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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費用如何稅前扣除

發布時間: 2022-02-02 12:36:00

⑴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一。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准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⑵ 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扣除標準是什麼

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扣除標準是400元,即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費用如何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

⑶ 繼續教育扣稅是扣自己的錢嗎

繼續教育抵扣稅是可以抵扣本人參加學歷,學位深造學費以及子女上學學費全額抵扣1000元或按比例分攤抵扣,不是扣自己的錢,是抵扣按稅法規定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⑷ 繼續教育項附加扣除的規定是怎樣的

繼續教育是國家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學習型社會的需要。從國際上看,美國、日本、德國等部分國家有相關規定。美國對納稅人繼續教育支出給予每年4000美元的稅前扣除限額,相當於月人均工資的94%。德國規定,對納稅人第一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費用,允許稅前扣除的最高限額為6000歐元,約為月人均工資收入的150%。日本規定,為獲得律師、注冊會計師、稅理士等資格或資質而發生的培訓費,可在125萬日元(相當於月人均工資收入的3倍)限額內據實扣除。

為滿足人民群眾對自我提升的需求,2018年新《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

⑸ 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是怎麼樣的

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是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三條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

(一)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葯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四)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五)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准。

(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5)繼續教育費用如何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⑹ 個人所得稅繼續教育扣除

1.根據國發〔2018〕41號規定:「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第十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三條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第十三條 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報教育起止時間、教育階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員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

⑺ 繼續教育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

就是參加繼續教育的費用,可以在個人收入中,按照納稅額,在稅前減去繼續教育的月度扣除費用。

⑻ 學歷教育能否記入職教費在稅前扣除

公司對公司員工進行的學歷教育相關費用能否記入職教費在稅前扣除? 為了規范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發改委、稅務總局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進一步明確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列支與使用,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規定的可以在稅前扣除,並要求必須專款專用,面向全體職工開展教育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各類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嚴禁挪作他用。企業應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並按照計稅工資總額和稅法規定提取比例的標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財建[2006]317號文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因此,學歷教育不屬於財建[2006]317號文規定的職工教育培訓費用,不得在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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