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發商收取團購費違法嗎
開發商收取團購費用合法有據,我國認可並鼓勵團體購房行為。
機關、國企、大專院校等機關單位及廣大社會集體可與房地產商進行集中議價團購活動,以充分發揮規模效應,促進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團購房產必須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方可進行,且開發商售價不應低於其成本。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