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計算
變動成本法計算盈虧的步驟如下:
銷售收入
減:銷貨成本(已售產品負擔的變動生產成本)
=生產邊際貢獻
減:變動非生產成本
=邊際貢獻
減:固定成本(包括生產的和非生產的)
=營業利潤
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計算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時,把一定期間內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的全部成本都歸納到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中去。所以這種方法也稱為"歸納(或吸收)成本法"。在完全成本法下,單位產品成本受產量的直接影響,產量越大,單位產品成本越低,能刺激企業提高產品生產的積極性。但該法不利於成本管理和企業的短期決策
拓展資料:
簡述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區別 :
一、定義不同
1、變動成本法也稱直接成本法、邊際成本法,是變動成本計算的簡稱,是指在組織常規的成本計算過程中,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前提條件,只將變動生產成本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而將固定生產成本和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並按貢獻式損益確定程序計算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模式
2、全成本法亦稱「全部成本法」、『歸納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計算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時,把一定期間內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的全部成本都歸納到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中去。
二、理論依據不同
1、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製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系,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持續經營期的長短成比例,並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
2、完全成本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一致性,其理論依據是:固定製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其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的支出並無區別,應當將其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三、應用前提與成本構成的內容不同
1、變動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態分析的基礎上,對產品成本按其與產量變動間的線性關系劃分為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並進行粗略估計。其中,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製造費用和變動性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銷售及管理費用。
2、完全成本法將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產成本與非生產成本兩大類。其中,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和管理費用等期間費用。
四、產品成本構成內容不同
1、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為生產產品而耗費的全部製造費用(包括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成本隨著產品的流轉而結轉;
2、變動成本法則將製造費用中的固定部分視作當期的期間費用,隨同銷售和管理費用一起全額扣除,而與期末是否結餘存貨無關,產品成本中只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變動製造費用。
五、存貨估價及成本流程不同
1、採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在產品、庫存產成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都只包含變動成本,故期末結餘存貨只按變動成本計價而不包括固定成本。
2、採用完全成本法,固定性製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參與期末成本的分配,這樣,已銷產品、庫存產成品及在產品均「吸收」了一定份額的固定性製造費用。可見,完全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必然高於變動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
Ⅱ 銷貨成本的計算公式
有些企業為完整表達銷貨成本,常採用利潤中心的損益表,讓真實的成本與利潤合理呈現。計算公式如下:
完全成本法:銷貨成本=期初商品盤存+本期進貨-進貨退出-進貨折讓+進貨費用-期末商品盤存
變動成本法: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
Ⅲ 為什麼兩種成本計演算法下的銷貨成本和存貨成本水平不同
兩種成本計演算法下的銷貨成本和存貨成本的運算公式不同,完全成本法:銷貨成本=期初商品盤存+本期進貨-進貨退出-進貨折讓+進貨費用-期末商品盤存。變動成本法: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
銷貨成本是“商業銷貨成本”的簡稱。商業企業進貨成本加上間接費用之和。是商業企業銷售商品時所發生的全部成本支出。分為產地批發銷貨成本、銷地批發銷貨成本、零售銷貨成本。分別在各環節進貨成本的基礎上加上該環節上必須的資金佔用利息、商品損耗、經營管理費等項費用構成。不同環節上不同商品的銷貨成本就是該環節上該商品的商業完全成本,是制定該環節上該商品銷售價格的基礎和最低經濟界限,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商品銷售價格的高低。
存貨成本是指存貨所耗費的總成本,是企業為存貨所發生的一切支出。主要包括采購成本、訂貨成本、存儲成本、缺貨成本等部分。
存貨成本的構成:
存貨成本的構成從理論上講,存貨的成本應該包括從購入到使商品處於可供銷售的地點和狀態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支出。它包括:
(1)商品購買時的發票價格(價目表價格扣除商業折扣)減去購貨折扣;
(2)商品在運輸中由買方負擔的運費、保險費、稅款支出和在途正常損耗等;
(3)處理費用,例如對運輸中弄皺的衣服重新加以燙平的費用。
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
在企業中,為了方便,同一種存貨往往堆放在一起,並不問它們究竟是何時從何地購入的。而實際上在現實世界中,價格是千變萬化的,不同批次購入的同種存貨購價各不相同的情況經常發生,通常有四種方法來確定發出貨品的成本,分別叫具體辨認、先進先出、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它們都是企業經常採用的方法,各有優劣和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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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完全成本法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完全成本法下的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產品成本的計算: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成本/本期產量,期間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三個期間費用:變動性+固定性費用總和)
銷貨成本的計算:本期銷貨成本=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貨量(當期初存貨為零時)
營業利潤的計算:(1)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毛利(2)銷售毛利—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利潤
銷售成本的計算:銷售成本=本期的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發生的生產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拓展資料:
完全成本法亦稱「全部成本法」、『歸納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計算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時,把一定期間內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的全部成本都歸納到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中去。由於完全成本法是將所有的製造成本,不論是固定的還是變動的,都吸收到單位產品上,所以這種方法也稱為「歸納(或吸收)成本法」。
在完全成本法下,單位產品成本受產量的直接影響,產量越大,單位產品成本越低,能刺激企業提高產品生產的積極性。但該法不利於成本管理和企業的短期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