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人某天在小河邊撿到一顆鑽石或者金磚,可以歸個人所有嗎
我國啊~一般來說,你不嚷嚷自然沒人會打你的主意。這東西如果是別人丟掉的話,你先保管著,有人來找你你就還回去,沒人找你你發布一個招領公告,六個月沒人認領就歸國家了,你可以說祖傳的金磚,然後據為基友(大霧),當然如果是自然金就最好了,或者古老的金磚啥的。剛鑄造的那個你最好加工一下然後我在幹嘛(我才不會傳授你犯罪方法呢)。。。《民法通則》 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第一百一十三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當然,你可以說祖傳的寶貝來規避這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拾得人的義務(1) 報告義務 :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2) 保管義務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3) 返還義務 :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西方呢,是這樣的:羅馬法上,「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只要遺失人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都可以對拾得人提起拾得物返還之訴。拾得人必須返還原物,他只能依無因管理,要求遺失人賠償費用,無權向遺失人請求拾得遺失物的報酬。物主在未失訴權以前,隨時得請收回其物,對拾得人且可不給報酬。」在日耳曼法上,「遺失物的拾得人,應當向有關機關呈報,如不呈報,就構成刑事上的隱匿遺失物罪。有關機關得到呈報後,應當催告遺失人認領,將原物交還遺失人,但遺失人應向拾得人支付一定的報酬;如果遺失人不認領,則遺失物由國庫、寺院、拾得人按法律規定的比例分享。拾得人須於定限內將遺失物呈繳官廳招領,如難發見物主,即由拾得人與國庫或地方團體及寺院等分得其所有權,若物主於限內領回其物,拾得人對之得請求報酬,因拾得人以無因管理之關系保管遺失物故也。」現 在西方國家的遺失物的立法多數遵循了這種理念。還有一類立法是法國之特別法管理主義。「大抵將遺失物析為海上河上陸上三類,海河上之遺失物,原則上不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而陸上則於物主逾限未領時,使其所有權暫屬於拾得人。」在法國法中,海上和湖川上的遺失物,完全歸國庫所有,但對海上的遺失物,國庫應當向拾得人給付一筆獎金;沿海的遺失物,拾得人可以享有 1/3 的所有權;陸地上的遺失物,若遺失人在法定期間內未向拾得人請求返還,則拾得人能夠取得全部遺失物的所有權。根據上文對遺失物的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到法國法上的很多遺失物並不是我們所謂的遺失物,或者說,我們此處所言之遺失物只是法國法中的一部分。對於這部分遺失物則是可以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歸入日爾曼法例中。然後,參考《論拾得遺失物》 顧慧萍 華東政法大學
採納哦
⑵ 1,在野外撿到天然寶石,鑽石,黃金,貝殼珍珠之類的,是屬於自己的還是國家的 2,在中國大陸,挖到
撿到寶石鑽石,黃金都是你自己的,撿到文物就是國家的,博物館會派人過來找你,讓你把文物捐出去,為國做貢獻,實際上就是找你要文物,做什麼貢獻?你一點好處都撈不到,我上次看了個新聞,一個農民的傳家寶硬是被官方人員騙去捐了,我擦,那是人傳家寶,傳家寶啊,祖祖代代傳下來的就這么上交國家了
⑶ 我撿到一顆大磚石,想賣了又怕被認出來,怎麼辦
你可以有以下幾種選擇:
1、留著自用;
2、送人、送對象;
3、收藏;
4、賣了,也就是你想做的;如果這樣的話,你可以:找私人買家(最好是同城的),但是找到之前,最好去做個鑒定,確定一下品質,然後詢問下價格,再以5~8折的價格出售(在高別人可能不會買),當然,你們可以商量再去做一次鑒定,以尋得買家的安心,然後你們就可以交易了!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你確定你撿到的是鑽石而不是塑料珠子??
⑷ 在美國撿到寶石原石怎麼處理
先要確定礦物或文物的來源性,擁有者不能證明合法來源,必須上交國家。如果證明合法來源,可以私人擁有。
但同時如果是美國國家文物,私人必須上交國家,比如說如果獨立宣言,有原始的不同版本被私人擁有的話。再是如果是原住民歷史遺物,必須歸還。
1979年《考古資源保護法》規定"美國聯邦公有土地和印第安保護區內的考古資源和地點上進行的挖掘文物、移除或破壞文物的行為是犯罪行為;任何違反聯邦或當地法令政策的跨州間買賣、運輸非法移走或非法挖掘出的古物行為也是犯罪行為」。
1990年《美國原住民墓藏保護與歸還法》規定「1990年後在聯邦政府所屬或管轄的土地上發現的"人體遺骨"和"有關陪葬品"必須歸還給印第安人部落和夏威夷原住民組織」。
⑸ 撿到的鑽石當了會馬上被抓嗎
不會被抓。
路不拾遺是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撿到鑽石這種昂貴的首飾應當歸還失主;
如果找不到失主應該上繳派出所,進行下一步處理。
⑹ 在菜地里撿到像黃金、寶石、鑽石這些寶貝,不上交給國家。是否違法
在菜地里撿到貴重物品,不上交國家是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在菜地里撿到貴重物品,私自佔有可能會構成侵佔罪。侵佔罪是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據為己有的違法犯罪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託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所謂他人的遺忘物,是指出於自己的本意,本應帶走卻因遺忘沒有帶走的財物,如買東西將物品忘在櫃台上,到他人家裡玩將東西遺忘在人家家裡,乘坐計程車把財物遺忘在車里等。應當提出,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