊圖書等等是13%,我們知道的小規模納稅人是6%,技術創新高科技企業是4%等等。由於稅收實現的流動性、稅負轉嫁等原因,各行業、各企業實際負擔的增值稅稅負又是互不相同的。也是不等同於所定的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的稅負水平是跟企業的生產成本緊密相關,企業庫存量變化也是「稅負」變化的一個變數。下面討論時,為了簡化明了,都將在企業庫存量變化不大,權當為零的大前提下進行。
二.增值稅稅負的計算(僅指生產性企業)
根據定義得基本公式1:
1.稅負=(應納稅額÷計稅銷售總收入)×100%
其中: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計稅銷售總收入×增值稅稅率
計稅銷售總收入=內銷收入+外銷收入
所以得新公式2:
2.稅負={(內銷收入+外銷收入)×增值稅稅率-進項稅額}÷(內銷收入+外銷收入)×100%
這個公式是最明了直觀的公式,不管有沒有外銷,都適用。但這個公式忽略了那些剛剛開始出口業務而還不能退稅,且又有留抵稅額余額的企業。
有朋友也許對於自己的「免抵退稅額」與這兒的「應納稅額」的關系還是迷惑不解。那你得理解,這里的應納稅額是你依法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納稅數據,至於你有外銷退稅是另外一件事,理論上你的「免抵退稅額」是已經交了稅(前幾年是先征後退就容量理解了),然後,國家再給你退回來的。
因此,可以這樣理解基本公式1。中的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應納稅額(即你現金實際交納數)+外銷收入的「免抵退稅額」
得新公式3:
3.稅負={[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應納稅額(即你現金實際交納數)+外銷收入的「免抵退稅額」]÷計稅銷售總收入}×100%
4.稅負={【內銷收入×增值稅稅率-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進項稅額轉出+本期留抵稅額+外銷收入×退稅率】÷【內銷收入+外銷收入】}×100%。
上述公式中:進項稅額轉出=外銷收入×征退稅率之差
進項稅額轉出+外銷收入×退稅率=外銷收入×增值稅稅率
簡化後得新公式5:
5.稅負={【(內銷收入+外銷收入)×增值稅稅率-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本期留抵稅額】÷【內銷收入+外銷收入】}×100%。
這個公式比較全面,但要理解是有點困難的,為了更能說明公式含義,我們把公式進行拆分說明:
(內銷收入+外銷收入)×增值稅稅率-進項稅額=基本公式1。中的應納稅額
本期留抵稅額-上期留抵稅額=在本會計期間的留抵稅額凈值 =19
關鍵就是弄明白這個凈值反映了什麼,我們知道留抵稅額是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下(包括免抵退政策)的免、抵有餘部分,免、抵有餘反映在財務上就是你的應納稅額合計數為負值(即你現金實際交納數為負值),這時,你就把這個負值記入了留抵稅額而應納稅額合計數歸零。而負值是反映已經多交了的增值稅額。在前面已經說過「免抵退稅額」在理論上是你已經交納的稅負中的一部分,而「留抵稅額」是你已經多交的那部分,是國家要退給你但尚未退的數據。兩者是不同的概念。簡單地說,這個凈值就是你的多交數。
所以,公式5用語言表示就是:稅負={(應納稅額+多交的增值稅)÷計稅銷售總收入}×100%
這個公式才是企業真實的增值稅稅負反映。
三.稅負理論的現實意義
對於宏觀稅負,我不想說什麼,我只對大家關心的增值稅稅負說幾點。增值稅稅負也是一種稅收負擔的表示,但本質上是一種行業平均成本的體現,對稅負發生本質作用的也是一個企業的生產成本。
企業的生產成本有兩大塊,一塊是相對穩定的物質不變成本C,一塊是可變成本V。從這里可以看出C變動引起的稅負變化是全行業的,比如現階段有色金屬材料的漲價就會引起比如那些以銅為原材料的行業的成本上升,從而抵扣增加,引發整體稅負下降。而V是人的勞動,是價值創造的真正源泉,也是產品增值的主要動力,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差異性主要體現在V的成本上。增值稅稅負也主要體現在對V產生的增值部分的稅負。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發生了不正常的抵扣行為就為在增值稅稅負上反映出來。
在文章第二部分開始時的大前提中,企業存貨的變化也是一個引起稅負變動的大變數,但它對稅負起的不是本質上的作用。比如你現在在做6月份的賬,但如果6月發生了一筆2月份已經銷售的貸物的退貸,這時你的進項抵扣還是正常的抵扣,但你的當月銷售額且因此進行了紅字沖減,這時的稅負就發生了大大的變化。
一般而言,產業結構決定經濟增長方式和增長速度,同行業企業的材料耗用、生產工藝、平均利潤相近,因而增值稅稅負趨近。因此,稅務機關對同行業企業在稅負上進行監控和評估,是有其合理性的。這也是稅收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行業稅負預警是稅收預警管理的主要指標。
說了老半天,總結一下稅負的計算公式:
稅負=(銷售額X17%—進項稅額)/銷售額
(17%這個稅率可根據各個公司的不同來變動。)
C. 面條加工企業採用什麼方法核算成本
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逐步結轉法(按生產工序逐級累加形成最終成本),另是平行結轉法(所有生產單位成本歸集總部核算與結轉)。如果企業生產車間較少,工藝不太復雜,且多品種小批量的情況下,使用平行結轉法較好,生產單位直接把原始憑證(領用單、入庫單等)交到總部財務,月末,財務根據原始單據和本期發生費用結轉成本。
D. 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如何算
存貨可變現凈值=預計售價-加工費用--銷售費用-稅費
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可變現凈值中估計售價的確定:
1、為執行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以合同價作為可變現凈值的計量基礎。
2、如果持有存貨多於銷售合同定購數量,超出部分應按一般售價作為計量的基礎。
3、沒有合同約定的存貨可變現凈值以一般銷售價或原材料的市場價作為計量基礎。
(4)可變成本為什麼加稅金擴展閱讀:
不同情況下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一、持有產成品、商品等直接用於出售的商品存貨,沒有銷售合同約定的。
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例如,企業持有一批商品,無銷售合同,市場價格100萬元,進一步銷售中會發生的銷售費用和稅金為8萬元,則可變現凈值為100-8=92(萬元)。若賬面成本為95萬元,則計提3萬元的存貨跌價准備。
二、持有用於出售的材料等,無銷售合同。
可變現凈值=市場價格-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三、為生產產品而持有的原材料。
可變現凈值=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進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為生產產品而持有的材料是否計提准備,應該與產品的可變現凈值結合起來。當產品的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情況下,材料應該計提減值准備;當產品的可變現凈值高於成本時,即使材料的市場價格低於材料成本,也不用計提准備。
四、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
可變現凈值=合同價格-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
如果企業持有的同一項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訂購的數量的,應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並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准備的計提或轉回金額。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E. 可變成本
1 3 4 9 10肯定是可變成本。6 7如果與產品量掛鉤也可以算是
其實辨別可變和固定成本最簡單方法就是 如果成品一生產或銷售就自然出現的成本就是可變成本,如果沒生產或銷售也必須發生的如折舊固定人工等就是固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