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運費銷售時計入銷售費用,采購時計入成本
1、因為賣東西時負責運輸時花費的運費不是自己的成本,也不是自己的管理費用。
是為了銷售產品而花費的支出,按受益對象劃分,需計入銷售費用。
2、將成本分為直接計入成本和間接計入成本,並選擇合理的分配標准對間接計入成本進行分配,對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凡是能夠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都應盡量直接計入產品成本。間接計入成本的分配標准應與被分配費用的發生具有密切的關系,否則將影響間接計入成本分配的合理性,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正確性。
3、銷售:是指以銷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和/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看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
4、銷售,最簡單的理解就是從商品或服務到貨幣的驚險一躍。通俗的說就是尋找有需要者,把東西賣出去。銷售是一種極具挑戰性的工作,每成交一次,心裡都會有種成就感。
㈡ 小企業購入存貨的成本包含運輸費嗎
1、小企業,一般使用小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注釋規定了:
庫存商品科目說明: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為什麼不記入成本
(1)小企業,人員較少,核算簡單,也是為了降低小企業的核算成本,因此,庫存商品僅是核算買價就可以,不用考慮其外加的其他成本費用。
(2)銷售費用科目在原來的會計制度中稱為「營業費用」,而不是銷售費用,經營的購銷產生的費用都記入營業費用,也是原來的習慣,只是名稱和業務的內容不太相符了而已。
㈢ 產品運至客戶處發生運輸費用3萬元為什麼計入存貨成本
上面的答案,都是不對的。
《1號准則-存貨》中,采購成本,是包括運輸費的,但此時的運輸費,是指采購的運輸費。
形成商品以後,送到客戶處發生的運輸費,並不是采購成本。
准則中,寫明了,存貨的成本大致包括3類: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或狀態的其他支出)
因此,送貨上門的運輸費,就屬於第三類「其他,使得存貨達到目前場所或狀態的支出」
為什麼屬於這一類,就要結合新的收入准則去理解了
如果合同中,隨同商品銷售,負有送貨上門的服務,那麼它們就會合並構成一項履約義務,因此,要確認履約成本。
因此,把商品送到客戶那裡,才算是「使得存貨到達目前場所或狀態」,因此,進『 存貨成本 』
那如果沒有送貨上門的義務呢?
那還是進『 銷售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