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利用彌補虧損進行稅收籌劃
虧損彌補政策是我國企業所得稅中的一項重要優惠措施,《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這為企業進行虧損彌補稅收籌劃提供了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中都有虧損彌補的政策規定,所以虧損彌補的納稅人范圍既包括內資企業又包括外資企業。內資企業必須是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必須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必須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報表,獨立計算盈虧;外資企業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沒有從事生產經營機構、場所的企業。企業虧損額。不是指企業利潤表中反映的虧損額,而是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後的金額。按前述規定,如果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虧損100萬元,可抵減以後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若企業所得稅率為33%,則可因此獲得納稅補償利益33萬元,這就是虧損帶來的節稅效果。然而,這還不足以完全說明問題。因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例如,某企業1997年發生年度虧損100萬元,1998年實現應納稅所得額12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則1997年的100萬元虧損可在1998年完全彌補,1998年只就20萬元所得繳納所得稅6.6萬元。假設資金成本率為10%,那麼,該企業獲得的納稅補償收益現值為:100*33%/(1十10%)=30(萬元)。
對外商投資企業來說。除與內資企業一樣可享受虧損彌補優惠外,還可從開始獲利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五免五減」等稅收免、減的優惠待遇。對於「開始獲利年度」的確認。是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關鍵,需要注意的是,外商投資企業如果在開業當年就獲得盈利,並且在年度中間開業,實際生產經營期不足6個月時,可選擇從下一年度起計算免徵、減征所得稅期限,此時,對外商投資企業來說,「開始獲利年度」的確認,直接關繫到今後享受免、減稅優惠待遇,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稅負,所以,外商投資企業應將虧損彌補與其他優惠政策結合起來使用。
對匯總、合並納稅的成員企業發生虧損,母公司可直接沖抵其他成員企業的所得額或並入母公司的虧損額,不需要用本企業以後年度所得彌補。被兼並企業若不再具有獨立的納稅人資格。其兼並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由兼並企業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所以,對一些長期處於高盈利狀態的企業,可以考慮兼並一些虧損企業,以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達到節稅目的。對於一些集團企業,採取匯總、合並納稅方式,用盈利企業所得沖抵虧損企業虧損額,也可以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取得最大的納稅補償收益。
⑵ 人力資源量化分析:如何分析人工成本的變動
在充分研究勞動法、會計法與稅法基礎上,充分研究新政要點,伯特咨詢基於多方實踐論證及總結認為,企業可以進行工資發放時間、發放地點、發放項目、發放途徑上籌劃,科學進行收入類型設計、核算與發放並進行各類稅費申報,合規降低社保、公積金、個稅、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單位客戶在提升勞動效率與員工實際收入的基礎上,降低薪稅成本,實現多發工資的目的。
伯特咨詢將企業在社保新政下的應對策略總結如下:一、調整企業的工資結構和總額;二、調整企業用工方式,考慮採用非全日制、勞務合同、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三、合理提高雇員素質,提高人效,梳理優化業務流程。
具體來看:
第一、優化業務流程,尋求新的業務合作方式。 傳統人力資源管理方式是,企業僱傭員工,員工為企業服務。在新形勢下,企業梳理工作流程,充分考慮外包、分包、眾包、內包等新的合作方式。這些方式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新思路。首先,讓我們來了解新型合作方式的內在定義和關鍵區別。外包是指利用企業外部的人力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發包人)將其承攬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單位。眾包是指把過去由員工執行的工作任務,以自由自願的形式外包給非特定的大眾網路的做法。內包是指企業內部員工承包企業某部分工作任務或生產經營任務。在勞動關系的認定上,內包是最容易與勞動關系混淆的。
第二、調整用工方式,有效降低人工成本。過去,企業為加強對員工的管理,以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未來企業為輕裝上陣將根據企業各崗位職責的不同,個性化的選擇用工方式。除勞動合同制外,其他幾項用工方式分別為: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民事僱傭。
第三、調整工資結構,合理降低人工成本。 在利潤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很難接受人工成本的增長;為了合理合規的降低人工成本,必然調整員工工資結構。如何適當的調整工資結構既能為企業降低成本,又能規避法律風險,最後還能有效激勵員工,這是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話題。由於,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工資結構,在此不一一詳述。
⑶ 靈活用工的稅收籌劃怎麼處理
靈活用工的稅收籌劃怎麼處理?
靈活用工線上進行資源整合,帶動線下資源合理配置,有效解決了各行業淡旺季等特殊時期的用工難題,實現了社會、企業、勞動者等多贏的局面。
那為什麼說靈活用工能夠合理節稅呢?筆者就這個問題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靈活用工操作模式:
靈活用工的三個主體:企業、靈活用工平台、個人,靈活用工平台分別與企業、個人簽訂眾包服務協議,企業將非核心業務通過眾包的方式放到平台,個人可以在平台接包。完成任務後企業將費用結算給平台,平台再打給個人。
靈活用工解決方案:
支付平台通過靈活用工結算平台,下發薪資1000萬,支付發放金額8%的服務費。
增值稅:16.9萬元,企業所得稅:70.8萬元
服務費:1000*8%=80萬
綜合成本:80+16.9+70.8=167.7萬元
平台通過「靈活用工」方案共節省稅收609.4萬元,節稅比高達78%!
平台可取得科技公司開具的6%增值稅專用發票完成進項抵扣,還可列入支出成本。
⑷ 企業如何做好稅務籌劃的措施
國內經濟復甦、企業生產發展回升明顯,當然沉重的稅負也隨之而來,幾乎全國的服務型企業都存在著稅收問題。
1 .人工費比例高,收入抵扣券和本票不足,稅前抵扣少,利潤虛高。
2 .企業所得稅壓力較大。
3 .員工、股東的個人所得稅負擔較高。
4.增值稅高居不下
那麼該如何解決呢?
享受稅收優惠園區政策
1 .有限公司返稅政策(先征後返)
通過在園區設立新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只用注冊後掛名承接業務,不用實體入駐,即可享受當地財政局支持。增值稅和所得稅返還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比如納稅100萬就有30萬左右的稅收返還獎勵到公司賬戶。
2 .個人獨資企業的核定徵收
解決企業缺成本票和所得稅、分紅稅高問題。核定徵收政策: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行業利潤率為10%,然後適用五階段累進制計算的稅費稅率為0.5%-2.1%,增值稅小規模1%、附加稅減半徵收0.06%%。 能合理合規開出成本票,還能降低稅負,綜合稅負3.16%以內。完稅後資金自由支配,還可開專票。
案例研究:
深圳一家營銷策劃公司,原公司年銷售額1000萬元,成本費用400萬元,他應支付的稅收如下。
增值稅: 1000*6%=60萬
企業所得稅:(1000-400 ) *25%=150萬
附加費用: 60*12%=7.2萬
分紅稅:(600-150-60-7.2 )*20%=76.56萬
稅收合計: 294萬。
但該公司應稅前在稅收優惠園區辦理了兩家個人獨資企業來承接這塊業務,最後通過園區核定徵收過後解決了缺票問題,也只繳納了32.1萬稅負,節省了80%的稅負。
總結:對於高利潤、缺乏成本和進項的行業、高收入的自由職業者或公司股東或高薪員工來說,個人獨資企業也是降稅的最佳選擇。 其次,對於規模較大的企業,有限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結合使用更具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