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總公司收分公司利潤怎麼做賬
總公司收分公司利潤的做賬方式如下:
1、總公司在收取分公司利潤時,首先要確保分公司已依法交納所得稅;
2、所得稅後的凈利潤,需先用於彌補分公司以前年度的虧損;
3、虧損彌補完畢後,剩餘的凈利潤可進行分配或者內部調配。
總公司財務管理:
1、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財務往來處理;總公司與分公司在財務上是獨立核算的兩個主體,總公司收取分公司利潤時,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確保所有的財務往來都合法合規,避免因為內部轉賬導致的稅務問題;
2、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督;總公司需要對分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分公司的財務報表真實、完整,同時也要對分公司的財務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保證總公司的財務安全;
3、利潤分配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總公司在收取分公司利潤時,需要有明確的利潤分配政策,這個政策應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長遠發展戰略,並且要確保執行過程中的透明度,避免引起內部矛盾;
4、內部結算價格的確定;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在進行產品或服務的內部交易時,需要確定合理的內部結算價格,這個價格要能夠反映市場價值,同時也要考慮到集團內部的成本分配問題。
5、集團財務合並報表的編制;總公司在編制集團財務合並報表時,需要將分公司的財務數據進行合並,這要求總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熟悉會計准則和財務合並的相關規定,確保合並報表的准確性和合法性。
綜上所述,總公司在收取分公司利潤的會計處理中,必須先確認分公司繳納了所得稅,然後用稅後凈利潤補償歷史虧損,最後對餘下的凈利潤進行分配或內部調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貳』 總公司委託分公司收款開票,成本怎麼算
1、總公司收錢,開票: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分公司
2、分公司憑發票聯入賬:
借:其他應收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3、收到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總公司
如果公司是非獨立核算的話就不做賬,憑自己的手續開一賬號,總公司錢直接打進來即可。
總公司開出發票,分公司收到賬款,這種情況最終會出現三角債務關系,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讓分公司將款退回,讓對方重新打款到總公司的賬上,否則對方賬戶上也要掛有分公司和總公司的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叄』 總公司費用按什麼分攤給分公司比較合理
企業無論是接受關聯方還是非關聯方交易提供的管理或者其他形式而發生的管理費,不得扣除,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由分支機構提供的鼓舞分攤的費用,也有獨立法人之間的母子公司等集團之間提供的管理費用,由於企業所得稅法採用法人所得稅,對總分機構提供的管理而分攤管理費,通過總分機構自動匯總而得到解決。
1.實行集團公司統借統貸的方。
2.集團公司直接將費用分攤到下屬子公司,但須將相關材料或者協議報稅務局核定。
3.通過集團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達到費用轉移的效果。
4.通過子公司上交管理費的方式轉移,但是子公司的費用稅前不能扣除。
5.通過集團與子公司之間簽訂成本分攤協議,既可以直接分攤,而且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
『肆』 公司成本的構成可以分為 總成本和生產經營成本嗎二者之間什麼關系
總成本和生產經營成本是從屬關系
總成本,是指企業生產某種產品或提供某種勞務而發生的總耗費。即:在一定時期內(財務、經濟評價中按年計算)為生產和銷售所有產品而花費的全部費用。
生產企業總成本:
1.采購成本,包含材料成本,運費,倉儲費,采購人員交通費等
2.生產成本,固定資產折舊費,工人工資,車間費用等
3.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等
銷售收入-生產成本=利潤,然後按利潤一定比例的交稅金.
經營成本是指在經營期內應該負擔的全部成本,包括銷售成本、銷售稅金、及期間費用等。
經營成本主要指與收入有直接關系的成本,基本屬於變動成本。
期間費用一般指企業的營運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經營費用等,屬於固定成本。
總成本費用是產品(商品)成本+期間費用
,經營成本是產品(商品)+直接用於產品(商品)的費用(營業費用)
『伍』 總分公司收入如何核算
根據你的敘說,你們分公司屬於獨立核算性質。
因為是總公司撥款,分公司帳上沒有注冊資金(實收資本。總公司撥給分公司的款,總、分公司各自掛在往來上。
平時, 除了企業所得稅外,總、分公司各自獨立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等,各自稅務納稅申報。
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分公司不需要申報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編制合並申報表,進行申報。
總公司如果要區分總、分公司的經營情況,可以建立損益類明細帳,每季度末將分公司季度報表合並登記(不需要每月合並登記)
『陸』 請列出計算產品的總成本應該考慮的所有不同成本,要詳細的。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
3、燃料動力:它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各種燃料和動力費用。
4、製造費用:製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6)總公司成本怎麼分擴展閱讀:
核算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 成本開支范圍
第三條 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製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 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