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撿到一顆鑽石,拿去賣掉,賣的時候要求登記,如果這顆鑽石失主沒報案,是不是沒事
不是,撿到東西以後不還給失主的行為當然是犯法的,如果數額較大,就涉嫌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分析
撿到東西不還失主的行為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構成侵佔罪。拒不歸還的,屬於違法行為,失主可以直接要求其歸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歸還。數額較大,經失主催要後,仍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佔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拾得遺失物應享有報酬請求權。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把別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出的,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❷ 我撿到一顆鑽石,應該怎麼處理呢
如果按道德來說的話,因該去報社登記一下,然後並說明,來意
如果按現實來說的話,那顆鑽石不知道從那掉的,見了走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