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財務報表中營業成本包括哪些
營業成本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1、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或改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衫慶判科目無余額。
2、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差毀、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1)報表上的營業成本是由哪些構成的擴展閱讀
銷售產品、商品和提供勞務的營業成本,是由生產經營成本形成的。工業企業產品生產成本(也稱製造成本)的構成主要包括: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的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3、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4、製造費用: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成本構成項目進行適當調整。
參考資料:網路-營業成本
Ⅱ 企業所得稅報表中的「營業成本」都包括什麼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4號)文件的規定,營業成本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實的營業成本。
因此,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營業成本」不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2)報表上的營業成本是由哪些構成的擴展閱讀:
實施的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已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與原稅法相比,新稅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變化。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最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長遠來看,新稅法對內、外資企業會產生六個方面的積極影響。」
一是使內、外資企業站在公平的競爭起跑線上。新稅法從稅法、稅率、稅前扣除、稅收優惠和徵收管理等五個方面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各類企業的所得稅待遇一致,使內、外資企業在公平的稅收制度環境下平等競爭。
二是有利於提高企業的投資能力。新稅法採用法人所得稅制的基本模式,對企業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實行匯總納稅,這就使得同一法人實體內部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在匯總後計算所得,降低了企業成本,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新稅法採用25%的法定稅率,在國際上處於適中偏低的水平,有利於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提高稅後盈餘,從而增加投資動力。新稅法提高了內資企業在工資薪金、捐贈支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方面的扣除比例。
同時在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方面不再強調單位價值量和殘值比例的最低限,有利於企業的成本、費用得到及時、足額補償,有利於擴大企業的再生產能力。
Ⅲ 營業成本的組成內容是什麼
營業成本的組成內容具體如下:主營業務成本,以及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而其他業務成本是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法律依據】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十條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重要性分項列示。
(二)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三)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