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理成本的分類
(1)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產生的代理成本;
(2)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產生的代理成本;
(3)公司和非投資者的利害關系人之間的代理成本。
但是由於公司股權結構的特殊性,還會產生第四種代理成本,即為公司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代理成本
從所有者結構(資本結構)角度來看可分為以下兩類: 權益的代理成本
假設:
X=企業經營者獲取非貨幣收益的所有因素和行為的矢量集;
C(x)=提供X所引起的成本;
P(x):由X給企業所帶來的總利益價值;
B(x)=P(x)一C(x)是不考慮X對經營者的均衡工資影響下能給企業帶來的凈利價值。
最優要素和行為矢量由下式給出:
dB(X*)/dX*=dP(X*)/dX-dC(X*)/dX*=0
若經營者按自己偏好的活動選擇X> X*,則可用F≡B(X*)-B(X)來表示(X-X*)給企業帶來的成本。用V表示F=0、X=X*時企業產生的最優現金流量的市場價值,它的位置取決於假設決定的企業規模和經營者貨幣收入合同。VF表示不同投資水平和不同工資水平上的預算錢,它限制可以從企業支取的非貨幣利益,VF的斜率為-1,表示經營者從企業每支取一元錢現值的非貨幣利益,企業市場價值和現值就相應減少一元錢。由此,所有者兼經營者的效用既取決於V,又取決於F,V對F的邊際替代率遞減,效用最大化的所有者兼經營者在比如F*V*處達到均衡:犧牲V—V*財富以獲取非貨幣收益F*。
如果原所有者出售(1 -a)部分股權(o<a<1)給外部人,本人只保留a部分股權,那麼,他就只承受F的aF部分成本。此時,外部人所願意支付的價格為(1-a) V*。然而,如果所有者兼經營者有機會自由地選擇非貨幣利益的消費水平,鑒於在非貨幣利益消費中,他只是損失作為部分所有者份額在內的財富,所以,所有者兼經營者勢必會通過增加非貨幣利益消費使其個人效用達到最大化。在這種情況下,詹森和梅克林證明,股票市場的交易者會理性地預計到所有者兼經營者這種非貨幣消費傾向,股市也會作出對這種理性估計的無偏差反應。因此,為了避免自身權益的損失,對於購買(1-a)股權,股東不會支付(1-a)的V*價格,只是以(1-a)的比例支付低於V*的企業預期價值V,這意味著企業的整個價值下降(V*-V),這個下降值是由原企業所有者承擔,即由所有者兼經營者承擔。這個由於代理關系造成的企業價值的下降值,就是權益代理成本,它是一種剩餘損失。 債務的代理成本
與債務有關的代理成本,主要是因債務對企業投資決策影響所引起的財富損失的機會成本。假設企業可以在兩個等成本的相互排他的投資機會中進行選擇,每個投資機會的收益均為X,為簡化起見,假定這兩種投資機會的收益都呈正態分布,預期總收益分別為E(X1)和E(X2),兩者的方差關系是σ12<σ22如果所有者兼經營者按先定投資機會,再定是以股權還是以債權的方式投資這樣的順序進行決策,那麼,這兩種投資機會對他來說是無差異的。但是,如果所有者兼經營者能夠有機會先借債後選擇投資機會,最後再決定出售他手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權,這時兩個投資機會就不再是無差異的了。因為,所有者兼經營者可以通過低風險(σ1)項目作承諾來發行債券,而進行高風險(σ2)項目的投資,從而實現財富從債權人向所有者兼經營者手中轉移的。
令Bi、Si分別為選擇投資機會I後企業現有債務的市場價值和權益的市場價值,i=1,2。因為σ12<σ22,E(X2)<E(X1),V是企業的總價值,顯然有,V2<V1,進而可設:
△V=V1-V2=(S1-S2) (B1-B2)
兩個投資機會所造成權益價值的差別為:
S1-S2=(B1-B2)-(V1-V2)
等式右邊,(B1-B2)表示從債權人那裡轉移出來的財富部分;(V1-V2)即為代理成本,是一種剩餘損失,它是因為企業通過借債進行投資所引起的企業財富損失。
此外,債權人的監控成本和所有者兼經營者的擔保成本也是與債務有關的代理成本。為防止上述所有者兼經營者過度負債而導致的「剩餘損失」,債權人將對契約的制定和實施進行監控,由此產生監控成本。另一方面,所有者兼經營者為使其投資決策獲得債權人通過,他須採取各種方式為自己的行為擔保,因此產生擔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