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度農夫挖出大鑽石,屬於國家財產還是私人財產
屬於國家財產,具體原因如下:
一,挖出鑽石,屬於國家財產
無論是自己在什麼地方撿到還是在什麼荒郊野外挖到鑽石,黃金,或者是一些很稀有很值錢的東西,都必須要上交給國家並獲取一定的報酬,但如果選擇私有化反而是不對的,還有可能會導致自己惹上麻煩。所以說挖出鑽石,這樣的東西是屬於國家財產,可能有人會問“我自己挖到的為什麼不是我的?”而選擇私有化,首先不知道這個鑽石或者說你挖到的東西是什麼,來自哪裡,哪個年代。而文物都是需要上交國家的,因為這種時候鑽石已經不再是“鑽石”,而是屬於文物一樣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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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如果我在地里發現了值錢的東西(如鑽石,黃金,寶玉……非文物)要被 強制 上交嗎
一切地下埋藏的文物古跡屬於國家所有。
如果在地里發現了值錢的東西,是要被強制上交的。
如果你損毀文物,要被判刑。
㈢ 鑽石是怎麼從地里取出來的
通過大型的挖掘機挖出金伯利礦(也就是鑽石的母岩),然後通過一系列篩選,選出鑽石原石,寶石級的送去切磨製成首飾。工業級別的用作工業方面,如經常使用的玻璃刀上面就有金剛石。
㈣ 如果在地里挖到了鑽石那個鑽石應該規誰所有
根據文物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石刻、壁畫、近代現代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屬於國家所有。
採納哦
㈤ 1994年大媽從地里挖出鑽石,27萬賣掉被告上法庭,最後結果怎樣
土地是勞動人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人類生存的一切都是從土裡得來的。在遠古時期,就有了女媧捏泥土造人的傳說,由此也可以看出勞動人民對土地深厚的情感。而且我國作為一個傳統的農耕民族,對於土地的依賴性也就無限地被擴大,土地成為很多農民一輩子難以割捨的財產。因此有些長輩從小就教導我們,要學會尊重土地,愛護土地,土地中更是蘊含著我們現在都難以解釋的秘密,接下來要說的就是一個從土裡刨出來的奇跡。1994年的時候,一位大媽從地里挖出鑽石,27萬賣掉被告上法庭,最後結果怎樣?
這件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但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還是警示了很多人,那就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要去觸碰,要不然可就會惹下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