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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舊改成本如何承擔

發布時間: 2024-12-16 01:03:59

1. 廣州增城舊改補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補償標准:權益面積建設費用單價按復建住宅建設費用單價與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的差額計算,計入改造成本;村民住宅大於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可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現狀建築中不予復建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等等。

法律依據:《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增城區加快推進舊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第十四條 (集體土地上住宅改造成本核算標准)集體土地上住宅(含宅基地、世居祖屋)改造成本按以下標准核算:

(一)住宅房屋有合法證明文件的,現狀建築面積中證載(批准)部分,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

(二)住宅房屋無合法證明文件的,可計基底面積三層半以下現狀建築面積部分,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

(三)核定的住宅復建總量大於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為權益面積。權益面積建設費用單價按復建住宅建設費用單價與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的差額計算,計入改造成本。其中扣減的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由村民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四)村民住宅現狀建築面積大於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可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計入改造成本,不計臨遷費。

(五)臨遷費單價為30元/平方米,按48個月計算。如項目規模較大、實施整體改造(改造范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後出讓融資地塊),可按60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 (集體經濟物業復建總量和改造成本核算標准)集體經濟物業復建總量按建築面積和用地面積(僅限有合法用地證明文件)兩種方式核算,同一宗地只能選擇一種方式核算。

(一)按建築面積核算:

1.有合法證明文件的,現狀建築中合法部分按1:1核算復建量,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證載(批准)面積大於現狀建築面積部分可計為權益面積,建設費用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2.無合法證明文件(含現狀建築面積大於證載或批准面積部分)的,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部分,可按1:1或2:1核算復建量(同一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標准核算),復建費用和臨遷費按該部分建築面積的50%核算,計入改造成本;2009年12月31日後建成部分,不予核算復建量。現狀建築中不予復建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計入改造成本。

3.臨遷費單價為45元/平方米,按48個月計算,如項目規模較大、實施整體改造(改造范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後出讓融資地塊),可按60個月計算。

(二)按用地面積核算:

1.按證載(批准)用地面積每畝400平方米核算集體經濟物業面積,建設費用計入改造成本。臨遷費按本條第(一)款計算,計入改造成本。

2.不需採用政府徵收村屬其他用地、政府補助、異地安置、異地容積率補償等方式平衡開發強度的,可按證載(批准)用地面積容積率1.8(毛)計算權益面積,其建設費用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