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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意外工傷費用怎麼報

發布時間: 2022-08-05 19:09:39

㈠ 員工工傷費用怎麼報銷

工傷賠償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員工在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之後,應該向社保中心申請工傷待遇審核,審核通過後下發工傷待遇。 社保基金支付工傷待遇審核需要遞交有:工傷及職業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勞動能力鑒定書一份或醫療終結鑒定表一份;醫療發票、住院總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復印件,轉入賬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單位支付的工資按月支付,如有傷殘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協商支付。如果員工和單位因為工傷賠償問題出現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㈡ 員工上班受傷醫療費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職工在工傷認定後,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有效報銷單據,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㈢ 公司交意外險員工受傷了怎麼報

法律分析:如果單位給買的意外保險包括意外醫療的保險責任,可以先用醫保報銷,然後用醫保的結算單再用意外醫療保險報銷。

1、員工在進行公司組織的活動是受傷,那麼是可以作為上班時間發生事故計算的,那麼員工應該是屬於工傷范疇。

2、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那麼單位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㈣ 工傷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保險報銷流程

工傷(亡)人員的待遇申請由單位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並提交相關資料後,統一向醫保辦申報辦理,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如下:

1、工傷(亡)認定通知書、《因工傷殘證》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待醫療終結後提交醫院有效發票、計費清單或醫囑復印件、出院小結。

3、工傷救治轉院,超范圍用葯的,攜帶《工傷職工轉院申報審批表》和《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用葯申報審批表》。

4、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攜帶《工傷職工殘廢輔助器安裝申請表》。

5、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街道、鄉鎮政府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無生活來源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在校讀書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供養子女,應出具領養公證書等材料。

拓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㈤ 工傷意外險如何報銷

工傷意外險報銷流程: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提交工傷職工身份證明、勞動能力鑒定書、工傷認定決定書等資料向工傷保險加班機構申請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㈥ 職工意外險怎麼報

1、首先需要聯系公司負責購買保險的人員,由公司人員向保險公司提出報案;
2、保留事故性質、意外受傷程度等相關證明資料及就診時的病歷、醫療費用清單;
3、將資料提交給公司相關人員,填寫理賠申請,還需要提供員工在職證明等文件;
由公司有關人員將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對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屬於保險合同規定意外事故的則可進入理賠流程。
拓展資料:
一、意外傷害保險的含義
必須有客觀的意外事故發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被保險人必須因客觀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殘疾的結果。意外事故的發生和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員工意外保險是隸屬於意外保險的其中一種,是企業為了轉嫁風險,給本公司員工投保的一份意外保險。需要注意的是,員工意外險的被保險人是本公司員工,且該保險的保險標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以在公司購買了員工意外險後,本公司員工因遭受意外而造成員工的死亡、殘廢、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或者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時保險公司給出的一定保險金賠付保障。在本保險中,意外事件是指:外來的、突然的、不可預計的、非本意的事件,且這個事件對於被保險人的傷害是直接造成的。
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
1.死亡給付
2.殘疾給付
3.意外死亡給付和意外傷殘給付是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責任,其派生責任包括醫療給付、誤工給付,喪葬費給付和遺族生活費給付等責任。
三、報銷比例
職工意外險報銷比例還是依據傷亡等級來給予補償的
1.第一級是100%賠付的,例如雙目失明或是四肢喪失機能等,致使被保險人不能再從事工作。
2.第二級會按照75%的比例進行賠付,例如四肢中有一半的肢體喪失了機能,或者是十隻手指無法在正常使用。
3.第三級一般會按照50%的比例進行賠付,包括雙耳失聰,肢腕喪失機能等。保險公司會按照傷殘評定的等級進行不同比例的賠付,不過每個保險公司都會對此進行具體的制定,所以在購買時一定要將這些條款查看仔細。


㈦ 社保中的工傷保險怎麼報

工傷保險通常要經過工傷認定、工傷費用報銷、傷殘鑒定等程序。

工傷認定時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單,提供首診診斷證明、工傷員工身份證等材料,建議到當地工傷部門領取申請單及一應材料說明。

工傷醫療過程中,請工傷員工向醫療機構說明是工傷,醫院用葯的時候會注意,此時注意不要劃社保卡,走手工報銷流程,先全額支付醫療費用,再進行工傷報銷。

(7)員工意外工傷費用怎麼報擴展閱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者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范圍,是否符合工傷的基本條件的書面決定。

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院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於穩定狀態,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㈧ 公司給員工買的意外險,在發生員工工傷該怎樣報,流程是怎樣的

員工在出現工傷事故之後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處理,要求享受工傷待遇,和單位是否給員工購買意外保險沒有關系,員工需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標准進行賠償,意外險可由單位進行報銷。員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如果以此和單位出現糾紛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工傷流程如下: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2、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3、治療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治療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原待遇不變。4、勞動能力鑒定。員工在達到一定醫療期後,可申請傷殘鑒定。5、工傷待遇審核。員工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後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6、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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