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暫估出庫成本如何做分錄
暫估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導致存貨的入庫成本無法確定。月底時,為准確核算庫存成本,需將這部分存貨暫估入賬,形成暫估憑證。
具體操作如下:
1. 暫估入庫時,借記「原材料」科目(暫估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暫估/無票」科目(暫估金額)。需注意,因未取得增值稅發票,無法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暫估金額應按不含稅價格暫估。
2. 暫估回沖方面,暫估入庫通常在次月月初以紅字沖回。若發票仍未收到,則選擇在收到發票時再進行沖回操作,以減少工作量。
(1) 紅字沖回暫估入庫時,借記「原材料」科目(原暫估金額,紅字),貸記「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科目(原暫估金額,紅字)。
(2) 收到發票後,進行入庫處理時,借記「原材料」科目(發票不含稅金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稅額),貸記「應付賬款——XX供應商」(發票含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