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調增上個月營業成本怎麼做賬
調增上個月營業成本可以把成本記入成本科目就可以了。比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相關科目。
B. 暫估入賬,暫估比實際成本多,如何處理
1、首先將商品暫估入庫
如果有以往同類商品進貨價格,則暫估價值取該價格(不含增值稅);如果沒有以往價格且無法較准確估計,可以按照售價(不含增值稅)減去平均毛利率推算進貨價格(不含增值稅)
借庫存商品xxxx
貸應付賬款xxxx
2、1月末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xxxx
貸庫存商品xxxx
同時確認營業收入(開增值稅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進貨增值稅發票來了以後
紅字沖暫估
借庫存商品-xxxx
貸應付賬款-xxxx
借主營業務成本-xxxx
貸庫存商品-xxxx
按實際價值重新記賬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尤其注意,第1項暫估時,因為未取得增值稅進貨票,不能計增值稅進項稅,不能進行增值稅抵扣。只能等取得進貨票時才能計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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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充上月少暫估營業成本怎麼寫擴展閱讀
假設我有A產品1月庫存1個,總價10元,要賣2個,我暫估入庫1個,總價10元(暫估分錄借庫存商品10,貸應付賬款10),賣了之後結轉成本20元。等我真正進貨時,假設進2個,總價22元,我應該紅沖暫估分錄後,還要做什麼分錄嗎?用多結轉成本1元嗎?即借主營業務成本1,貸庫存商品1,我在庫存表上怎麼反映呢?
購進暫估入庫時,借:庫存商品——暫估10
貸:應付賬款10
等到發票來時:紅沖上一筆,借:應付賬款10
貸:庫存商品——暫估10
按發票實際金額做,借:庫存商品22
貸:應付賬款22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10+11=21
貸:庫存商品21
C. 調節上月的產品成本
你應該在5月初時,把你5月份的暫估入帳沖回.6月份材料發票回來時,進行農產品重新正確入帳,這樣就不存在6月份調整5月份入庫的產品單價,而只要把5月出庫少計算的金額補記銷售成本就可以了.
5月農產品進貨暫估10000元,發出成本10000元,6月發票來是12000元,會計處理:
收到農產品入庫:
借:農產品(暫估)10000
貸:應付帳款 10000
農產品銷售發出的成本結轉:
借:銷售成本 10000
貸:農產品 10000
6月初沖回:
借:農產品(暫估)(紅字) 10000
貸:應付帳款 (紅字) 10000
6月份收到發票:
借:農產品 12000
貸:應付帳款 12000
補少計算5月銷售成本:
(也可以把紅字沖回5月的農產品銷售發出的成本結轉,然後重做)
借:銷售成本 2000
貸:農產品 2000
D. 當月暫估入賬之後,下月如何沖銷上月暫估入賬的憑證
下月初,沖銷上個月的暫估,會計分錄為(紅字):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收到發票正常入賬,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
結轉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等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4)補充上月少暫估營業成本怎麼寫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稅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相關的原則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提到要暫估增值稅,這是因為企業只有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時,才算取得了這種抵扣銷項增值稅的權利。
實務中暫估入賬時有將增值稅金額,暫估入賬包含增值稅的做法有:
將暫估的增值稅放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中核算,發票到時作紅字沖銷。
設專門的待抵扣稅金戶反映;
在其他應收款——暫估進項稅金核算等。
E. 暫估生產成本怎麼做
暫估生產成本怎麼做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並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等
對於上月暫估入庫並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於企業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出於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於暫估成本的發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而是隨庫存商品今後的收發業務自行消化.這也就是企業會計制度強調的暫估入庫成本時應當合理估計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由於月初紅字沖回入庫,並且取得發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余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類商品即無月初結存,又無購銷業務發生的,或者企業是使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存貨的發出成本的,或者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巨大的話,則該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包括及其連帶影響的其他存貨成本),應當調整並轉入銷售成本.編制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等
如果暫估成本大於實際成本的,應當以紅字編制上述分錄
什麼是暫估成本?
暫估成本就是購進的物品已入庫,但是結算用的發票等手續沒有到,為了賬實相符,庫存商品先入上賬.待以後月份發票收到後,將原先入賬分錄用紅字原筆重回,再按發票重新做一回購進即可.
暫估入賬,暫估比實際成本多,如何處理?
1、首先將商品暫估入庫
如果有以往同類商品進貨價格,則暫估價值取該價格(不含增值稅);如果沒有以往價格且無法較准確估計,可以按照售價(不含增值稅)減去平均毛利率推算進貨價格(不含增值稅)
借庫存商品xxxx
貸應付賬款xxxx
2、1月末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xxxx
貸庫存商品xxxx
同時確認營業收入(開增值稅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進貨增值稅發票來了以後
紅字沖暫估
借庫存商品-xxxx
貸應付賬款-xxxx
借主營業務成本-xxxx
貸庫存商品-xxxx
按實際價值重新記賬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尤其注意,第1項暫估時,因為未取得增值稅進貨票,不能計增值稅進項稅,不能進行增值稅抵扣.只能等取得進貨票時才能計進項稅.
F.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怎麼入賬,怎樣沖銷
上月暫估成本,這個月發票的入賬和沖銷的賬務處理是:
1、上月暫估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2、次月初收到發票後,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3、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6)補充上月少暫估營業成本怎麼寫擴展閱讀:
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五)企業如有將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