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本計劃的三類指標包括
法律分析:成本計劃的三類指標
1.成本計劃的數量指標,如:
(1)按子項匯總的工程項目計劃總成本指標。
(2)按分部匯總的各單位工程(或子項目)計劃成本指標。
(3)按人工、材料、機具等各主要生產要素劃分的計劃成本指標。
2.成本計劃的質量指標,如項目總成本降低率:
(1)設計預算成本計劃降低率=設計預算總成本計劃降低額/設計預算總成本。
(2)責任目標成本計劃降低率=責任目標總成本計劃降低額/責任目標總成本。
3.成本計劃的效益指標,如項目成本降低額:
(1)設計預算總成本計劃降低額=設計預算總成本-計劃總成本。
(2)責任目標總成本計劃降低額=責任目標總成本-計劃總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