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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補償協議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5-03-15 04:42:41

⑴ 什麼是成本補償合同

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該費用以項目初始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計算。

成本加激勵費用,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在賣方達到合同規定的績效目標時,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如果最終成本低於或高於原始估算成本,則買方和賣方需要根據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攤比例來分享節約部分或分擔超出部分。

成本加獎勵費用,為賣方報銷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賣方滿足合同規定的、某些籠統主觀的績效標準的情況下,才向賣方支付大部分費用。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並且賣方通常無權申訴。

⑵ 什麼是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稱成本補償合同,或稱工時及材料補償合同,即業主向承包商支付實際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費,按事先協議好的某一方式支付管理費以及利潤的一種合同方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點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兩大特點:

(1)設計與施工並行,施工與項目運營並行。在設計未完成之前便開始施工,隨著設計的完成,部分單項工程開始投產運營,這時施工與運營並行;
(2)激勵杠桿作用。由於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一種
按審計成本付款的談判協議,承建商的利潤R來自協議中簽訂的固定費用P和激勵費用Q,即實際成果B是否達到規定的成本、工期、質量目標A,若B>A,R=P+Q,若B<A,R=P-Q,促使承包商更加關心成本、工期、質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好處:縮短工期,如上圖所示;降低成本,如下圖所示;提高工程質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優點與缺點
工程內容及其技術經濟指標尚未完全確定而又急於上馬的工程,或是完全嶄新的工程,以及施工風險很大的工程可採用這種合同。但其缺點也很明顯:發包單位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而承包商在施工中也不注意精打細算,因為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費及利潤,而成本越高,管理費及利潤也越高。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種形式,但目前流行的主要有如下幾種: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這是根據雙方協議,工程無論成本多少,其承包商的人工、材料、機械等直接費全部按實報銷,然後再給予承包商一筆固定的費用,作為承包商的酬金。
2.成本加定比費用合同。即承包商的酬金以完成的工作量為計算基數,按協議比例提取酬金的合同。

3.成本加目標獎金合同。即在成本費用之外,發包方制定若干目標(如成本目標、質量目標和工期目標),若承包商實現目標,則按規定支付獎金報酬的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即雙方協議一個最大的成本加固定酬金金額合同,並規定,當實際費用超過合同規定後,多餘部分由承包商自理;當實際成本低於合同費用時,除付給承包商報酬外,多餘部分由發包方與承包方分享。
5.成本加提成合同。即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實際成本後,將發包方因本項目產生的利潤進行利潤分成,作為給承包商的酬金。這種合同方式可以作為一種項目入股或融資的方式。
實際使用時並不局限於這一種或幾種方式,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及合同雙方情況,靈活而多變地採取或創造性的使用。

⑶ pmp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項目合同主要包括四大類,分別為總價合同、成本補償合同、工料合同、單邊合同

一、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對合同工作規定一個總價。在這種合同下,買方必須准確定義工作范圍,只有工作范圍很清楚的項目才可以使用總價合同。從成本風險的角度來說,業主方(甲方)的成本風險最低,基本沒有成本風險。

總價合同又可分為:

1.固定總價合同。在既定的工作范圍之下,價格是絕對固定的,除非工作范圍出現變更,負責不允許調整價格。

2.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在總價的基礎之上允許根據通貨膨脹的情況來調整合同價格。適用於履行期較長的合同。

3.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在總價的基礎上規定相應的激勵費用,以調動賣方的積極性,是買賣雙方的目標趨於一致。在這種合同下通常會規定一個最高限價,付款總數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二、成本補償價合同

成本補償合同是指以賣方從事項目工作的實際成本作為付款的基礎,即成本實報實銷。

適用於買方工作范圍很不清楚的項目,或者買方非常信任賣方,想與賣方合作的情況。在這種合同下,買方的成本風險最大。

成本補償合同又可分為:

1.成本加固定費用。成本實報實銷,買方另外向賣方支付固定利潤,無論實際成本多少,利潤都保持不變。

2.成本加激勵費用。買方向賣方的付款由三部分組成:實際成本、一筆固定費用、按合同規定的方法計算的對固定費用的調整數。

3.成本加獎勵費用。成本實報實銷,買方再憑自己的主觀感覺給賣方一筆利潤,賣方只能無條件接受。

4.成本百分比。買方在賣方實際成本的基礎上,再加上以該成本的某個百分比計算的利潤向賣方付款,賣方的實際成本越高,所得到的利潤也就越高。

三、工料合同

工料合同也叫「時間和手段合同」,是指按項目工作所花費的實際工時和材料數、事先確定的單位工時費用標准和單位材料費用付款。

適用於工作性質清楚但具體工作量無法確定、規模小、工期短、不復雜的項目。在這種合同下,買賣雙方分擔成本風險,即買方承擔工作量的風險,賣方承擔單價的風險。

四、單邊合同

另外,項目中還有一種常用合同是訂購單。對於大量采購標准化產品,通常可以買方直接填寫賣方提供的訂購單,賣方照此供貨,又叫單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