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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完畢後措施費用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8-05 21:05:30

『壹』 建築工程的其他措施費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1、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實際調整,不得浮動。

2、採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方法確定單價。

3、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除安全文明施工費外,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承包人報價浮動率計算。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第七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30%,其餘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支付。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施工方案,經總承包單位批准後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貳』 求高手 解答土建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費繳存和審批流程 要相信 謝謝啦

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簡介: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關鍵字: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內容詳見附件1。

第四條 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超過本辦法規定的標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基本費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是指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現場檢查和動態評價獲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費。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可惜沒有參考附件)

『叄』 關於施工組織措施費的問題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通知)) `& s5 ?9 @* e9 L( H 京造定[2006]1號1 o. c0 V7 Q _- `+ ^2 q1 p4 X b. g 8 v# G, e, A; J! L8 H" R1 H關於《關於轉發<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 7 H8 n5 ?! x9 z U) O有關問題的說明解釋 7 l% D$ X" |7 D8 O/ Z各有關單位: % F9 {! j0 [; @根據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頒發的京建施[2005]802號《關於<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及有關管理規定,經市建委同意,對執行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說明解釋如下: + _4 _& }" Q6 U. w1、按預算定額計價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已包括在腳手架、臨時設施費和現場經費等項目中。 / T) M% j: y3 R- d7 q2 x2、 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已包括在措施項目清單中。2 x, k' d5 z+ X+ d 3、 根據京建施[2005]802號文件精神,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應單獨列項並做到專款專用,同時對計算標准做出了明確規定。市建委結合我市現行的計價辦法,就如何編制工程設計概算、建設工程標底、投標報價等做了進一步規定並給出了相應標准。 ; B/ F' p* f1 Z3 }7 s" S6 ^7 x9 n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是另外增加的費用。* o4 i' V) X4 C' s5 ` ) M4 x4 E N: G4 \ 北京市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 k6 @ z% u3 U時間:2009-3-13 來源: . E( q+ f2 R3 K0 i/ @$ g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2 g8 ~% [) S- X! b 《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r1 [( s+ H2 P/ V5 Y7 [$ P. \3 z1 U 1、該意見稿對原費率標準的調整,是依據北京市地方標准《綠色施工管理規程》要求的內容,對於超出現行定額(或文件)的臨時設施費(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部分綠色施工費進行收集、整理、分析、測算確定的,綠色施工費並入臨時設施費(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在計價報價中應單獨列出,專款專用,該費用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其他仍執行現行定額(或文件)的規定。% \. I* @4 I) G& N6 b& P 2、《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將於近期由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下發文件。% i6 [* o& m9 `1 A; o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b3 I: x; y# p* C1 D6 f 2009年3月10日 5 r" U# o, j% X2 y" W( Z# T, C1 k3 Q0 v% p! s& A: ~8 _; \ ) t+ ?" F0 M, [0 m5 f/ Y 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 9 e7 g: B* M2 d3 R (徵求意見稿) ( ]5 H# }0 [1 D n2 d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p0 w$ ?# ]4 Z/ z9 R- ^6 Q 為貫徹執行《綠色施工管理規程》(DB11/513─2008)的規定及《關於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號)文件精神,落實綠色施工要求內容,促進北京地區環境保護建設,現將綠色施工費並入臨時設施費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9 _ l1 J9 `8 s ^ g 一、自2009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程必須按照《綠色施工管理規程》要求組織施工。《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是在原有臨時設施、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標準的基礎上,對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提出了一些新的更高的標准要求,需對原有的相應費率標准做出如下調整。 1 J: _0 `1 g2 {! s E5 n" o- S) o (一)執行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工程,按照《關於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9號)文件附表中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 C5 O" o+ H& P7 T) |1 A (二)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工程,分別按照京建施[2005]802號文件附表一、附表二中的相應費率和京建施[2006]88號文件中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 ( ?1 i0 f. W+ O4 I (三)執行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的工程,按照該定額的其它措施費表中的相應費率乘以1.05系數計算。 " k# A* I: U) g7 `5 y2 N( M (四)執行2004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概算定額》的工程,按照費用定額中的綜合費用表的相應費率乘以1.025系數計算。9 X" k% p ^9 F, v7 C( g 二、計取綠色施工費的規定 ) z4 X) q" \, u; o (一)2009年3月1日以後(含3月1日,下同)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依照本通知第一條中的(一)或(二)或(三)項的費率標准執行。2 I, F- N+ y' H0 L7 i (二)2009年3月1 日以後的在施工程,發承包雙方應核實工程量,對已完的工程量執行原費率標准;對未完的工程量執行本通知第一條中的(一)或(二)或(三)項的費率標准。 2 C e8 Z5 y! h4 a( p! G2 W. k (三)對於已完工未辦理結算的工程和已辦完竣工結算的工程,執行原費率標准。 $ Y- a! n$ I+ u5 x$ z- ? (四)2009年3月1日以後未報批的工程設計概算,按照第一條中的(四)項的費率標准執行。 H' F6 ]% X# M 1 J& n/ x, u7 N/ D; d, M3 Y! j& ?, } o4 w/ { ; Z& Q$ C- w6 o9 k% N. C9 }4 q7 v% A' E) [ : i. I4 \" f- T8 p# f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 B( X% ~9 H) P9 m1 t 2009年2月 本文來自: 造價新家園論壇( www.zaojia001.com ) 詳細出處參考: http://www.zaojia001.com/thread-3663-1-1.html

滿意請採納

『肆』 施工企業在繳納和退回安全措施費的時候怎麼進行賬戶處理

施工企業在繳納和退回安全措施費的時候可以參考以下內容進行賬戶處理:

『伍』 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劃在過程中怎麼申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全面推行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住建部(原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省住建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號)、《關於調整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通知》(湘建價[2007]403號)、《湖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湘建價〔2006〕451號)、《湖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湘建價[2009]40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按照國家現行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購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以及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等費用。
第四條 市、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負責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監督工作。 市、縣(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監機構)根據主管部門的委託,具體負責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相關費率足額計取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六條 依法進行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方或招投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項目清單。
投標方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報價,不得低於《湖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湘建價[2009]406號)規定的下限值。並應當根據現行標准規范,結合工程特點、進度和作業環境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及其使用項目、投入計劃。 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投標單位可根據招標人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單獨報價。
第七條 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不按規定單列安全文明費項目清單,或安全文明費取費標准不符合規定的,招標文件不予備案。
第八條 建設項目應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總承包單位應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總承包單位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嚴格管理和使用專項措施費,並要求對專項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分項目、分階段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施工方案,總承包單位批准後應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按中標通知書內容單獨註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金額,並明確支付方案。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方案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工程,建設單位應在辦理工程項目安全受監手續時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一次性支付到位;
(二)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的工程,應在辦理工程項目安全受監手續時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50%,剩餘50%應在工程開工滿一年前支付到位;
(三)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應在辦理工程項目安全受監手續時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50%,開工滿一年前,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30%,開工滿二年前剩餘費用全部支付到位。 總包單位預付分包單位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比例及時間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條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時,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未單列、未足額計取、未明確支付方案或支付方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備案。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前,必須在工程所在地的商業性銀行開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用帳戶(以下簡稱專用帳戶)。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辦理安全受監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首付金額支付到專用帳戶上,並向工程建設造價管理部門和安監機構提交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核實表(附件一)和存款憑證復印件。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核實表及存款憑證復印件作為辦理安全受監、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等手續和施工單位向市、縣(市)建設安監機構領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有效憑證之一。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清單及支付計劃提交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並按本規定足額支付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未將安全文明費首付金額支付到專用帳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專用帳戶銀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簽訂《建築工程安全文明費四方監管協議書》(見附件二),明確各自職責,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落實後,施工單位應當在7日內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申請驗收,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驗收申請後3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或經整改合格的,應當在3日內簽認所發生的費用。 分包單位落實措施所發生費用由總包單位驗收確認,具體程序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驗收合格或經整改合格後,由施工單位通知安全監督機構進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階段監督評定。安全監督機構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的標准進行監督評定。 評定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應按安全監督機構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並重新要求監督評定,若第二次監督評定仍不合格,不予支付該階段的安全文明費。 評定合格的,安監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手續。
第十七條 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項管理採用施工過程中定量預付、工程竣工後結清的方式進行。
(一)合同工期為一年以內的:
1、開工時預付總費用的50%;
2、房屋建築工程主體完工、裝飾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時支付40%;
3、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後支付剩餘的10%。
(二)合同工期為一年以上的建築工程
1、開工時預付總費用的30%;
2、房屋建築工程主體工程量完成50%、裝飾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時支付30%;
3、房屋建築工程主體完工、裝飾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時支付30%;
4、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後支付剩餘的10%。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從專用賬戶支取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時,必須向安監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如下資料:
(一)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取申請表(附件三);
(二)加蓋建設單位印章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存款憑證復印件;
(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簽認所發生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證明文件。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專項費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標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將強制委託有關單位對其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或技術輔導,從施工單位未撥付費用中列支宣傳教育或技術輔導費,同時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安全文明費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文明費。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陸』 關於工程施工結束後,現場路面混凝土處理費用事宜

關於工程施工結束後,現場臨時道路、塔吊基礎混凝土處理費用是由施工單位承擔。
標准合同中有相應的通用條款:
9.1.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專用條款:
8.1.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執行通用條款9.1(8)款

『柒』 措施費怎麼調

調整措施項目費的規定:

1、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實際調整,不得浮動。

2、採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方法確定單價。

3、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除安全文明施工費外,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承包人報價浮動率計算。

措施費指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施工排水、降水費、冬雨季施工費等。

『捌』 工程費用中的措施費如何計取

1、環境保護費:

環境保護費=(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單價措施項目清單定額人工費)X環境保護費費率

環境保護費費率=本項費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產值X直接工程費占總造價比例)

2、文明施工費:

文明施工費=(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單價措施項目清單.定額人工費)X文明施工費費率

文明施工費費率=本項費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產值X直接工程費占總造價比例)

3、安全施工費:

安全施工費=(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單價措施項目清單.定額人工費)X安全施工費費率

安全施工費費率=本項費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產值X直接工程費占總造價比例)

4、臨時設施費:

臨時設施費=(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單價措施項目清單.定額人工費)X臨時設施費費率

5、夜間施工費:

夜間施工費=(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單價措施項目清單.定額人工費)X夜間施工費費率

(8)施工完畢後措施費用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其他工程費的計算:

在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時,按規定的取費率計算,也可直接計入預算定額分項中,但不得重復計算。在實際工作中,其他直接費中的一些費用很難與施工生產中發生的正常的人工費、材料費區分清楚,可按照費率計取計入「人工費」、「材料費」等成本項目內核算。

為了使實際成本與預算定額的口徑一致,在編製成本報表時,應將預算成本的成本項目按照要求進行調整。建設單位對於支付給施工企業的建築安裝工程價款(包括其他直接費)記入「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帳戶歸集實際發生的其他直接費。

『玖』 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劃在過程中怎麼申請

需要由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設置三方共管賬戶監管安措費,使用由施工方提供使用,計劃由監理根據現場完成情況進行確認,需提供工程量清單或者發票。