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降低民營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轉過程中由於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種稅費負擔、融資成本等。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看,企業在這方面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有比較大的空間。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進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製度保障,政府應在以下三方面進一步努力。
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一是加快「營改增」步伐,針對不同行業狀況適度降低稅率。二是清理取消對企業的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在結構性減稅方面推出更多實質性舉措,對於降低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供給效率和質量都會產生積極影響。
打好降低企業成本的組合拳。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除了結構性減稅,政府還要打好組合拳。首先,為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創造條件。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政府需要鼓勵競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並制定鼓勵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為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降低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目前,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對企業成本的影響十分突出。因此,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以及電力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電價格下降,從而帶動整個電力價格下降。在物流成本方面,關鍵是要推進流通體制改革。目前物流企業面臨諸如稅費偏高、審批繁瑣、融資不易等多方面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標就難以實現。解決這些問題,單靠企業是很困難的,需要政府有所作為。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大刀闊斧進行改革,特別是與開辦企業直接相關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到目前為止,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3以上,提前超額完成承諾的目標任務。與此同時,還取消了大量檢驗、檢測、認證以及各類收費事項,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但毋庸諱言,目前管制多、辦事難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把更多的審批變為備案,同時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利用「互聯網+政務」等新手段改變政府服務模式、監管模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中之重。在這方面,各級政府都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❷ 簡政放權的意義及作用
簡政放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確保改革「蹄疾而步穩」,考驗著各級政府的執政智慧和改革決心。
作用:
1、「簡政放權」是強化管理,是保障民生的守護者。改革取消和下放權力是為了更有力地創新和強化社會管理,就是要編織一張覆蓋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網。把該管的管住管好,就是要加強和改善宏觀管理,優化行政管理流程,將好的管理措施用在民生大計上。
2、要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對食品、環境、安全生產等領域群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把該管的管住管好。
3、「簡政放權」既是增強政府治理、建設現代政府的內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執行力和權威性,更好服務人民群眾的有效保障。
意義:
一、深化簡政放權改革,更好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
1、深化簡政放權改革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內在要求。五簡政放權改革對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推動經濟平穩增長、增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大作用。
2、深化簡政放權改革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簡政放權改革是從理念到體制的深刻變革,是刀刃向內的政府自我革命,是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3、深化簡政放權改革是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國際競爭力的戰略舉措。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通過簡政放權改革,我國營商環境已得到明顯改善,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激發,新增市場主體數量井噴式增長,新動能更好更快發展壯大。
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
目的是通過改革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讓各類市場主體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間去發展經濟、創造財富,實現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2、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改變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經濟體制,必然要求從根本上轉變政府職能,從以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轉向宏觀管理、監督管理為主,政府集中力量管好市場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把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市場。
要尊重市場作用和企業主體地位,凡是市場機制可以有效調節的事項以及社會組織可以替代的事項,凡是公民法人在法律范圍內能夠自主決定的事項,原則上都不應設立行政許可,最大限度減少審批。
3、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
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一規律。要著力解決當前資源配置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完善市場體系,創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場機制和市場化手段,加快健全完善市場決定要素配置的機制。
4、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政府管得過多,直接干預市場活動,就會抑制有效競爭,壓抑市場主體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甚至滋生腐敗。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干預,退出那些沒有必要涉足的領域,交由市場進行更有效率的調節。
三、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要繼續圍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著力破除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釋放創新創業活力。
四、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要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完善機會平等、權利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簡政放權做到「放而不亂」的方法
1、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要減少政府對企業微觀經濟行為的過度干預,減少不必要的審批;
2、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原來政府包攬了大量的社會事務,現在要向社會下放權力,還權於民。這樣不僅能減輕政府負擔,還能培養公眾的責任意識;
3、理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關系,下放權力,調動地方主動性,釋放地方活力,並讓地方政府的財力和責任相匹配;
4、理順政府部門內部間的關系,解決職能交叉、職權不清、相互推諉扯皮等問題。
❸ 供給側改革中提到"降成本"特指降低生產製造成本嗎
供給側改革中提到"降成本",並不特指降低生產製造成本,其包含「制度性交易成本高」、「融資成本高」、「稅費負擔重」等。
"降成本",除了市場製造成本,其含義有更深維度:一是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簡政放權『最後一公里』不時『卡殼』,給企業增加了不少成本。」 通過改革行政體制,推動簡政放權,進一步清理規范中介服務,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勢在必行;二是用工成本高。近年來,結構性招工難等問題加劇了企業用工成本。當前企業很難招到高學歷技工,而由於在薪資水平不達預期等原因,一些剛培養成熟的員工又多數會選擇離職;三是社保繳費高、融資成本高、稅費負擔重等問題雖有所緩解,但企業資金面仍倍感壓力;四是堅持綠色施工,即堅持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短期來看,可能會增加投入,但從長期來看,是可以減少成本和有利環境的;五是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創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