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存貨減值判斷的依據是什麼
存貨減值判斷的依據是: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一個按照成本與可變凈值孰低計量。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需計提存貨跌價准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如果原來導致減值的因素已經消失,減值的金額應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金額內予以恢復。
可變現凈值=存貨的估計售價-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及稅金
存貨的初始計量雖然以實際成本入賬,但存貨進入企業後,可能發生損毀、陳舊或價格下跌等情況,我們將其稱之為減值。當存貨出現減值時,企業就要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1)成本大於可變現凈值說明什麼擴展閱讀
「存貨跌價准備」,借方登記實際發生的存貨跌價損失金額和轉回的存貨跌價准備金額,貸方登記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金額。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存貨跌價准備。
企業售出存貨時,應將該存貨對應的存貨跌價准備同時結轉。結轉時沖減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等,借記「存貨跌價准備」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Ⅱ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是什麼意思哦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當成本高於可變現凈值時,表明存貨已經減值,應以可變現凈值作為存貨的賬面價值;否則以成本作為存貨的賬面價值。
對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即當成本低於可變現凈值時,期末存貨按成本計價;當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時,期末存貨按可變現凈值計價。
會計處理
當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時,由此所形成的損失已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的經濟效益,因此,應將這部分損失從資產價值中抵銷,列入當期損益,否則,當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其成本價值時,如果仍以其歷史成本計價,就會出現虛誇資產的現象,這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來講顯然是不穩健的。
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的運用越來越廣泛,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都規定存貨應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計價。企業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收回的,應提取存貨跌價損失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